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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2]

1953年4月,从大溪乡分出部分区域建立曲尺、柑园2乡;同年9月,柑园乡又分为柑园、二龙、五柏3乡。

1955年3月,五柏并入柑园乡,二龙并入大溪乡。

1958年4月,曲尺乡划归中和区,与朝阳乡合并成立曲尺公社。

1961年7月,原朝阳乡从曲尺公社划出建立朝阳公社。

1978年7月,朝阳公社改朝阳乡,曲尺公社改曲尺乡。

1992年4月,原朝阳乡并入曲尺乡。

1953年4月,划乡建政时,属南陵乡;同年10月,从南陵乡析置杨柳乡、柏杨乡。

1955年3月,柏杨乡并入杨柳乡。

1958年4月,南陵、杨柳合并成立杨柳公社。

1961年7月,将原南陵乡划出,建立南陵公社。

1981年3月,杨柳公社更名建平公社。

1984年4月,建平公社改建平乡。

1992年4月,建平乡并入南陵乡。

1995年9月,从南陵乡划出复为建平乡。

民国时期,为大溪乡。

1953年4月,划乡建政时,从大溪乡分出增设柑园、曲尺2乡;同年9月,又划出增置太平、沙落乡。

1955年3月,太平、沙落、二龙3乡并入大溪乡。

1958年4月,大溪乡改为大溪公社,隶属大庙区。

1984年4月,恢复乡村,大溪公社改大溪乡。

1949年,属巫山县第二区双龙乡。

1953年4月,从双龙乡划出新置金坪乡。

1958年4月,成立金坪公社,隶属大昌区。

1960年5月,金坪公社并入双龙公社。

1961年7月,由双龙公社分出复置金坪公社。

1984年,金坪公社改为金坪乡。

民国元年(1912年)后,隶属于洋溪乡的四、五保和起阳乡的五、六保。

1953年4月,平河乡成立;同年9月,平河乡析设朗子乡。

1955年12月,朗子乡并入平河乡。

1958年4月,起阳、平河乡合并成立起阳公社。

1961年7月,从起阳公社划出7大队成立平河公社。

1984年4月,平河公社改平河乡。

2009年8月,撤庙堂乡,并入平河乡。

1953年4月,从官阳乡划分部分区域设当阳乡。

1955年3月,高坪乡并入当阳乡。

1956年3月,白马乡并入当阳乡。

1958年4月,当阳乡改为当阳公社。

1984年4月,当阳公社改为当阳乡。

1949年以前,属第一区。

1953年4月,竹贤乡拆分为观奇、竹贤2乡,均隶属第六区。

1955年3月,两合乡并入竹贤乡。

1958年10月,竹贤乡改为竹贤公社。

1984年4月,竹贤公社改为竹贤乡。

1949年以前,属第一区龙村乡的第六、七保和两坪乡的第六保。

1953年4月,新置三溪乡,隶属第六区;同年10月,析出部分村成立桂花乡。

1955年3月,将桂花乡和第一区新建乡并入三溪乡。

1958年4月,三溪乡、月池乡合并成立三溪公社。

1984年4月,三溪公社改三溪乡。

2005年5月,月池乡、田家乡并入三溪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培石乡一带隶属于第三区。

1953年4月,从培石乡划出部分区域增设笃坪乡。

1955年3月,将黄龙乡并入培石乡。

1958年10月,培石乡改为培石公社。

1984年4月,培石公社改为培石乡。

1949年以前,属培石乡第五、八、九、十、十四、十五保。

1949年后,隶属于石坪区。

1952年2月,隶属于第五区。

1953年4月,从培石乡划出增设笃坪乡。

1955年3月,龙埫、对合2乡并入笃坪乡,隶属河梁区。

1958年4月,笃坪、雪花2乡合并成立笃坪公社。

1984年4月,笃坪公社改为笃坪乡。

1949年以前,属培石乡第九、十堡。

1949年后,隶于石坪区。

1952年,隶属于第五区。

1953年4月,从培石乡析置雪花乡;同年10月,从雪花乡分出建立邓家乡。

1958年4月,邓家乡与竹坪乡合并成立邓家公社。

1961年4月,邓家公社析置兴隆公社。

1984年4月,邓家公社改为邓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