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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分属光山县三山里和南乡仙居里、沙城里。

清代分属光山县南乡仙居里朱向保、夏陂山保、长潭保和沙城里柴山保、清流里老冈保。

1930年中南部属弦东区。

1931年5月中南部属新集市,8月北部属夏青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浒湾区、新集区。

1941年分属浒湾镇、新集镇。

1947年10月复属浒湾区、新集区,12月属新县浒湾区、新集区。

1948年西北部属新八区。

1950年西北部复属浒湾区、新集区。

1953年分属一区、二区。

1955年复属浒湾区、新集区。

1958年5月分属浒湾中心乡、柯棚中心乡、城关镇,8月分属超美、友谊、红旗3个公社。

1960年分属浒湾、吴陈河、城关3个公社。

1961年分属浒湾区柯棚公社、浒湾公社和城关区城关镇、白果树公社、扒棚公社。

1962年6月分属浒湾、吴陈河、城郊3个公社。

1983年分属浒湾、吴陈河、新集3个乡。

1986年中、南部改属新集镇。

1999年西北部改属吴陈河镇。

2014年从浒湾乡、吴陈河镇、新集镇中析出,设金兰山街道。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分属光山县三山里和东乡五马里、南乡仙居里。

清代分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杜横保和南乡仙居里朱向保、长潭保、董范店保和南乡清流里老冈保。

1930年属弦东区。

1931年分属新集市、八里区,为鄂豫皖苏区首府所在地。

1932年划归经扶县新集区,为县治所。

1941年属新集镇。

1947年10月复属新集区,12月属新县新集区。

1950年分属新集区、泗店区。

1953年分属一区、六区。

1955年属新集区。

1958年5月分为城关镇、彭大塆中心乡,8月分为红旗、兴无2个公社。

1960年分为城关、彭大塆2个公社。

1961年8月分为城关镇和白果树、扒棚、戴咀、彭大塆4个公社,属城关区。

1962年分为城关镇和城郊、戴咀2个公社。

1983年改为城关镇和新集乡、戴咀乡。

1986年置新集镇。

2005年戴咀乡并入。

2014年部分区域划入金兰山街道。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东乡八水里。

清代分属光山县东乡八水里汪尤冲保、朴风山保、沙窝保。

1931年属沙窝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沙窝区。

1941年属沙窝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窝区,12月属新县沙窝区。

1953年属七区。

1955年复属沙窝区。

1958年5月分为沙窝、熊河两个中心乡,8月置山水公社。

1960年更名为沙窝公社。

1961年复属沙窝区。

1962年复置沙窝公社。

1983年改设沙窝乡。

1987年改置沙窝镇。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分属光山县三山里、南乡白居里。

清代分属光山县南乡下湾里通稽保、清流里老冈保。

1931年属夏青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浒湾区、白居区。

1941年分属浒湾镇、白居乡。

1947年复属浒湾区、白居区。

1947年分属新县浒湾区、白居区。

1948年属新八区。

1950年分属浒湾区、白居区。

1953年分属浒湾区、沙石区,4月分属二区、三区。

1955年复属浒湾区、沙石区。

1958年5月分属吴陈河、柯棚、阳土墩、沙石4个中心乡,8月置友谊公社。

1960年更名为吴陈河公社。

1961年分为吴陈河、柯棚、阳土墩3个公社,属浒湾区。

1962年复置吴陈河公社。

1983年改为吴陈河乡。

1999年改置吴陈河镇。

2014年部分区域划入金兰山街道。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分属光山县南乡白居里和西乡青山里、长潭里。

清代分属光山县南乡白居里千斤保和西乡青山里墨斗关保、长潭里牢山保。

1932年属经扶县白居区和光山县第七区。

1941年属经扶县白居乡和光山县第七区。

1947年复属经扶县白居区和光山县第七区。

1947年属新县白居区和光山县第七区。

1949年属新县白居区和光山县五岳区。

1950年分属新县苏河乡、文昌乡、双镇乡、夏店乡、庙墩乡和光山县五岳区。

1951年分属新县白居区、光山县第六区土楼乡。

1953年分属新县沙石区、光山县第六区土楼乡。

1953年分属新县三区、光山县第六区土楼乡。

1955年复属新县沙石区、光山县第六区土楼乡。

1958年5月分属新县苏河中心乡、观音堂中心乡和光山县土楼乡,8月光山县南向店公社的部分区域并入,属钢铁公社。

1960年属千斤公社。

1961年分为八斗畈、观音堂、苏河3个公社,属千斤区。

1962年置观音堂公社。

1964年更名为苏河公社。

1983年5月改设苏河乡。

1999年改置苏河镇。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分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雾山里。

清代分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永阳嶅保、雾山里神留桥保。

1931年属八里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沙窝区、浒湾区。

1941年分属沙窝镇、浒湾镇。

1947年复属沙窝区、浒湾区。

1947年分属新县沙窝区、浒湾区。

1951年为八里区。

1953年更名为八区。

1955年8月并入二区、七区,10月复属沙窝区、浒湾区。

1958年5月分为八里、神桥2个中心乡,8月置胜天公社。

1960年更名为八里公社。

1961年复属八里区。

1962年复置八里公社。

1983年改设八里畈乡。

2001年改置八里畈镇。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

清代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五龙保。

1931年属八里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沙窝区。

1941年属沙窝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窝区,12月属新县沙窝区。

1950年分为周河、西河、熊塆、九龙、毛铺5个乡。

1951年增设冯楼乡。

1953年属七区。

1955年复属沙窝区。

1958年5月为周河中心乡,8月置五马公社。

1960年更名为周河公社。

1961年复属沙窝区。

1962年复置周河公社。

1983年改设周河乡。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分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白居里。

清代分属光山县南乡白居里千斤保和沙城里山河保、官堰保。

1914年属光山县沙城区。

1919年属沙城里。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沙城区。

1941年属沙城镇。

1947年复属沙城区。

1947年属新县沙城区。

1949年设有陡山河、北店、扶前塆、柳林河、塘塆、白马山、李塆、白沙关、槐树店、油榨河10个乡。

1953年属四区。

1955年复属沙城区。

1958年5月分为陡山河、油榨河2个中心乡,8月并入苏区公社。

1960年置陡山河公社。

1961年属陡山河区。

1962年复置陡山河公社。

1983年改设陡山河乡。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梅林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仙居里夏陂山保。

1931年6月潢河以东属河区,8月潢河以西属夏青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浒湾区、新集区。

1941年分属浒湾镇、新集镇。

1947年复属浒湾区、新集区。

1947年属新县浒湾区、新集区。

1949年分属黄墩、李塝、郑店、徐塆、卓塆5个乡。

1953年分属一区、二区。

1955年复属浒湾区、新集区。

1958年5月分属浒湾中心乡、城关镇,8月置超美公社。

1960年更名为浒湾公社。

1961年属浒湾区。

1962年复置浒湾公社。

1983年改设浒湾乡。

2014年部分区域划入金兰山街道。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南乡白居里。

清代分属光山县南乡白居里千斤保、下湾里通稽保。

1931年冬属千斤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白居区。

1941年属白居乡。

1947年10月复属白居区,12月属新县白居区。

1953年春属沙石区,4月属三区。

1955年复属沙石区。

1958年5月分属千斤、沙石2个中心乡,8月属钢铁公社。

1960年置千斤公社。

1961年设有千斤、大吴塆、沙石、八斗畈、观音堂、苏河6个公社,属千斤区。

1962年析出观音堂公社,复置千斤公社。

1983年改设千斤乡。

1990年析出沙石镇。

2005年沙石镇并入。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西乡青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西乡青山里潘殷冲保。

1930年属弦西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白居区。

1941年属白居乡。

1947年10月复属白居区,12月属新县白居区。

1949年设有卡房、胡河、居畈、何山、胡塆、老叶塆6个乡,属沙城区。

1953年属四区。

1955年复属沙城区。

1958年5月置卡房中心乡,8月更名为英雄公社。

1960年更名为卡房公社。

1961年属陡山河区。

1983年改设卡房乡。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

清代分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官堰保、郭家河保。

1914年属光山县沙城区。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沙城区。

1941年属沙城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城区,12月属新县沙城区。

1949年设有土门、莲花、麻布街、郭家河、塆店5个乡,属沙城区。

1953年属四区。

1955年复属沙城区。

1958年5月置郭家河中心乡,8月并入苏区公社。

1960年属陡山河公社。

1961年属陡山河区。

1962年置郭家河公社。

1983年改设郭家河乡。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至元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云山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柴山保。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49年设有陈店、陈德祖、戴岗、梅花、细吴、三壁塆、程七塆、王塆、胡子石9个乡,属沙城区。

1950年秋分为王塆、程七、细吴、梅花、戴岗5个乡。

1953年设有一至四4个乡,属五区。

1955年8月并入六区,10月属泗店区。

1958年5月为陈祖德中心乡,8月属紫云公社。

1960年属箭河公社。

1961年分为陈店、梅花2个公社,复属箭河区。

1962年置陈店公社。

1983年改设陈店乡。

夏、商时属荆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南郡。

汉代属西陵县。

三国时先后属魏国弋阳郡、吴国蕲春郡。

晋代复属西陵县。

齐时属木兰县。

梁时属梁安县。

隋代属木兰县。

唐代至元代属麻城县。

明初属麻城县仙居乡。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属黄安县泰仙乡。

清代分属黄安县泰仙乡长水会、塔儿会。

1931年属红安县。

1932年先属黄安县泰仙乡长水会、塔儿会,后划归经扶县箭河区。

1941年属箭河镇。

1947年10月复属箭河区,12月属新县箭河区。

1950年并入泗店区。

1951年复属箭河区。

1953年4月属五区,8月并入六区。

1955年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置箭河中心乡,8月属紫云公社。

1960年置箭河公社。

1961年复属箭河区。

1962年复置箭河公社。

1983年改设箭场河乡。

1986年更名为箭厂河乡。

夏、商时北部属扬州,南部属荆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北部属九江郡,南部属南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北部属魏国弋阳郡,南部属西阳县。

晋代北部属豫州弋阳郡,南部先后属弋阳郡、西阳郡。

南北朝时北部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南部先后属豫州西阳郡、建宁郡、定州、衡州、亭州、沙州。

隋代北部属光山县,南部先后属信安县、麻城县。

唐代至元代北部属光山县,南部属麻城县。

明代北部分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南乡仙居里,南部属麻城县仙居乡。

清代至民国初期北部分属光山县东乡五马里杜横保、南乡仙居里董范店保,南部属麻城县仙居乡丰义区、择里区、仁美区。

1930年北部改属弦东区。

1932年划归经扶县泗店区。

1941年属泗店镇。

1947年10月复属泗店区,12月属新县泗店区。

1953年属六区。

1955年复属泗店区。

1958年5月分属泗店、余河2个中心乡,8月置上游公社。

1960年更名为泗店公社。

1961年复属泗店区。

1962年复置泗店公社。

1983年改设泗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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