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峰镇 原属古田县境。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屏南建县后,分属屏南县六都。 1914年,属南一区。 1936年,属第一区,区公署驻棠口。 1940年,全县撤区设12个乡镇,属棠口镇。 1943年,全县辖8个乡镇,属棠漈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一区,区公所驻棠口。 1950年12月,属第三区,区公所驻棠口。 1956年2月,县治改设古峰。 1956年7月,属棠口区。 1958年9月,全县成立5个人民公社和国有农场、林场各1个,属县农场。 1966年4月,成立古峰镇人民公社,继而又改称城关镇。 1972年3月,撤城关镇。 1982年2月,恢复古峰镇。 1984年9月,撤人民公社建制,古峰镇人民政府建制不变,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地名沿用至今。 |
2、双溪镇 原属古田县境。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屏南建县后,县治设于双溪,属一都。 1914年,属县城中区。 1936年,属第一区,区公署驻双溪。 1940年,撤区设12个乡镇,设双溪镇。 1943年,全县合并为8个乡镇,设双溪镇。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一区,区公署驻棠口。 1950年9月,属第四区,区公所驻双溪。 1958年5月,撤区改设4个指导小组,设双溪指导组。 1958年9月双溪指导组更名为先进公社,1959年5月又更名为双溪公社。 1961年8月,全县划10个公社,设双溪公社。 1984年10月,撤人民公社建制,成立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 同年11月,改双溪乡为双溪镇,地名沿用至今。 |
3、黛溪镇 1949年前属忠熙乡,原属古田县境。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屏南建县后,分属十四都、十五都和十六都。 1914年,分属东一区和东二区。 1936年,属第二区,区公署驻康里。 1940年,全县撤区设12个乡镇,分属康里镇和忠洋乡。 1943年,全县辖8个乡镇,属忠熙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二区,区公所驻康里,后迁忠洋。 1956年7月,全县合并为4个区,属熙岭区。 1958年5月,撤区改设4个指导小组。 1958年9月,熙岭指导组更名红专公社,1959年5月红专公社更名为黛溪公社。 1961年8月,改设黛溪公社。 1984年9月,撤人民公社建制,成立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 1993年7月19日,福建省民政厅文件《关于屏南县代溪、长桥两个乡改为镇建制的批复》闽民民[1993]262号,撤销黛溪乡,设立代溪镇。 |
4、长桥镇 原属古田县境。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屏南建县后,分属九都、十都和十一都。 1914年,属南二区。 1936年,属第三区,区公署驻长桥。 1940年,全县撤区设12个乡镇,设长桥镇。 1943年,全县辖8个乡镇,设长桥镇。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三区,区公所驻长桥。 1950年11月,县治改设长桥;同年12月,属第一区,区公所驻路下。 1952年8月,属第一区,区公所驻路下。 1956年7月,全县合并为4个区,设长桥区。 1958年5月,撤区改设4个指导小组。 1958年9月,长桥指导组更名红旗公社,1959年5月红旗公社更名为长桥公社。 1961年8月,全县划10个公社,设长桥公社。 1984年9月,撤人民公社建制,成立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 1993年7月19日,福建省民政厅文件《关于屏南县代溪、长桥两个乡改为镇建制的批复》闽民民[1993]262号,撤销长桥乡,设立长桥镇。 |
5、棠口镇 原属古田县境。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屏南建县后,属屏南县三都和五都。 1914年,属南一区。 1936年,属第一区,区公署驻棠口。 1940年,撤区设12个乡镇,设棠口镇。 1943年,全县设8个乡镇,属棠漈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一区,区公所驻棠口。 1950年12月,属第三区,区公所驻棠口。 1956年7月,设棠口区,区公所驻棠口。 1958年5月,全县撤区改设4个指导小组。 1958年9月,棠口指导组更名先锋公社,1959年5月更名为棠口公社。 1961年8月,全县划10个公社,设棠口公社。 1984年9月,撤人民公社建制,成立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 2018年1月10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做出关于屏南县棠口乡撤乡设镇的批复(闽政文〔2018〕8号)文件,屏南县撤销棠口乡,设立棠口镇。 |
6、屏城乡 原属古田县新俗里二十六都、横溪里二十四都。 屏南建县后分属六都、八都。 1914年全县划6个区,属南一区,区驻地棠口。 1936年8月,属第一区,区公署驻棠口。 1940年,全县设4个镇8个乡,分属路下乡、漈甘乡。 1950年12月,属第三区,区公所驻棠口。 1958年5月全县设4个指导组,属棠口指导组。 1958年9月,全县成立5个公社和国营农场、林场各1个,属先锋公社和县农场、林场。 1961年9月,增设城关公社,全县设11个公社。 1981年12月,城关公社更名为屏城公社。 1984年9月,撤屏城公社管委会为屏城乡人民政府建制,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会员,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地名沿用至今。 |
7、甘棠乡 原属古田县境。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屏南建县后,分属十都和十二都。 1914年,属南二区。 1936年,属第二区,区公署驻长桥。 1940年,全县撤区设12个乡镇,分属漈下乡与甘棠乡。 1943年,全县设8个乡镇,属漈甘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三区,区公所驻长桥。 1950年12月,属第三区,区公所驻棠口。 1952年8月,属第五区,区公所驻漈下。 1956年7月,全县合并为4个区,属长桥区,区公所驻长桥。 1958年5月,撤区改设4个指导小组,属长桥指导组。 1958年9月,指导组更名人民公社,增设高峰公社,公社驻甘棠。 1959年5月高峰公社更名甘棠公社。 1961年8月,全县划10个公社,设甘棠公社。 1984年9月,撤人民公社建制,成立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地名沿用至今。 |
8、熙岭乡 原属古田县境。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屏南建县后,属三十二都。 1914年,属东一区。 1936年,属第二区,区公署驻康里。 1940年,撤区设12乡镇,设熙岭乡。 1934年,全县合并为8个乡镇,设熙岭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二区,区公所驻忠洋。 1950年12月,属第二区,区公所驻熙岭。 1956年7月,全县合并为4个区,设熙岭区公所。 1958年5月,撤区改设4个指导小组,设熙岭指导组。 1958年9月熙岭指导组更名为红专公社,1959年5月红专公社更名为熙岭公社。 1961年8月,全县划10个公社,设熙岭公社。 1984年9月,撤人民公社建制,成立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地名沿用至今。 |
9、路下乡 原属古田县境。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屏南建县后,分属七都和九都。 1914年,属南二区。 1936年,属第三区,区公署驻长桥。 1940年,全县撤区设12个乡镇,设路下乡。 1943年,全县设8个乡镇,保留路下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三区,区公所设长桥。 1952年8月,属第一区,区公所设路下。 1956年7月,全县合并为4个区,属长桥区。 1958年5月,撤区改设4个指导小组。 属长桥指导组。 1958年9月,全县设5个人民公社,属红旗公社。 1961年8月,全县划10个公社,设路下公社。 1984年9月,撤人民公社建制,成立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地名沿用至今。 |
10、寿山乡 清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屏南从古田县分治。 全县设16个都,分属第一、十五都。 1914年,属东二区。 1940年,撤区建镇乡,属康里镇。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分属第二区康寿乡、第四区寿山乡,后并入双溪区。 1958年9月,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属高峰公社(即双溪公社)。 1984年9月,撤消人民公社建制,成立寿山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地名沿用至今。 |
11、岭下乡 原属古田县境。 清雍正十二(1734年)屏南建县后,分属第一、二都。 1914年,属西北区。 1936年,属第一区,区公署驻棠口。 1940年,撤区设12个乡镇,设岭下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第一区,区公所驻棠口。 1950年12月,改属第四区,区公所驻双溪。 1961年8月,全县划10个公社,设岭下公社。 1984年9月,撤人民公社建制,成立乡人民政府,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其辖区称行政村,改生产队为村民小组,地名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