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县城区宝平乡。 1956年,成立井头高级社。 1958年,成立井头大队,属界水公社。 1961年,成立河下公社,井头大队分设河下、平川大队、属河下公社。 1984年春,农村体制改革,河下大队改设为河下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县城区江口乡。 1952年,属水口区礼珠乡。 1956年,由三个初级社组成更上高级社,属河下乡。 1958年,河下乡并入界水公社,成立礼泉大队。 1961年,河下公社从界水公社分设,属河下公社。 1984年春,农村体质改革改设为礼泉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县城区江口乡。 1952年,属水口区礼珠乡。 1956年,由和平、胜利初级社转为礼珠高级社。 1957年,属河下乡。 1958年,河下乡并入界水公社,成立礼珠大队。 1961年,河下公社从界水公社分设,属河下公社。 1984年春,农村体制改革改为礼珠村民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县城区宝平乡。 1956年,由流清、平川初级社转为平川高级社。 1958年,成立井头大队,属界水公社。 1961年,界水公社分设河下公社,井头大队分设平川、河下大队,属河下公社。 1984年春,农村体制改革改设平川村民委员会。 得名后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洋津区划江乡。 1956年,由浒溪、蔡家、丁塘、潭塘四个初级社联合为新丰高级社。 1958年,划江乡并入界水公社,成立浒溪大队。 1961年,河下公社从界水公社分设,属河下公社。 1984年春,农村体制改革浒溪大队改设浒溪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洋津区划江乡。 1956年,由划江、黄家、罗家初级社并为新星高级社。 1958年,划江乡并入界水公社,成立划江大队,属界水公社。 1961年,界水公社分设河下公社,属河下公社。 1984年春,农村体制改革改设划江村民委员会。 得名后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江口乡。 1956年,由向明、龙伏初级社并为江口高级社。 1958年,水口乡划入界水公社,成立江口大队,属界水公社。 1961年,界水公社分设河下公社,江口大队属河下公社。 1984年春,体制改革改设江口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县城区江口乡,1952年,属水口区礼珠乡。 1956年,由2个初级社组成江口高级社。 1957年,属河下乡。 1958年,河下乡并入界水公社,成立江口大队。 1961年,河下公社从界水公社分设,江口大队分设龙伏大队,属河下公社。 1984年春,体制改革改设龙伏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江口区江口乡。 1956年,由垱头、石下、更田三个初级社合并为一个高级社。 1958年,江口乡并入界水公社,成立更田大队,属界水公社。 1961年,界水公社分设河下公社,属河下公社。 1968年,更田大队改为垱头大队。 1984年春,农村体制改革改设垱头村民委员会。 得名后沿用至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洋津区水口乡。 1952年,属水口区水口乡。 1956年,成立洋田高级社。 1958年,水口乡并入界水公社,成立洋田大队。 1961年,河下公社从界水公社分设,属河下公社。 1984年春,农村体制改革改设洋田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
合作化时,由水口、南岭初级社并为水口高级社。 公社化时,属界水公社,后属河下公社。 1968年,改社办花园林场。 1984年春,农村体制改革时,由花园林场改设为花园村民委员会,得名后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