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南白街道境域为鳖国地。 秦汉时期至晋国时期,属县。 唐末时期至明代时期,属播州长官司。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复设遵义县,属南乡忠庄里。 清宣统三年(1911年),分属南三区、西一区、西二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分属第四区、第六区。 1961年,分属南白区、三合区。 1992年9月,置南白镇。 2016年11月,撤销镇设街道办事处。 |
唐末至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为播州辖境。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至清末,属遵义县平水里。 民国三十年(1941年),分属遵义县团溪区三岔镇、苟江乡、白果乡。 1992年,建三岔镇。 |
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前,属播州长官司。 清代,属遵义县南乡忠庄里第四甲、五甲,六甲地。 民国时期,隶第八下区,南三下区。 1949年,建苟江乡。 1961年,改苟江公社。 1992年9月,以南白区荀江乡,同心乡与三合区白马乡合井建立苟江镇。 |
唐末至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属播州土官、土司辖地。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改土归流复置遵义县,属南乡清潭里,至清代不变。 民国二十年(1913年),属西二下区,区署驻刀靶水。 1949年,刀靶镇、新站乡属第五区。 1951年,以其地建第十区,区公所迁三合市。 1958年,成立公社。 1992年,建三合镇。 2016年4月5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府呈〔2015〕31号)作出批复,同意撤销遵义县,设立遵义市播州区,以原遵义县(不含山盆镇、芝麻镇、沙湾镇、毛石镇、松林镇、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的行政区域为播州区的行政区域。 |
明代,镇境为土司辖地,江南属蔡氏土司,江南属播州长官司。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镇境分属四川省遵义府和贵州省贵阳府。 民国时期,江南属息烽县,江北属遵义县。 1969年,息烽县乌江公社划归遵义县,与刀靶公社合并组建乌江区。 1992年,设立乌江镇。 |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至清末,镇域属遵义县平水里。 民国二年(1913年),属南四上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第九上区,区公所皆驻龙坪场。 1951年,属九区。 1958年,为遵义县公社龙坪基层社。 1961年8月,改龙坪区。 1984年,龙坪公社建为乡级镇,兴隆公社改为双兴乡。 1992年,双兴、大新2乡和龙坪镇合并为龙坪镇。 |
明属播州长官司。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置遵义县,团溪属县南平水里。 民国二年(1913年),属南四下区。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设团溪区。 1949年,属第四区,区公所驻地团溪街上万寿宫。 1958年,成立团溪基层公社。 1984年,改团溪区。 1992年,撤区建团溪镇。 |
明代末,属县南乡平水里,辖九甲大部和右甲。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属南四下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为第九下区。 1949年,属第四区张王乡。 1958年,铁厂张王2乡合并为燎原公社。 1984年,撤社建铁厂乡。 1992年,铁厂、张王、三星3乡合置铁厂镇。 2016年4月5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府呈〔2015〕31号)作出批复,同意撤销遵义县,设立遵义市播州区,以原遵义县(不含山盆镇、芝麻镇、沙湾镇、毛石镇、松林镇、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的行政区域为播州区的行政区域。 |
明末至清代,属南乡平水里,为六、七、八、九、十甲地。 清宣统三年(1911年),属南四下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建西坪乡。 1949年,成立西坪镇人民公所。 1951年,与张王乡合并为二十二区,区公所驻西坪。 1961年,成立西坪公社。 1984年,复为西坪乡。 1992年,乡改西坪镇。 |
唐末至明代属播州。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至清代,为遵义县南乡清潭里第六甲、十甲地。 民国三十年(1941年),隶团溪区。 1955年,设尚嵇区。 1958年,建尚嵇基层公社。 1992年9月,撤区并乡建尚嵇镇。 |
唐至明末,属播州。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复置遵义县,分属县南乡平水里、清潭里。 民国二年(1913年),分属南二下区、南四下区。 1949年,属团溪区。 1961年,设茅栗、复兴2公社。 1984年,茅果、富兴2公社分别改乡。 1992年,2乡合并为茅栗镇。 2016年4月5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遵义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府呈〔2015〕31号)作出批复,同意撤销遵义县,设立遵义市播州区,以原遵义县(不含山盆镇、芝麻镇、沙湾镇、毛石镇、松林镇、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的行政区域为播州区的行政区域。 |
唐末至明朝,隶播州长官司。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至清代,属遵义县南乡清潭里。 民国二年(1913年)至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为南二下区8甲、9甲地。 1953年,设第五区,新民属立。 1992年,新民、马坪2乡合并为新民镇。 |
宋至明末,为播州辖地。 清代,属遵义县天旺里,隶四川省。 清雍正五年(1727年),改属贵州省。 民国二年(1913年),属西二上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第十一上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月13日,中央红军长征中在鸭溪建立鸭溪临时苏维埃政府。 1953年5月,升为区级镇。 1958年,建鸭溪基层公社。 1992年9月,鸭溪镇与大岚、白龙、金钟、乐理4乡合并建新的鸭溪镇。 |
唐末至明末,为土官、土司辖地。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至清末,属天旺里。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隶第六区,区署驻鸭溪场。 遵义市解放初属南白区。 1953年,属鸭溪区。 1958年,成立公社。 1984年,改置为池平、天旺、金山、石板4乡。 1992年4月,4乡合并为石板镇。 |
唐末至明末,属播州。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至清代,属西乡西隅里。 民国时期,属遵义县六区、七区。 1950年6月,属遵义县第七区、第十四区。 1958年11月,属鸭溪公社。 1961年8月,设立乐山公社。 1984年5月,设乐山、金竹、新土3乡,属鸭溪区。 1992年9月,3乡合并设乐山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