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称苔山渔业高级社;1959年为温岭县国营海涂养殖场;1961年称苔山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苔山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凡塘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 |
清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为十一保;1961年称下凡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下凡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凡塘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 |
上山村: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为十保,1956称凡山高级社,1961年称上山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上山村委会;上凡村: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为十一保,1956称凡山社,1961年称上凡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上凡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凡塘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3号文件,撤销上凡村、上山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将原2个行政村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上凡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上凡村。 |
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为七保;1957年为七之一社;1961年称垟根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垟根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 |
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为六保;1957年时立高级社;1961年称樟岙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樟岙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 |
九支田村: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为五保,1956年称东升社,1961年称九支田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九支田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前赵村: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为五保,1956年成立灯塔社,1961年称前赵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前赵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3号文件,撤销前赵村、九支田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将原2个行政村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前赵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前赵村。 |
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属四保;1961年称为芳斗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改名为芳斗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掉了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 |
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为四保;1961年称茶头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茶头村委会;1992年“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属清港镇。 |
西岙村: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属清港镇二保,1961年称西岙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西岙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礁西村:1956年称胜利高级社(和茶头、礁头、西岙合并),1961年称礁西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礁西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3号文件,撤销礁西村、西岙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将原2个行政村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礁西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礁西村。 |
后排村: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为八保,1956年称外塘二社,1961年称后排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后排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改属清港镇。 袁家村: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为八保,1956年称外塘社,1961年称袁家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袁家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外塘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3号文件,撤销袁家村、后排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将原2个行政村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清华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袁家村。 |
塘头村:民国时期为五保,1961年称为塘头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设塘头村;烧瓦村:民国时期为五保,1961年成立烧瓦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烧瓦村委会。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3号文件,撤销塘头村、烧瓦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将原2个行政村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学苑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烧瓦村。 |
西林村: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属清港镇一保,1956年称东升高级社,1961年称西林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西林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前路村: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属三保,1961年称前路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前路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 中赵村: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为三保,1953年成立互助组低级社,1956年属东升赵,1961年称中赵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中赵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3号文件,撤销前路村、中赵村、西林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将原3个行政村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东升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中赵村。 |
大雷头村:民国时期属一保,1956年称东升社,1961年称大雷头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大雷头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柏台村: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为二保,1961年称柏台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柏台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小路村: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为一保,1961年属荣幸大队,1980年从荣幸大队分出,成立小路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小路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芳杜乡建制后,改属清港镇;朱家前村: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属二保,1961年称荣幸大队,1980年分出朱家前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朱家前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撤芳杜乡,改属清港镇。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3号文件,撤销大雷头村、朱家前村、小路村、柏台村4个村村民委员会,将原4个行政村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荣幸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朱家前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