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社区辖尚嵇场镇境域,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5月,为第七下区尚嵇联保,时遵义县南二下区、第七下区区公所、区署先后驻社区境内。 民国二十一年(1932)至1949年,尚嵇镇公所、尚嵇保办公处驻场内。 民国二十五年(1936),县区调整后为第四区尚嵇联保中的1保和2保。 民国三十年(1941),废联保时设尚嵇镇。 隶遵义县团溪区。 解放初,隶属遵义县第四区(团溪)。 1950年5月,属遵义县第十三区,1956年6月,属遵义县尚嵇区,1958年10月,属遵义县尚嵇人民基础公社尚嵇大队。 1959年4月,属尚嵇镇管理区。 1961年9月,撤销尚嵇镇管理区建尚嵇镇。 1992年9月,撤区并乡建尙嵇镇,原尚嵇镇改为街道片区,2003年12月,撤销片区,以民主、文化二居合并建立龙泉社区。 |
清末,毛坪村境域隶南乡清潭里第10甲。 宣统三年(1911)废里设区,毛坪村随10甲隶南二下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南二下区改为第七下区,属遵义县第七下区芦江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隶属第七下区芦江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隶属遵义县第四区芦江联保。 民国三十年(1941),废联保设尚嵇镇,隶属遵义县团溪区尚嵇镇。 解放初,属遵义县第四区(团溪)尚嵇镇。 1950年5月,设遵义县十三区(尚嵇),属十三区毛坪乡。 1950年6月,属遵义县尚嵇区毛坪乡。 1950年6月,毛坪村属遵义县尚嵇区毛坪乡。 1956年8月,撤销毛坪乡并入黄村乡。 1958年10月,尚嵇区改建为尚嵇基层人民公社,毛坪乡属黄村大队。 1959年4月,隶属遵义县尚嵇基层人民公社尚嵇管理区。 1961年8月,撤销尚嵇基层人民公社,复置遵义县尚嵇区。 1984年5月,隶属尚嵇区尚嵇乡。 1992年9月建镇并乡撤区,改建为尚嵇镇毛坪村。 2003年12月,撤销片区,改建为毛坪社区。 |
2003年12月将原大坝村、上坝村合并建置为大坝社区。 |
清末,隶属南乡清潭里10甲。 宣统三年(1911)废里设区,隶属南二下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隶属遵义县第七下区芦江乡。 民国二十四年,隶属第七下区芦江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县区调整,隶属遵义县第四区芦江联保。 民国三十年(1941)废联保,设尚嵇镇,隶属遵义县团溪区。 解放初,隶属遵义县第四区(团溪)尚嵇镇。 1950年5月,隶属遵义县第十三区。 1950年6月,第十三区改为遵义县尚嵇区,隶属尚嵇区新华乡。 1958年10月,尚嵇区改建为尚嵇基层人民公社,新华村时属新华大队。 1959年4月,隶属尚嵇基层人民公社尚嵇管理区。 1961年8月,遵义市、县分置,复置遵义县尚嵇区。 同年9月,属尚嵇人民公社。 1984年5月,属遵义县尚嵇乡。 1992年9月建镇并乡撤区,改建为尚嵇镇新华村。 2003年12月撤销片区办事处,新华村与大土坪村合并为新华村。 2016年8月改设为新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
清末,隶属南乡清潭里第10甲。 宣统三年(1911)废里设区,隶属南二下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隶属遵义县第七下区芦江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隶属第七下区芦江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茶山村笫四区芦江乡,区署三岔河。 民国三十年(1941),废联保设尚稽镇,隶属遵义县团溪区。 解放初,隶属遵义县第四区(团溪)。 1950年5月,设遵义县第十三区,1953年,属遵义县第十三区茶山乡。 1955年6月,县十三区改为遵义县尚嵇区。 1958年10月,属尚嵇基层人民公社,1959年4月,隶属尚嵇管理区。 1984年5月,属尚嵇乡,1992年9月建镇并乡撤区,改建为尚嵇镇茶山村,2003年12月撤销片区办事处,改置为遵义县尚嵇镇茶山村。 2016年3月改置为遵义市播州区尚嵇镇茶山村。 |
清末,建设村隶南乡清潭里6甲。 宣统三年(1911)废里设区,建设村当时隶南二下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南二区改为第七区,建设村隶遵义县第七下区芦江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建设村隶第七下区芦江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县区调整,建设村隶遵义县第四区芦江联保。 民国三十年(1941),废联保设尚嵇镇,建设村当时随尚嵇镇隶团溪区。 解放初,建设村当时隶遵义县第四区(团溪)尚嵇镇。 1950年5月,设遵义县第+三区,建设村当时系+三区建设乡。 1950年6月,十三区改为遵义县尚嵇区,建设村当时系尚嵇区建设乡。 1958年10月,尚嵇区改建为尚嵇基层人民公社,建设乡改为建设大队。 1959年4月,建设大队改为建设管理区。 1961年8月,遵义市、县分置,复置遵义县尚嵇区。 1984年5月,改建为尚嵇乡,1992年9月建镇并乡撤区,改建为尚嵇镇建设村,2003年12月撤销片区办事处,合并行政村开上、继光、渔塘、岩底村合并为建设村。 2016年因乌江旅游开发项目更名为乌江村村民委员会。 |
清末,保星村隶南乡清潭里的6甲。 宣统三年(1911)废里设区,保星村当时隶南二下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南二区改为第七区,保星村当时隶遵义县第七下区芦江乡。 民国二十四年(1835),保星村当时隶笫七下区芦江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县区调整,第七下区并入遵义县第四区,区署驻三岔河。 保星村当时隶遵义县第四区芦江联保。 民国三十年(1941)实行新县制,废联保设尚嵇镇,保星村当时随镇隶遵义县团溪区。 解放初,保星村随镇隶遵义县第四区(团溪)。 1950年5月,保星村时属隶十三区。 1950年6月,十三区改为遵义县尚嵇区。 保星村当时系隶遵义县尚嵇区保合乡。 1956年8月,撤销保合乡并入建设乡。 1959年4月,保星村时属尚嵇基层人民公社清水管理区。 1966保星村系尚嵇区清水公社的五星大队和保兴大队。 1984年5月,属尚嵇乡,1992年9月建镇并乡撤区,改为尚嵇镇保星村,2003年12月撤销片区办事处,合并行政村五星村和保兴村合并为保星村。 |
清末,清水村隶南乡平水里。 宣统三年(1911)废里设区,清水村当时隶遵义县南四下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南四区改为第九区,清水村当时隶遵义县第九下区。 民国二十四年,清水村隶第九下区白果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县区调整,第九上区、九下区与第六区合并成遵义县第五区,清水村当时隶第五区白果联保。 民国三十年(1941)清水村当时隶遵义县团溪区白果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11月,设遵义县第四区(团溪),尚嵇镇隶第四区。 清水村当时隶遵义县第四区团溪区。 1950年6月,第十三区改为遵义县尚嵇区,清水村当时隶遵义县尚嵇区。 1951年,白果乡划回四区,清水村隶遵义县第四区白果乡。 1958年10月,尚嵇区改建为尚嵇基层人民公社,所辖清水乡改为清水大队。 1959年4月,清水大队改为清水管理区。 1984年5月,系尚嵇区清水乡。 1992年9月建镇并乡撤区,改建为尚嵇镇清水村,2003年12月撤销片区办事处,团山村、江林村合并为清水村。 |
清末,隶属南乡清潭里6甲。 宣统三年(1911)废里设区,隶属南二下区。 民国二十一年(1932),隶属遵义县第七下区芦江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隶属第七下区芦江联保。 民国二十五年(1936),第七下区尚嵇并入遵义县第四区,区署驻三岔河。 隶属遵义县第四区芦江联保。 民国三十年(1941)废联保设尚嵇镇,隶属遵义县团溪区。 解放初,隶属遵义县第四区(团溪)。 1950年5月,隶属遵义县十三区。 1950年6月,十三区改为遵义县尚嵇区。 1958年10月,属尚嵇基础人民公社,1961年8月,属尚嵇区,1963年3月,系茶山公社张家湾大队、建设公社联江大队和清水公社青山大队。 1984年5月,改建为尚嵇乡,1992年9月建镇并乡撤区,改建为尚嵇镇泸江村,2003年12月撤销片区办事处,合并行政村(居),清水乡青山村、建设乡联江村和尚嵇乡银杏村合并成泸江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