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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夹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红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红星生产大队、红星大队,管辖七里沟、吴石匠沟、沙洲等15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红星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红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杨家湾,更名为杨家湾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龙窝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龙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杨家湾村民委员会,简称杨家湾委会,辖6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民立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民立生产大队、民立大队,管辖曹家院、白家沟、后沟等12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民立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民立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五马石,更名为五马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五马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五马石村民委员会,简称五马石村委会;2001年9月,为响应“节约管理费用、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将云观村和五马石村合并,以驻地火车岭选举产生火车岭村村民委员会,辖11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银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银河生产大队、银河大队,管辖安城洼、毛家沟、阳坡等15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银河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银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大坪沟,更名为大坪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大坪沟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大坪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坪沟村民委员会,简称大坪沟村村民委员会,辖7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江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江河生产大队、江河大队,管辖丁家沟、均里沟、东庄等16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江河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江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小坪沟,更名为小坪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小坪沟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小坪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小坪沟村村民委员会,简称小坪沟村委会,辖7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保卫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保卫生产大队、保卫大队,管辖傅家河、塔湾、解家湾等12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保卫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保卫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东寺,更名为东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东寺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东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东寺村村民委员会,简称东寺村委会,辖8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仙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仙河生产大队、仙河大队,管辖杨柳湾、庙湾、简家湾等18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仙河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仙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仙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仙河村民委员会,简称仙河村委会。

2001年4月,调整部分乡镇区域规划,童袁乡合并到河夹镇,经县政府批准,因驻地在归仙河选举产生归仙河村委会,辖7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田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田庄生产大队、田庄大队,管辖傅家沟、毛家沟、刘家祠堂等15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田庄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田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箭流铺,更名为箭流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箭流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箭流铺村村民委员会,简称箭流铺村委会。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合心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合心生产大队、合心大队,管辖学沟、戴家沟、梅家湾等22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合心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合心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箭流河,更名为箭流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箭流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箭流河村民委员会,简称箭流河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同心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同心生产大队、同心大队,管辖三房院、洪家院、薛家沟等15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同心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同心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黑沟,更名为黑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黑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黑沟村民委员会,简称黑沟村委会。

2001年9月,为响应“节约管理费用、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将箭流河村、黑沟村并入箭流铺村,产生箭流铺村民委员会,辖13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金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金姜生产大队、金姜大队,管辖金鸭河、黄家扒、西沟等15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金姜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金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简称金姜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金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金姜村村民委员会,简称金姜村委会,辖5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四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四青生产大队、四青大队,管辖狮子沟、阳坡、陈家院等10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四青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四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狮子沟,更名为狮子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狮子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狮子沟村村民委员会,简称狮子沟村委会。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新建二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建二生产大队、新建二大队,管辖龙王庙、阴坡、上洼等11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新建二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新建二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木匠洼,更名为木匠洼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木匠洼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木匠洼村民委员会,简称木匠洼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9月,为响应“节约管理费用、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将木匠洼村并入狮子沟村,产生狮子沟村村民委员会。

辖6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新建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建一生产大队、新建一大队,管辖豹子垭、王家院、外坡等12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新建一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新建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岩屋沟,更名为岩屋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岩屋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岩屋沟村村民委员会,简称岩屋沟村委会。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长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长垭生产大队、长垭大队,管辖明家院、雷家洼、后洼等12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长垭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长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长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长垭村民委员会,简称长垭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9月,为响应“节约管理费用、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将长垭村并入岩屋沟村选举产生岩屋沟村民委员会,辖6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福幸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福幸生产大队、福幸大队,管辖铺子、下湾、学堂等18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福幸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福幸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龙窝,更名为龙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龙窝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龙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龙窝村村民委员会,简称龙窝村委会,辖5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永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永星生产大队、永星大队,管辖魏家垭、赵家洼、天生河等7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永星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永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魏家垭,更名为魏家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魏家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魏家垭村民委员会,简称魏家垭村委会。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南峰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南峰山生产大队、南峰山大队,管辖阳坡、榆树沟、大沟等13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南峰山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南峰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南峰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南峰村民委员会,简称南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9月,为响应“节约管理费用、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将南峰村合并到魏家垭村,产生魏家垭村民委员会,辖4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青岗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青岗生产大队、青岗大队,管辖大畈田、纪家洼、李家沟等12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青岗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青岗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青岗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青岗村民委员会,简称青岗村委会。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大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大坪生产大队、大坪大队,管辖楸树桩、杜家沟、大坪等8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大坪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大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高山,更名为高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高山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高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高山村民委员会,简称高山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9月,为响应“节约管理费用、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将青岗村和高山村合并,产生青山村民委员会,辖7个村民小组。

1955年并河夹、雷家、童原、火车、毛獭、岩屋、箭流7个乡为河夹区,转初级社时成立新文社;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新文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文生产大队、新文大队,管辖大垱、天池垭、三岔等18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新文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新文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黄家河,更名为黄家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东寺大队;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黄家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黄家河村村民委员会,简称黄家河村委会,辖10个村民小组。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小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小青生产大队、小青大队,管辖申家沟、柳树坑、窑凹等15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小青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小青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小楸木沟,更名为小楸木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小楸木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小楸木沟村村民委员会,简称小楸木沟村委会。

1958年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新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强生产大队、新强大队,管辖龙潭包、魏家沟口、朱家洼等12个村庄,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新强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新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0年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以其所在驻地名称齐家沟,更名为齐家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齐家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齐家沟村民委员会,简称齐家沟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9月,为响应“节约管理费用、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将齐家沟村并入小楸木沟村,选举产生小楸木沟村民委员会,辖9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