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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湾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1984年10月靖远县高湾乡三百户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三百户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1984年10月靖远县高湾乡白崖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白崖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1984年10月靖远县高湾乡砂河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砂河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1984年10月靖远县高湾乡笠山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笠山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1984年10月靖远县高湾乡贾崖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贾崖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1984年10月靖远县高湾乡文崖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文崖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1984年10月靖远县高湾乡马寨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马寨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

1984年10月靖远县高湾乡住寨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住寨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1984年10月靖远县高湾乡三场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三场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1984年10月靖远县高湾乡葛埫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葛埫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1984年10月靖远县高湾乡二百户村因地区管辖职能成立二百户村民委员会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