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布江达镇 1959年8月,设吉德乡、帮格乡、孜嘎乡,属阿沛区。 1960年8月,阿沛区更名为峡龙区。 1961年,峡龙区撤销帮格乡,增设峡龙乡和扎马乡,孜嘎乡更名为朗嘎乡。 1963年,撤销吉德乡。 1970年,峡龙区各乡改人民公社,其中扎玛乡改先锋人民公社。 1978年,先锋人民公社改为章马人民公社。 1984年,各人民公社复称乡。 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峡龙区,将原峡龙乡、章马乡、朗嘎乡合并,设置峡龙乡,直属工布江达县。 1999年6月,全区行政区划调整时,将峡龙乡改设工布江达镇,属工布江达县管辖。 |
2、金达镇 1959年8月,设金达乡、加兴乡、下巴乡,属金达区。 1961年,加兴乡从金达区划出,设加兴区;金达区增设中巴乡、尼比乡。 1962年,墨竹工卡县巴嘎区的56户牧民划归工布江达县下巴乡管辖。 1963年,将下巴乡划分为下巴(后改为下坝)、多青木(后改为多其木)2个乡。 1970年6月,各乡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金达区,将原金达乡、下坝乡、中巴乡、尼比乡、多其木乡合并,设置金达乡,直属工布江达县。 1999年6月全区行政区划调整中,金达乡改金达镇,属工布江达县管辖。 |
3、巴河镇 1959年8月,设雪巴区,属雪巴县管辖。 1964年,雪巴县撤销,雪卡区及其所辖的雪卡乡、东马乡、仲当乡、巴河乡划归工布江达县。 1970年6月,雪卡区辖各乡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雪卡区,将原雪卡乡、东马乡、仲当乡、巴河乡合并为雪卡乡,直属工布江达县。 1999年6月,在全区行政区划调整中,雪卡乡改巴河镇,属工布江达县管辖。 |
4、朱拉乡 1959年8月,设朱拉区,属雪巴县管辖。 1964年撤销雪巴县,朱拉区及所辖的柳四朗(原嘎当)、吉木雄、扎堆、朗达4个乡划归工布江达县管辖。 1965年,柳四朗、吉木雄合并为朱拉乡。 1970年6月,各乡改人民公社,朱拉乡将朱拉、嘎当划为2个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朱拉区,将原朱拉、扎堆、朗达、嘎当4个乡合并为朱拉乡,属工布江达县管辖。 |
5、措高乡 1959年8月设错高区,属雪巴县管辖。 1964年,撤销雪巴县,错高区及所辖的结巴、错高、扎拉3个乡划归工布江达县管辖。 1970年,各乡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错高区,将原结巴乡、错高乡、扎拉乡合并为错高乡,属工布江达县管辖。 |
6、仲莎乡 1959年8月,设林则乡、嘎索梅乡,属仲萨区。 1961年,撤销嘎索梅乡,增设结巴、拉岗、梅3个乡,属仲萨区。 1963年,结巴乡更名为结强乡,拉岗乡更名为那岗乡,梅乡更名为青梅乡。 1964年,林则乡更名为林达乡。 1970年,各乡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仲萨区,将原林达乡、结强乡、青梅乡、那岗乡合并为仲萨乡,属工布江达县管辖。 |
7、江达乡 1959年8月,设太昭乡、金乡,属太昭区。 1961年5月,太昭区更名为江达区。 同年,增设吾岗乡。 1962年,将金乡划分为金乡、娘盖乡2个乡。 1963年,娘盖乡重新并入金乡。 太昭乡更名为江达乡,吾岗乡更名为乌刚乡。 1964年,娘盖乡又从金乡划出,改为娘格乡;撤销乌刚乡。 1970年,各乡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江达区,将原江达乡、金乡、娘格乡合并为江达乡,属工布江达县管辖。 |
8、娘蒲乡 1959年8月,设拉如乡,属太昭区。 1961年5月,太昭区更名为江达区,拉如乡为其管辖。 1963年,拉如乡从江达区划出,设娘蒲区;下辖拉如乡(后改为拉鲁乡)、布久乡、吾岗乡(后改为伍岗乡)3个乡。 1970年,各乡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娘蒲区,将原拉鲁乡、布久乡、伍岗乡合并,设置娘蒲乡,属工布江达县管辖。 |
9、加兴乡 1959年8月,设加兴乡,属金达区。 1961年,将加兴乡从金达区划出,设加兴区,辖加兴乡、松多乡、白朗罗马乡。 1962年,将加兴乡划分为加兴、下巴唐2个乡。 1963年加兴乡并入下巴唐乡,白朗罗马乡更名为罗马林乡。 1970年,各乡改人民公社。 1984年复乡。 1988年4月,在全区撤区并乡中,撤销加兴区,将原罗马林乡、下巴唐乡、松多乡合并,设置加兴乡,属工布江达县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