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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明清时期,属信宜县咸化都。

民国时期,为信宜县九区、二区东镇,后为黄寮南乡、里村乡、昆堂堡。

1952年冬,成立东镇镇。

1958年秋,为东镇人民公社。

1961年,分为东镇、竹山和信城3个人民公社。

1983年,分别改为东镇区、竹山区和信城镇。

1986年,东镇区、竹山区与信城镇合并设立为东镇镇。

2005年,设立为东镇街道。

2021年,由东镇街道析置。

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编纂的《归善县志》疆域图中,有镇龙圩标注,并画有圩场。

清同治九年(1870年),属四围社约堡。

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第九区。

民国二十六(1937年)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

属第一区。

1950年,属潼湖(一区)镇隆乡。

1951年,属第二区(区府设在镇隆)。

1957年,改名镇隆乡。

1958年9月17日,属第一个人民公社“东风人民公社”。

1959年春,从东风公社分出,成立镇隆公社。

1961年,属潼湖区皇后公社和镇隆公社。

1963年,称镇隆公社。

1984年1月,改名镇隆区。

1987年1月,镇隆撤区设镇。

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属信宜县坊郭都。

清乾隆二十一年(1755年),改为良垌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信宜县一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为良垌中乡、六承上乡及龙水乡的大部分。

1952年12月,属镇隆区。

1957年,撤区并乡,改为良垌中乡和双狮乡。

1958年冬,属镇隆人民公社。

1963年,合并为水口人民公社。

1983年10月,改为水口区。

1986年冬,设立为水口镇。

1957年,设丁堡乡。

1958年,并入东镇公社。

1961年,析设丁堡公社。

1983年,丁堡公社改区。

1986年,复改丁堡乡。

1992年,丁堡乡改丁堡镇。

南朝梁天监元年(502年),曾在此置梁德县,后改怀德县,县城故址在今池洞镇太安村。

明代时期,为信宜县感化都。

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属信宜县黄寮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为信宜县九区池洞镇。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为二区黄寮上乡。

1952年,为信宜县池洞区(五区)。

1957年,为池洞乡。

1958年秋,属东镇公社辖区。

1959年,从东镇公社分出,为池洞公社。

1983年,池洞公社改区。

1986年冬,池洞区改池洞镇。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称贵子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贵子镇境为信宜县贵子乡、中伙乡。

1950年,仍为贵子乡和中伙乡。

1952年12月,为信宜县第八区,后改称贵子区。

1957年,改为贵子乡。

1958年秋,与朱砂乡合并为朱砂公社。

1959年,从朱砂公社分出设贵子公社。

1961年5月,分为贵子、平民2个公社,隶属朱砂区。

1963年1月,撤区并社,贵子、平民2个公社合并为贵子公社。

1983年10月,再改为贵子区。

1986年,贵子区改贵子镇。

明万历四年(1576年),怀乡镇境属信宜县感化都地。

清初,仍为感化都。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为云堂甲、木辂甲和怀乡围。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为信宜县七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信宜县三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信宜县四区。

1952年,为信宜县七区;后改为怀乡区。

1957年,为怀乡乡。

1958年秋,改为怀乡公社。

1983年,又复为怀乡区。

1986年冬,怀乡区改怀乡镇。

晋属端溪县,南北朝属梁德羁糜县,隋属怀德羁糜县,五代属信义县,宋后属信宜县。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茶山为信宜县茶山甲。

民国29年,为信宜县三区茶山乡。

1949年11月,为信宜县四区茶山乡;1952年12月,为信宜县第九区(后改为大樟区)的部分;1957年1月为渤垌乡;1958年5月复为茶山乡;1958年秋属怀乡人民公社;1961年6月,从怀乡人民公社分出设渤垌、茶山两个人民公社;1963年冬,渤垌、茶山两个人民公社合并为茶山人民公社;1983年撤社建区为茶山区;1986年冬改为茶山乡;1992年建制为茶山镇。

10、洪冠镇

、商、周属百越地,秦属桂林郡,汉初属南越国,元前111年(汉元鼎六年)至三国时期,属交趾(后改交州)州史部苍梧郡端溪县,晋属端溪县,南朝梁属梁德县,隋属怀德县,唐、五代属信义县,宋、元属信宜县,(1577年)罗旁战事后属西宁县感化都,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属信宜县感化都,民国时期为大樟堡,1958年称上游公社,1962年分为洪冠、大樟、楼垌三个公社,1982年改洪冠区,1986年建洪冠镇。

11、白石镇

清代时期,为白石堡。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改为扶龙、德连、岳龙、沙溪、大成、石垌、官山、石屏8个乡,乡下设里。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扶龙、德连、岳龙、沙溪4个乡合并为白石南乡(大成、石地、官山、石屏4个乡合并为白石上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信宜县第五区。

1952年,改为第十区。

1957年,分设白石、沙底、大成3个乡。

1958年11月,改为白石公社。

1983年10月,改为白石区。

1986年,白石区改白石镇。

12、大成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大成是白石上乡,管辖大成镇和白石镇的岳龙、细寨、官山、吉度和丽垌5个村民委员会。

1952年12月,划归信宜第十区。

1957年,成立大成乡。

1958年,曾一度与白石乡合并白石公社。

1959年,从白石公社分出来成立大成公社。

1961年,曾一度分为大成公社和相友公社。

1963年1月,又合并为大成公社。

1983年,大成公社改区。

1986年,大成区改大成镇。

13、钱排镇

明万历三年(1575年),为信宜县从善都地。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属信宜县马贵堡的星平甲、星聚甲、安民甲、民聚甲。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为信宜县四区马贵西乡。

1952年12月,为信宜县十三区,后改为钱排区。

1957年1月,为信宜县钱排乡。

1958年秋,属白石公社。

1959年,从白石公社析出设钱排公社。

1961年11月,为钱排区辖钱排、钱新、达桐、竹地4个公社。

1963年1月,为钱排公社。

1983年冬,钱排公社改区。

1986年,钱排区改钱排镇。

14、合水镇

明、清两朝,合水属阳春县南厢都,境内置平坦堡、南在堡。

民国时期,合水属阳春县第二区。

1949年10月23日,合水仍属阳春县第二区。

1958年9月,成立合水公社。

1984年,复设合水镇人民政府。

1985年6月,合水人民政府改设为合水区。

1986年12月,撤区乡,合水区又改称合水镇。

15、新宝镇

明万历三年(1575年),属信宜县定康都的一部分。

明万历五年(1577年)至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由信宜县划给西宁县。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划归信宜县。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为信宜县白龙堡美溪甲。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为美溪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为信宜县四区白龙南乡。

1952年12月,为信宜县十四区一部分和十五区一部分。

1957年,撤区并乡,为新堡乡和大坝乡。

1958年秋,属合水公社。

1961年,为合水区的新堡公社和大坝公社。

1963年冬,撤区并社,为新堡公社。

1983年,改为新堡区。

1987年,新堡区改乡。

1990年,新堡乡改新堡镇。

1993年6月,新堡镇改名新宝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