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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溪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2001年3月姚河乡撤归栗溪镇,因原属姚河乡管辖,故沿袭姚河乡得名;2001年下半年成立姚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朝洪武九年(1376)属荆门县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属荆门直隶州管辖;民国元年(1912)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1936年前属湖北省钟祥县管辖;1936年4月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远安县永清乡)管辖;1949年4月,栗溪解放,7月属荆钟宜县栗东区栗中乡管辖;1950年5月划归荆门县,10月,成立荆门县栗溪(时称第十二区),属十二区栗南乡管辖;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期,成立赵畈初级农业生产社,属栗南乡管辖;1956年改为双畈高级农业生产社,属栗南乡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成立双畈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2月,高峰改为栗溪,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栗溪区栗南公社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双畈大队改为栗溪大队,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恢复区建制,同年撤销大队设立村民委员会,栗溪大队改为栗溪村,属栗溪区管辖;1986年撤销栗溪区,设立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1987年10月设立栗溪居民委员会;2004年改为百子堂社区居民委员会,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朝末年形成自然村落,属荆门县管辖;清朝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1936年4月属远安县永清乡管辖;1949年建赵畈村,属荆钟宜县栗东区管辖;1950年划归荆门县,同年成立贫协委员会,属荆门县栗溪(时称第十二区)管辖;1954年赵畈、青贺二村合并,成立双畈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改为双畈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仍属荆门县栗溪(时称第十二区)管辖;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设双畈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5月,栗溪人民公社更名为栗溪区公所,属栗溪区栗南乡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南堡大队撤销,1、2生产队划归双畈大队,双畈一队划出成立农科站,双畈大队更名为栗溪大队,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78年撤销农科站,双畈一队回归栗溪大队,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设区建乡,栗溪大队更名为栗溪村,并将1、2生产队和马集1生产队同时划出成立赵畈村,属栗溪区管辖;1985年12月,竹马村撤销,将其1、2组和赵畈村一起并入栗溪村,属栗溪区管辖;1986年1月栗溪区公所更名为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洪武九年(1376)属荆门县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同年废安陆府;1936年4月属远安县永清乡(驻地栗溪)管辖;1949年4月栗溪解放,成立贫协委员会,同年7月成立荆钟宜县栗东区,属栗东区管辖;1950年5月划归荆门县辖,10月成立荆门县栗溪(时称荆门县第十二区),属荆门县栗南乡管辖;1952年成立互助组;1954年成立初级社时属二郎沟村并入马集,称红旗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改为红旗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9月栗溪成立高峰人民公社,设红旗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2月更名栗溪人民公社,属栗溪人民公社栗南管理区管辖;1961年公社体制下放,复称栗溪区公所,红旗大队更名为马集大队,属栗溪区栗南公社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分栗溪、姚河两个公社,属栗溪公社栗南管理区管辖;1984年改马集大队为马集村民委员会,恢复栗溪区公所,属栗溪区栗南乡管辖;1986年1月改称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朝洪武九年(1376)属荆门县管辖;清朝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1936年4月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管辖;1949年10月属钟宜县栗东区管辖;1950年5月划归荆门县管辖,同年7月属荆门县栗溪(时称十二区)栗南乡管辖;1951年建村成立贫协委员会,1952年成立互助组,1954年成立星合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改为星合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属十二区栗南乡管辖;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设星合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改为栗溪人民公社,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5月恢复区建制,栗溪人民公社更名为栗溪区,属栗溪区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更名为向阳大队,属栗溪公社管辖;1981年更名为涧沟大队,属栗溪公社管辖;1984年恢复区建制,涧沟大队更名为涧沟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管辖;1986年栗溪区改为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朝末年形成自然村落,属荆门县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同年废除安陆府,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1932年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1936年4月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远安县永清乡)管辖;1949年4月栗溪解放,7月成立荆钟宜县栗东区,属栗东区管辖;1950年5月划归荆门县,10月成立荆门县栗溪,属荆门县栗溪(第十二区)栗中乡管辖;1955年成立青岩、松林初级合作社;1956年1月青岩初级社分为大窑、幸社两个初级社,属栗北乡管辖;1957年松林、大窑、幸社合并为同心高级合作社,属栗北乡管辖;1958年设同心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栗溪区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分栗溪、姚河两个公社,属栗溪公社管辖;1980年同心大队以赵湾水库更名为赵湾大队,属栗溪公社管辖;1984年3月赵湾大队更名为赵湾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栗南乡管辖;1985年12月原竹马村三、四组并入赵湾村;1986年10月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朝末年形成自然村落,属荆门县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同年废除安陆府,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管辖;1932年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管辖;1936年4月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荆门县盐池区)管辖;1949年栗溪解放,属盐池区管辖;1950年属荆门县栗溪(第十二区)大栗乡管辖;1954年成立双星、青龙、南裕三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成立双星、青龙两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属大栗乡管辖;1958年设双星、青龙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栗溪区大栗乡管辖;1967年修象河水库,青龙大队与双星大队合并为红星大队,属栗溪区大栗乡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分栗溪、姚河两个公社,属栗溪公社大栗管理区管辖;1981年红星大队更名为栗树湾大队,1984年栗树湾大队更名为栗树湾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大栗乡管辖;1987年10月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朝末年属荆门县管辖;清朝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1936年4月属远安县永清乡管辖;1949年10月1日属钟宜县栗东区管辖;1950年5月划归荆门县管辖,同年10月属荆门栗溪(十二区)白仓乡管辖;1951年建村成立贫协委员会,同年成立互助组,1954年成立稠树、龙垭两个初级农业生产社,属十二区栗北乡管辖;1957年初稠树、龙垭合并成立胡畈高级农业生产社,属十二区栗北乡管辖;1958年成立高峰人民公社,设胡畈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5月,栗溪人民公社更名为栗溪区公所,属栗溪区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恢复区建制,胡畈大队更名为胡畈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管辖;1986年1月栗溪区公所更名为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朝洪武九年(1376)属荆门县管辖;清朝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民国元年(1912),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1936年前属湖北省安陆府钟祥县管辖;1936年4月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查区(远安县永清乡)管辖;1949年7月成立荆钟宜先栗东区,属栗东区管辖;1950年5月划归荆门县管辖;10月成立荆门县栗溪区(为荆门县第十二区),属十二区白仓乡管辖;1950年建村,成立贫协委员会;1952年成立互助组;1955年农业合作化时期,成立了塘坪、庙沟初级合作社;1956年初改为塘坪、庙沟高级合作社,属白仓乡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设立塘坪、庙沟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属栗溪公社白仓管理区管辖;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栗溪区白仓公社管辖;1971年1月庙沟大队并入到塘坪大队;1975年撤区并社,属栗溪公社白仓管辖区管辖;1984年恢复区建制,撤销大队设立村民委员会,塘坪大队改为塘坪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白仓乡管辖;1986年撤销栗溪区,设立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朝洪武九年(1376)属荆门县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同年废安陆府;1936年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查区(远安县永清乡)管辖;1949年解放,属荆钟宜县栗东区管辖;1950年属荆门县十二区白仓乡管辖;1951年成立大泉、双和两个贫协委员会,属白仓乡管辖;1952年成立大泉、双和两个互助组,属白仓乡管辖;1955年成立大泉、双和两个初级农业生产社,属白仓乡管辖;1956年改为大泉、双和两个高级农业生产社,属白仓乡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设立大泉、双和两个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属栗溪区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属栗溪公社管辖;1981年地名普查大泉大队沿用原名、双和大队改为风垭大队,属栗溪公社管辖;1984年恢复区建制,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大泉大队更名为大泉村村民委员会、风垭大队更名为风垭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管辖;1985年两村合并为大泉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管辖;1986年栗溪区改为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朝末年形成自然村落,属荆门县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同年废除安陆府,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管辖;1932年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管辖;1936年4月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远安县永清乡)管辖;1949年4月栗溪解放,7月成立荆钟宜县栗东区,属栗东区管辖;1950年建伏隆村,5月划归荆门县,10月组成荆门县第十二区人民政府,属荆门县栗溪(第十二区)白仓乡管辖;1951年改为裴山村;1955年成立裴山、泉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改为裴山、泉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属白仓乡管辖;1958年设裴山、泉洪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栗溪区白仓乡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分栗溪、姚河两个公社,属栗溪公社管辖;1984年裴山大队更名为裴山村村民委员会、泉洪大队更名为泉洪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白仓乡管辖;1985年泉洪村与裴山村合并为裴山村,属栗溪区白仓乡管辖;1986年1月栗溪区改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朝末年形成自然村落,属荆门州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年),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同年废除安陆府,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管辖;1932年属湖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管辖;1936年4月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荆门县盐池区)管辖;1949年栗溪解放,属荆门县盐池区管辖;1950年属荆门县栗溪(第十二区)大栗乡管辖;1954年成立插旗、毛胡、横冲、太平、长沟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成立插旗、长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属大栗乡管辖;1958年设插旗、长沟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属栗溪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栗溪区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分栗溪、姚河两个公社,属栗溪公社管辖;1984年插旗大队更名为插旗村村民委员会、长沟大队更名为长沟村村民委员会,属栗溪区大栗乡管辖;1985年插旗村与长沟村合并为插旗村,属栗溪区大栗乡管辖;1986年1月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洪武九年(1376)属荆门县;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民国元年属襄阳道荆门县,同年废安陆府,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荆门县盐池乡管辖;1949年4月栗溪解放,成立贫协委员会;1950年9月前属荆门县盐池区折旗乡辖;10月划归荆门县栗溪(时称荆门县第十二区);1951年成立互助组;1956年4月前分大栗、折旗、铜铃三个小乡,属折旗乡管辖;1956年4月,三个小乡合并为大栗乡;1957年1月黑堰、尖山、大桥、长岗、折旗5小村合并为同兴、五星两个高级社;1958年9月栗溪成立高峰人民公社,设五星、同心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辖;1959年2月更名栗溪人民公社,属栗溪公社辖;1961年5月改称栗溪区公所,属栗溪区大栗公社管辖;1972年11月五星、同兴两大队合并为五星大队;1975年撤区并社,分栗溪、姚河两个公社,属栗溪公社大栗管理区辖;1981年五星大队更名为折旗大队;1984年3设区建乡,改“折旗大队”为“折旗村民委员会”,恢复栗溪区公所,属栗溪区大栗乡辖;1986年1月改称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三国前期属蜀管辖,后期属吴管辖;东晋永和八年(352)属武宁郡管辖;隋开皇十八年,改长宁县为长林县管辖;唐建中三年(782年)属荆门县管辖;五代属荆南国管辖;北宋属长林县管辖;南宋属荆门郡长林县管辖;至元十四年(1277)属荆门府长林县管辖;明洪武九年(1376)属荆门县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1949年前属湖北省安陆府钟祥县管辖;1949年4月栗溪解放;1950年前属荆门县盐池区铜铃乡管辖;1950年10月划归栗溪(时称荆门县第十二区)属十二区大栗乡管辖;1951年成立互助组;1954年成立铜铃、毛坪两个初级社;1956年成立铜铃、毛坪高级社;1958年9月栗溪成立高峰人民公社,设立铜铃、毛坪两个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2月按地名改称栗溪人民公社,属栗溪公社大栗管理区管辖;1961年5月改称栗溪区公所,属栗溪区大栗乡管辖;1975年10月撤区并社,分栗溪、姚河两个公社,属栗溪公社大栗管理区管辖;1978年10月铜铃、毛坪两队合并,更名跃进大队;1980年3月两队分开仍称铜铃、毛坪大队;1984年3月设区建乡,恢复栗溪区公所,改称铜铃、毛坪村,属栗溪区管辖;1985年两村再次合并称毛坪村;1986年1月改称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

明洪武九年(1376)形成自然村落,属荆门县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管辖;1936年4月属远安县苏黄区管辖;1949年4月栗溪解放,7月属荆钟宜县栗东区姚河乡管辖;1950年5月建村,同月划归荆门县管辖,10月属荆门县栗溪(时称十二区)姚河乡管辖;1952年成立互助组;1955年春成立姚河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年冬成立姚河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冬与文丰村赵庙沟、马道河两初级社合并为姚河中心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9月,设立中心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59年2月按地名改称栗溪人民公社,属姚河管理区管辖;1961年春赵庙沟、马道河两生产队从中心大队分出;1975年3月撤区并社,柳林、三元两大队与中心大队合并为前进大队,栗溪公社分成栗溪公社、姚河公社,属姚河公社辖;1978年10月三元大队分出,11月姚河公社撤归栗溪公社,属栗溪公社姚河管理区辖;1981年9月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时更名为姚河大队;1984年3月设区建乡时更名为姚河村,属栗溪区姚河乡辖;1986年1月栗溪区改为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1987年10月乡镇体制改革,栗溪镇分为栗溪镇、马河镇、姚河乡,属姚河乡辖;2001年3月姚河乡撤归栗溪镇,属栗溪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