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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店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16、磴槽村

明属金店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磴槽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磴槽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磴槽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磴槽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17、海眼村

明属金店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蔡沟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蔡沟管理区。

1976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海眼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海眼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海眼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18、陈楼村

明属金店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陈楼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陈楼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段村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陈楼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19、段中村

明属金店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段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段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段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段村村村民委员会。

2006年段村划分为段西村、段东村、段南村、段中村,为段中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20、毕家村

明属王上保。

清属王石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一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毕家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毕家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毕家村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毕家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21、箭沟村

明属王上保,清属王石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箭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箭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箭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箭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22、王上村

明属王上保。

清属王石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王上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王上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王上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王上村民委员会,至今。

23、庄头村

明属王上保。

清属王石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一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王上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王上大队。

1976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庄头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庄头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庄头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24、文村村

明、清属城保。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一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一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一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文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文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文村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文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25、梅村村

明属王上保。

清属王石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一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梅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梅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梅村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梅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26、黄村村

明、清属城保。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一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一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一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梅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梅村大队。

1965年梅村大队分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黄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黄村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黄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王上保。

清属王石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一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太后庙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太后庙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太后庙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太后庙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28、崔坪村

明属王上保,清属王石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太后庙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太后庙大队。

1970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崔坪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崔坪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崔坪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清属城保。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一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一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一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三王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三王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三王庄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三王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明属金店保。

清属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二区。

1958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袁桥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大金店人民公社袁桥大队。

1975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园艺场。

1980年,为大金店人民公社龙尾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大金店乡龙尾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4年撤乡置镇,为大金店镇龙尾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