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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镇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解放前名为文阁行政村,属奎湖乡;1952年7月划归桃木乡;1958年10月名为文各大队划归奎湖公社;1984年3月更名为文各村村民委员会,划归奎湖乡,属黄墓区;1992年撤乡并镇划归奎湖镇;2000年3月与芦桥村村民委员会合并为文阁村村民委员会,属奎湖镇;2003年10月撤镇并镇划归许镇镇;2008年更名为文阁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民国37年(1948),属黄墓区奎湖乡;1952年7月至1957年2月,划乡建政,原浮流保和联合保,属黄墓区桃木乡人民委员会和奎湖乡人民委员会;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名为生产大队;1983年4月,大队称村民委员会;1992年3月撤区和调整乡镇区划,黄塘乡、奎湖乡合并设立奎湖乡,属奎湖乡;1997年3月撤乡设镇,奎湖乡更名奎湖镇,划归奎湖镇;2000年5月撤并村,原浮流村村民委员会和联合村村民委员会合并为奎湖村村民委员会,属许镇镇管辖,沿用至今。

金阁村村民委员会位于太丰圩西南角,距县城20千米。

距许镇镇政府12千米。

所辖14个村民组,1个街道。

在1956年1月区政府曾设在金阁街道。

1958年建金阁大队。

1961年9月成立太丰公社。

属太丰公社管辖。

1984年4月改乡,为金阁村村民委员会、属太丰乡管辖。

2003年4月撤乡并镇,属许镇镇管辖,沿用至今。

1949年称茆镇村隶属于太丰乡,1952年与郑潭合并为茆镇乡隶属于金阁区,1955至1957年设茆镇农业合作社(低级社、高级社),1957年分置茆镇一社(茆镇)、茆镇二社(郑潭),1955年、1956年隶属于金阁区,1957年设置太丰乡后隶属太丰乡,1958年改称茆镇大队,隶属于太丰人民公社,1961年与郑潭分置分别为茆镇大队、郑潭大队,仍隶属于太丰人民公社;1984年改称茆镇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太丰乡;2003年撤乡并镇后,隶属于许镇镇,沿用至今。

1949年8月建郑潭行政村;1952年划乡建政并为茆镇乡;1961年建郑潭大队,属太丰乡;1984年为郑潭村村民委员会,辖10个自然村;2003年9月份,撤乡并镇,郑潭村村民委员会属于许镇镇管辖,沿用至今。

解放前为马元村;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名为太丰公社,管理区马元大队;1979年大包干时改名为马元行政村;1981年改名为马元村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为许镇镇马元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解放初,李村圩1950年为划为第一区;1952年第二次区、乡划分,属金阁区(11乡);1957年区、乡划分,李村村属许镇区太丰乡;1958年第四次社、队划分,称为许镇公社李村大队;1960年第五次社、队划分,仍属许镇公社李村大队;1961年-1965年第六次社、队划分,李村为太丰公社李村大队;1984年-1988年第七次乡(镇)、凤、划分,李村称为太丰乡李村村民委员会,2003年区划调整,属许镇镇管辖,沿用至今。

解放初,华林村有华民村和古林村两个村,1952年华民村和古林村合并为华林乡,1962年,将华林乡改为华一村、华二村;2000年,将华一村、华二村合并为华林村,属许镇镇,沿用至今。

1949年8月废除保甲制,建北斗村;1952年划乡建政,建北斗乡;1958年设北斗大队,属许镇人民公社;1961年属太丰公社;1984年为北斗村村民委员会。

2003年拆乡并镇调整为许镇镇北斗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8月建崇圣行政村,属龙潭乡。

1952年7月划乡建政置民合乡,属黄墓区。

1958年属许镇公社的民合大队。

1961年建民一大队属东塘公社,1984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属东塘乡,1992年民一村藏委员会划为两个村民委员会,(民一村村民委员会、兴圩村村民委员会),1997年两村合并恢复,2000年民三村村民委员会的坦朱、坦刘两个自然村并入。

2013年区域规划,东塘乡民一村村民委员会属许镇镇,沿用至今。

1949年8月建三合行政村,属龙潭乡,1952年划乡建政属民合乡,1958年10月建民合大队属许镇公社,1961年由民合大队划出建民二大队属东塘公社,2000年与龙潭村合并为民合村村民委员会,属许镇镇,沿用至今。

1949年8月建崇圣行政村,属东塘乡。

1952年7月划乡建政置上北乡,属黄墓区。

1958年属许镇公社的东一、东二大队。

1984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属东塘乡,2000年由东一、东二自然村并入。

2003年区域规划,东塘乡东联村村民委员会属许镇镇,沿用至今。

解放初,名为沙河堡,实行乡制后为安济村,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改名为东三大队。

1984年撤社设乡,为东三行政村,2000年区划调整,更名为东三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