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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61年设团池联星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先后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1962年至1983年设团东生产大队,属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政社分开,设团东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61年设团池联星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先后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1962年至1983年设团西生产大队,属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团西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83年设东沙生产大队,先后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东沙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口则乡、口则伟大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口则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1978年先后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1979年设石壑生产大队,属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石壑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78年先后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1979年设岭东生产大队,属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岭东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庄里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政社分开,设庄里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换马八一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换马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78年先后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1979年设故关生产大队,属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故关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78年先后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1979年设许家生产大队,属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设分开,设许家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二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78年先后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1979年设西坡生产大队;1983年设西坡上生产大队,属团池人民公社;1984年政社分开,设西坡上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78年先后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1979年设长畛生产大队;1983年设长畛坡生产大队,属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长畛坡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78年先后设郝庄伟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1979年设东郝庄生产大队,属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东郝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1983年先后设池院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口则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池院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三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至1978年先后设沙院五一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大队,属下台乡、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团池人民公社;1979年设东沙院生产大队,属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东沙院村村民委员会,属团池乡;2000年7月11日属神农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