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属石道保。 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赵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赵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赵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崔楼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崔楼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崔楼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老庄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老庄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老庄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 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陈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陈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陈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阮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阮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阮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 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上窝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上窝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上窝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游王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游王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游王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张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张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张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 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苗庄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苗庄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苗庄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 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郭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郭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郭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 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郝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郝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郝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 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王楼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王楼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王楼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 清属石道里;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李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李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李窑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 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术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术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术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石道保。 清属石道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七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三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七区。 1958年,为石道人民公社许韩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二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石道人民公社许韩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石道乡许韩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