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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庄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三区郑庄行政村,区公所驻郑庄;合作化初为郑庄初级社,1956年3月转为高级社冠名“友爱”,1958年9月公社化改称郑庄乡前进人民公社郑庄管理区,1961年6月改称郑庄人民公社郑庄生产大队,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郑庄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

2001年1月撤并乡镇属郑庄镇。

2002年张沟村并入郑庄村。

2020年3月杨树庄村并入郑庄村。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三区西城行政村。

1953年7月撤村并乡,郑庄村与西城村合并为郑庄乡。

合作化归郑庄合作社,公社化归郑庄管理区管辖。

1962年从郑庄生产大队分出,为河头生产大队,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河头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

2001年撤乡并镇属郑庄镇。

2020年3月大将村并入河头村。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西城行政村,1950年划归洺水村,1962年从洺水分出称玉沟生产大队,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中玉沟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实际中仍然沿用原村名。

2001年撤乡并镇属郑庄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一区、三区洺水行政村,合作化初为洺水初级社,1956年3月转为高级社冠名“建设”,1958年9月公社化属郑庄乡前进人民公社洺水管理区,1961年6月改称洺水生产大队,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洺水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

2001年撤乡并镇属郑庄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一区、三区洺水行政村。

合作化初为湾则初级社,1956年3月转为高级社冠名“建乐”,1958年9月公社化称湾则管理区,属郑庄乡前进人民公社,1961年6月改称湾则生产大队,属郑庄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下湾则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实际中仍然沿用原村名。

2001年撤乡并镇属郑庄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三区东大行政村,合作化时期初为东大初级社,1956年3月转为高级社冠名“兴胜”,1958年9月公社化属郑庄乡前进人民公社东大管理区,1961年6月改为东大生产大队。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东大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

2001年撤并乡镇属郑庄镇。

2020年3月八里村并入东大村。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三区东大行政村,合作化时属东大初级社,1956年3月转为郑庄乡东大高级社冠名“兴胜”,1958年9月公社化属郑庄乡前进人民公社东大管理区,1961年6月改称郑庄人民公社东大生产大队,1962年分设西大生产大队,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改称西大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

2001年撤乡并镇属郑庄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三区南大行政村,合作化初为南大初级社,1956年3月转为南大高级社冠名“建国”。

1958年9月公社化属郑庄乡前进人民公社南大管理区,1961年6月改称南大生产大队,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南大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

2001年1月撤乡并镇属郑庄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五区中乡行政村,合作化时初为中乡初级社,1956年3月转为高级社冠名“中长”,1958年9月公社化属郑庄乡前进人民公社中乡管理区,1961年6月改为中乡生产大队,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中乡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

2001年1月撤乡并镇属郑庄镇。

2002年撤并村组琚沟村、南赵山村并入中乡村。

2020年3月杨圪坨村并入中乡村。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三区东大行政村,合作化初期为庙坡初级社,1956年3月转为“中立”高级社,1958年9月公社化属郑庄乡前进人民公社庙坡管理区,1961年6月改名庙坡生产大队,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庙坡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

2001年撤乡并镇属郑庄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三区常畛行政村,合作化时始称常畛初级社,1956年3月转为孔必高级社冠名前勇,1958年9月公社化称郑庄乡前进人民公社孔必管理区,1961年6月改称郑庄人民公社孔必生产大队,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孔必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

2001年1月撤乡并镇属郑庄镇。

2020年11月6日东郎村并入孔必村。

2022年1月24日东郎从孔必村分出并入郎壁村。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三区河西行政村,1950年石室、吕村、河西为河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石室、吕村、河西为石室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改为石室村光明社,文革时改为郑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石室大队革命委员会,1972年改为石室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石室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2002年撤乡并镇属郑庄镇。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三区河西行政村,1950年吕村、石室、河西为河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吕村、河西、石室为石室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改为吕村光明社,1961年6月改属郑庄人民公社石室生产大队,1962年增设吕村生产大队。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吕村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

2001年撤乡并镇属郑庄镇。

2002年撤并村组半坡村并入吕村村。

明清时期属王必中里,民国时期曾属石室、河西、吕村、王必六区等管辖。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三区王必行政村。

合作化初为王必初级社,后转为高级社冠名和平,1958年9月公社化为王必乡先锋人民公社王必管理区,1961年6月改称王必生产大队,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王必村村民委员会,属王必乡。

2001年撤乡并镇王必乡整体划归郑庄镇。

2006年因修建张峰水库移民搬迁,分别搬迁至沁水县城移民小区和王必移民新村区,保留建制。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四区、三区,合作社时始属吕村初级社,1956年3月转为高级社冠名“光星”。

1958年9月公社化属王必乡先锋人民公社河北管理区,1961年6月撤销河北管理区改为张峰生产大队。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张峰村村民委员会,属郑庄乡,2001年撤乡并镇属郑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