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17年5月,由乐山村、乐山居合并设立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
明万历二十九年前(1601),乐山后箐属播州长官司辖境。 万历二十九年后,隶属西乡西隅里,金竹隶属沙溪里。 宣统3年(1911),隶属西一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隶属第十区(乐民城)。 民国二十五年(1936)初,隶属第六区(鸭溪场)。 民国三十八年(1949),隶属西区。 1949年,隶属六区。 1951年3月乐山乡隶属十四区(西来寺)。 1958年10月,乐山乡、新土乡、金竹乡分别调整为鸭溪人民公社所辖的3个管理区。 1961年9月,乐山、新土、金竹三个管理区合并成立乐山人民公社。 1984年5月,乐山公社、新土公社、金竹公社分别建立乡政府,改称为乐山乡、新土乡、金竹乡。 2003年12月10日,原民丰村、后箐村合并为后箐村。 |
明万历二十九年前,乐山属播州土官司所辖。 明万历二十九年后,乐山隶属西乡西隅里,金竹隶属沙溪里。 宣统3年(1911),乐山隶属西一区(原西隅里)。 民国二十一年(1932),乐山乡隶属第十区(乐民城)。 民国二十五年(1936)初,乐山隶属第六区(鸭溪场)。 民国三十八年(1949),乐山乡隶属西区。 1949年,乐山乡隶属六区。 1951年3月乐山乡隶属十四区(西来寺)。 1958年10月,乐山乡、新土乡、金竹乡分别调整为鸭溪人民公社所辖的3个管理区。 1961年9月,乐山、新土、金竹三个管理区合并成立乐山人民公社。 1984年5月,乐山公社、新土公社、金竹公社分别建立乡政府,改称为乐山乡、新土乡、金竹乡。 2005年岩口村并入瓮海村。 |
1958年10月,乐山乡、新土乡、金竹乡分别调整为鸭溪人民公社所辖的3个管理区。 1961年9月,乐山、新土、金竹三个管理区合并成立乐山人民公社。 1984年5月,乐山公社、新土公社、金竹公社分别建立乡政府,改称为乐山乡、新土乡、金竹乡。 1992年建镇并乡撤区,成立乐山镇,2003年将新土乡改设为新土村村民委员会。 |
明万历二十九年前,乐山属播州长官所辖。 明万历二十九年后,乐山隶属西乡西隅里,金竹隶属沙溪里。 宣统3年(1911),乐山隶属西一区(原西隅里)。 民国二十一年(1932),乐山乡隶属第十区(乐民城)。 民国二十五年(1936)初,乐山隶属第六区(鸭溪场)。 民国三十八年(1949),乐山乡隶属西区。 1949年,乐山乡隶属六区。 1951年3月乐山乡隶属十四区(西来寺)。 1958年10月,乐山乡、新土乡、金竹乡分别调整为鸭溪人民公社所辖的3个管理区。 1961年9月,乐山、新土、金竹三个管理区合并成立乐山人民公社。 1984年5月,乐山公社、新土公社、金竹公社分别建立乡政府,改称为乐山乡、新土乡、金竹乡。 2003年12月10日,原民丰村、后箐村合并为后箐村。 2003年由新庄,新土两个村合并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