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设在城社。 清,设在城营。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一区(中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属五区。 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先后归五、十三区(城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十、七个区,先后归十、七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城关乡,下辖两关、七个街、两村。 1955年,改称城关区城关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城关镇,下辖11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设城关人民公社,下辖38村。 1961年,尚庄分为南北尚庄,1962年,陈家庄分为三个生产大队;城内七街,两关合并为三个生产大队,城关人民公社下辖35生产大队。 1984年1月,公社改乡镇建制,首设城关镇,下辖35村民委员会。 1987年改称藁城镇。 1989年改称廉州镇至今。 |
明,属郑公社。 清,归郭东营。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二区(东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归一区。 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均归一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十、七个区,均归一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兴安乡,下辖兴安村。 1955年改称兴安区兴安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兴安乡,下辖4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设兴安人民公社,下辖28村。 1961年5月,调整公社规模,兴安人民公社一分为三(兴安、张村、北楼),兴安人民公社下辖10个生产大队。 1984年1月,公社改乡镇建制,设兴安乡,下辖11个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兴安乡设兴安镇。 1996年撤乡扩镇、撤张村乡并入兴安镇,下辖19村民委员会至今。 |
贾市庄镇系藁城八大自然镇之一。 明,设贾氏社。 清,归贾南营。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二区(东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归二区。 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先后归二、三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十、七个区,均归二区。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贾市庄乡,下辖2个村。 1955年改称刘海庄区贾市庄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贾市庄乡,下辖7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刘海庄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5月,缩小公社规模,设贾市庄人民公社,下辖5个生产大队。 1984年1月,公社改乡镇建制,设贾市庄乡。 6月撤乡设贾市庄镇,下辖5个村民委员会。 1996年1月,撤乡扩镇,撤刘海庄乡,并入贾市庄镇,下辖10个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真定卫。 清,归高系营。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四区(南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归四区。 1947年11月,藁城县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均归四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十、七个区,均归三区。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南营乡,下辖南营村。 1955年改称南营区南营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南营乡,下辖7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设南营人民公社,下辖27村。 1961年,缩小公社规模,仍设南营人民公社,下辖5个生产大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建制,改称南营乡,下辖5村民委员会。 1994年4月撤乡改镇,改称南营镇。 1996年1月撤乡扩镇,撤销马庄乡并入南营镇,下辖12村民委员会至今。 |
梅花镇系藁城八大自然镇之一。 明,属刘村社。 清,归徐美营管辖。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四区(南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归三区。 1947年11月,藁城县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先后归二、三区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十、七个区,都归三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梅花乡,下辖梅花1村。 1955年改称南营区梅花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梅花乡,下辖10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南营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5月,缩小公社规模,设梅花人民公社,下辖8生产大队。 1984年1月,公社改乡镇建制改称梅花乡,6月撤乡设镇为梅花镇,下辖8村民委员会。 1996年1月,撤乡扩镇,撤销木连城乡、倪家庄乡,并入梅花镇,下辖19村民委员会至今。 |
岗上镇系藁城八大自然镇之一。 明,属真定卫。 清,归崇岗营。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一区(中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为五区管辖。 1947年11月,藁城市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之后为三、七区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十、七个区,先后为五、四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岗上乡,下辖2村。 1955年改称丽阳区岗上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岗上乡,下辖9村,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大同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5月,缩小公社规模,设岗上人民公社,下辖9个生产大队。 1984年1月,公社改乡镇建制,设岗上乡,下辖9个村民委员会。 1987年10月,撤乡设岗上镇。 1996年撤乡扩镇,撤大同镇并入岗上镇,下辖16村民委员会。 2009年12月,内族、塔元庄、南席、西马村南街、西马村北街划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岗上镇下辖11村民委员会。 |
南董镇系藁城县八大自然镇之一。 明,属堤里社。 清,设南董营。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三区(西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归六区。 1947年11月,藁城县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先后为六、八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十、七个区,先后为六、五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南董镇,下辖2村。 1955年改称南董区南董镇。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南董乡,下辖8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设南董人民公社,下辖36村。 1961年5月,缩小公社规模,设南董人民公社,下辖6生产大队。 1984年1月,公社改乡镇建制,改称南董乡,6月,改为南董镇,下辖6个村民委员会。 1996年撤乡扩镇,撤销四公乡、并入南董镇,下辖16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真定卫。 清,归赵庄营。 民国,全县划分为八个区,属三区(西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为八个区,归七区。 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先后归七、十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为十、七个区,先后为八、六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张家庄乡,下辖2村。 1955年改称南孟区张家庄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为大丰化乡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成立张家庄人民公社,下辖33村,1961年5月,缩小公社规模,仍设张家庄人民公社,下辖10个生产大队。 1984年1月,公社改乡镇建制,设张家庄乡,下辖10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设张家庄镇,1996年,撤乡扩镇,撤销丰化乡,并入张家庄镇,下辖17村民委员会至今。 |
南孟镇系藁城八大自然镇之一。 明,设南孟社。 清,设南孟营。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五区(北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归八区。 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先后为八、十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先后划分十、七个区,为八、六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南孟乡,下辖2村,1955年改称南孟区南孟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南孟乡,下辖8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张家庄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5月,缩小公社规模,设立南孟人民公社,下辖7个生产大队。 1984年,公社改乡镇建制,改称南孟乡,6月改设南孟镇,下辖7个村民委员会。 1996年1月,撤乡扩镇,撤韩家洼乡,并入南孟镇,下辖14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真定卫。 名曾村。 清,设增村营,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五区(北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县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归八区。 1947年11月,藁城县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先后为八、十一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十、七个区,先后为八、六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增村乡,下辖2村。 1955年改称南孟区增村乡。 1956年撤区并乡,设增村乡,下辖8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设增村人民公社,下辖33个村。 1961年5月,缩小公社规模,设增村人民公社,下辖10生产大队。 1984年1月,公社改乡镇建制,设增村乡,下辖10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设增村镇。 1996年撤乡扩镇,撤销刘家佐乡,并入增村镇,下辖20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真定卫公社。 清,归里安营。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二区(东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归二区。 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先后为二、三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十、七个区,二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小常安乡、下辖3村。 1955年改称刘海庄区小常安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划归刘海庄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刘海庄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5月,缩小公社规模,设立小常安人民公社,下辖7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公社改乡镇建制,设小常安乡、下辖7个村民委员会,1996年,撤乡扩镇,撤销小常安乡、北楼乡、设立常安乡,下辖18村民委员会,1998年撤乡设镇,改为常安镇。 |
明,属真定卫。 清,归增村营。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五区(北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归八区。 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区,先后为八区、十二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为十、七个区,先后为九区、六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前西关乡,下辖2村。 1955年改称南孟区前西关乡,1956年撤区并乡,设前西关乡,下辖7村。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增村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5月,缩小公社规模,设前西关人民公社,下辖8生产大队。 1984年,公社改乡镇建制,设前西关乡,下辖8个村民委员会。 1996年,撤乡扩镇,撤销梁家庄乡、前西关乡,合并设西关乡,下辖14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乡设西关镇至今。 |
明,属堤里社。 清,归南董营。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区,属三区(西区)。 1938年4月,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全县划分八个区,归六区。 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先后划分八、十三个区,先后为六、八区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划分十、七个区,先后为六、五区管辖。 1953年7月,全县划分96个乡,设立九门回族自治乡,下辖九门1村。 1955年改称南董区九门回族自治乡。 1956年6月,撤区并乡,再设九门回族自治乡,下辖4村,1958年8月“人民公社化”时,归南董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5月,缩小公社规模,设九门人民公社,下辖5个生产大队。 1984年1月,公社改乡镇建制,设九门回族乡,下辖5个村民委员会。 1996年,撤乡扩镇,撤销只都乡,并入九门回族乡,下辖13村民委员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