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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汉高祖六年(前201),灌婴于此筑城,置宜春县,管辖袁河流域,属豫章郡。

王莽代汉,改宜春县为修晓县,属九江郡。

东汉建武元年(25),复改修晓为宜春,隶属豫章郡。

东汉中平二年(185),划宜春县东境之地(今樟树市西部)置汉平县(孙吴改称吴平县)。

魏晋时期东吴宝鼎二年(267),析宜春县西境置萍乡县,析宜春县东境钟山以东置新渝县。

宜春、萍乡、新渝3县均属安成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改宜春县为宜阳县,仍属安成郡。

隋朝开皇十一年(591),废吴平县入宜阳县,并于宜阳县置袁州。

开皇十八年,改宜阳为宜春。

大业三年(607),改袁州为宜春郡,治宜春县,领宜春、萍乡、新渝3县。

唐武德五年(622),复改宜春郡为袁州,治所辖县依旧。

贞观元年(627),分全国为10道,宜春县属江南道。

天宝五年(746),改袁州为宜春郡,治、辖仍旧。

乾元元年(758),又改宜春郡为袁州。

宋代雍熙元年(984),划宜春县东境10乡,置分宜县,宜春县仍为袁州治所。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宜春县隶属湖南行省袁州总管府。

至元十九年(1232),升袁州总管府为袁州路,改隶属江西行省,仍治宜春县。

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改袁州路为袁州府,宜春县仍为治地。

明洪武二年(1369年),宜春县隶属江西布政使司袁州府,仍为府治。

清承明制,宜春县属袁州府,仍旧为府治。

1914年,裁袁州府,宜春县属庐陵道。

十五年(1926),宜春县直属于省。

1949年7月20日成立宜春县人民政府,隶属江西省人民政府袁州分区,袁州分区驻宜春县。

1952年9月,袁州专区并入南昌专区,宜春县隶属南昌专员公署。

1959年元旦,更名为宜春专员公署,宜春县隶属之。

1963年4月18日,宜春县所属镇升格为县级镇,与宜春县同属宜春专员公署。

1967年1月,宜春镇降为区级镇,隶属宜春县。

1979年10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划出宜春县部分地域设立宜春市,与宜春县同属宜春地区行政公署领导。

1985年3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春县建置,将其所辖乡镇全部划入宜春市。

200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宜春地区行政公署,设立宜春市(地级),原县级宜春市改设为袁州区。

奉新县春秋时属吴,战国时属楚,秦属九江郡,汉初属豫章郡。

汉景帝三年(前154)开始命名为海昏县,和帝永元十六年(104)海昏分置建昌县,汉灵帝中平二年(185)分海昏、建昌两地,设置新吴县,县治在今会埠故县,属豫章。

唐中宗神龙二年(706)县衙由故县迁至冯川。

南唐保大元年(943),吴把帝位让于唐,为避嫌,遂更新吴为奉新。

1958年前属南昌专区管辖,1959年1月始划归宜春地区管辖。

2000年8月宜春撤地设市,仍辖奉新县。

春秋时属吴。

战国时先属越,后属楚。

秦时属九江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设豫章郡,属建城县地。

西汉末年,改豫章郡为九江郡,建城县改称多聚县,属多聚县地。

东汉建武元年(25),恢复豫章郡,复设建城县,仍属建城县。

东汉灵帝中平年间(184—189),划建城县一部分地设上蔡县,属上蔡县地。

孙吴黄武年间(222—229),上蔡县划出部分域地设阳乐县,县治罗城,设县自此开始。

西晋太康元年(280),阳乐县更名康乐县。

隋开皇九年(589),康乐县并入建城县,属洪州。

隋大业二年(606),废州复郡,仍属豫章郡建城县。

唐武德五年(622),改郡为州,设靖州,复设阳乐县,县治由罗城迁至龙山下(今康乐街道)。

七年(624),州名更迭,初为米州,后改筠州,阳乐县隶属筠州。

八年(625),筠州并入洪州,阳乐县并入高安县,属洪州。

五代吴杨天祐年间(904—908),吴王分高安县的万载乡设万载场,属洪州。

杨吴顺义元年(924),拆高安县进城、康乐、高侯、万载四场设万载县,仍属洪州,取万载场的“万载”二字为县名。

南唐保十八年(952),分洪州复设筠州,隶筠州。

北宋太祖开宝八年(975),万载县划归袁州。

徽宗宣和三年(1121),万载县更名建城县,仍属袁州。

高宗绍兴元年(1131),复名万载县,隶属未变。

元世祖十九年(1282),改州为路,隶袁州路,属江西行省。

明洪武二年(1369),改路为府,仍隶袁州府。

清代沿明制,仍隶袁州府。

1912年,万载县属江西军政府管辖。

1914年,全省划为四道,属庐陵道。

1926年,废道,县直属省辖。

1932年,属第八行政区。

1935年,属第二行政区。

1949年7月21日,万载县人民政府成立,属袁州分区,全县设6个区。

1952年9月,改属南昌专区。

1959年1月,改属宜春专区。

1968年2月,宜春专区改称宜春地区,属宜春地区。

2000年,宜春地区改设宜春市,属宜春市。

东汉灵帝中平年(184),汝南(今河南)上蔡百姓迁到上高,始建上蔡县,为上高县之始,距今有1822年的历史。

晋太康元年(280),改名望蔡县。

唐中和年间初置上高镇,南唐升元初(937)废上高镇改置上高场,南唐保大十年(952)升场为县,始名上高县,宋元明清沿用。

从1968年2月起,隶属于宜春地区,即现宜春市。

2003年,敖阳镇改设为敖阳街道办事处。

2008年4月,在敖山华侨农场范围内设立敖山镇。

2012年5月,新界埠乡撤乡设镇。

2013年11月,在墨山垦殖场范围内设立墨山乡。

2013年12月,蒙山乡撤乡设镇。

2021年3月设立锦阳街道办事处。

宜丰在春秋战国时期先后属吴、越、楚三国,秦属九江郡。

汉高祖设豫章郡置建城县,宜丰地属之。

东汉灵帝中平年间(184~189),析建城增置上蔡县,宜丰地分属两县。

三国吴大帝黄武年间(222~229),析建城、上蔡增置宜丰、阳乐二县,此为宜丰首次建县。

东晋孝武帝太元间(376~396)并宜丰入望蔡(由上蔡改名)。

南朝梁武帝初期,复置宜丰县,仍属扬州豫章郡。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宜丰与望蔡、康乐(由阳乐改名)同并建城县。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又分建城为宜丰、望蔡、阳乐、华阳、高安五县,属洪州总管府靖州。

八年(625),宜丰与望蔡、阳乐、华阳四县同并高安县,属洪州都督府洪州。

因唐代道、府、州、郡更名频仍,宜丰地先后属江南道洪州、江南西道洪州、豫章郡、镇南军的靖州、米州、筠州,但县名仍为高安。

五代南唐李璟保大十年(952),析高安增置上高县。

又于宜丰故地置盐步镇,仍属高安县。

今宜丰地域分属筠州的高安、上高2县。

宋太平兴国六年(981),“以高安见管14572户,今分太平等7乡,计4796户于此置新昌县”。

新昌是“以旧元而新倡”故名。

宋代新昌县先后属江南路、江南西路、鄂州路的筠州、高安郡、瑞州。

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新昌县升新昌州。

元末宜丰地曾先后被徐寿辉、陈友谅部占领。

明洪武五年(1372)新昌州复改为新昌县,属江西等处行中书省瑞州府。

九年(1376)江西等处行中书省改名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新昌县隶属直到清末仍旧。

1913年,全省划为四道,宜丰属庐陵道。

1914年,本县因与浙江省之新昌县重名,以本县三国时即名宜丰,故改名宜丰以复古名。

1926年,全省撤道,县直属省辖。

此后,省以下设行政区,宜丰先后属第一区、第八区。

1935年以后一直属第二区。

1933年十一月,全省设立8个特别区,将今潭山镇和天宝、同安、花桥三乡的部份地区划出。

与毗邻的修水、铜鼓、奉新3县部份地区设立找桥特别区(县级建置)。

特别区政治局于翌年2月设署于潭山万寿宫,5月迁汉塘花门楼。

1935年四月,撤销找桥特别区,归还建制。

1949年7月15日,宜丰县属江西省袁州分区。

1952年袁州区并入南昌区,宜丰随隶南昌区。

1956年6月23日,划上高县官桥区的邓坑村入宜丰棠浦区永和乡管辖。

1958年冬,上高修建神山水库、和平水库、引龙飞水库,高安修建上游水库共占用英塘公社、江洲公社、石市公社、新庄公社土地7500多亩。

1959年1月1日,南昌专区改名宜春专区,专署由南昌迁至宜春。

1968年11月28日,宜春地区革委会决定将原上高县徐市公社的石陂大队划入宜丰蓼市公社管辖。

29日,又将宜丰蓼市公社的蓼市集镇及火溪、檀塘、荷塘3个大队划归上高县徐市公社管辖。

2000年,宜春撤区设市,宜丰仍属之。

夏、商、周,属扬州地。

春秋属吴,越灭吴后属越;战国时楚灭越后属楚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属九江郡。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属豫章郡海昏县。

新莽始建国元年(9),海昏县更名宜生县,属九江郡宜生县。

东汉建武元年(25),复名豫章郡海昏县;永元十六年(104),析海昏县设建昌县,靖安为乡,属豫章郡建昌县。

唐广明二年(881),靖安乡与孝悌乡合并为靖安镇。

五代杨吴乾贞二年(928),改镇为场。

南唐昇元元年(937),析建昌、奉新、武宁县之地入靖安场始建靖安县,属洪州。

五代周显德六年(959),属南昌府。

宋开宝八年(975)属洪州;隆兴元年(1163)属隆兴府。

元至元十二年(1275)属隆兴路;至元二十一年(1284)属龙兴路;至正二十二年(1362)属洪都府;至正二十三年(1363)属南昌府。

嗣后,直至清朝无变化。

1912—1926年,属浔阳道;1926年废道制,直隶省辖;1932年,实行行政区制,属第二行政区;1935年,属第一行政区;1939年,属第十行政区;1942年属第九行政区。

1949年6月3日,辖5个区1个镇14个乡。

8月9日,靖安县人民政府成立,属九江分区;9月划归南昌分区。

1951年,属南昌专区;1959年1月,南昌专区撤销,设立宜春专区,属宜春专区。

1966年底,宜春专区更名为宜春地区,属宜春地区;2000年8月,宜春地区更名宜春市,属宜春市,沿用至今。

南唐保大二年(944年)闽王之子到铜鼓筹军,闻知旌阳试剑故事,便将铜鼓石题刻其上,自此铜鼓名扬四方。

明万历五年(1577)始设铜鼓营,清末(1910年)置铜鼓抚民厅,隶属南昌府,1913年2月废厅建铜鼓县,直属省,1949年7月铜鼓建立人民政府,隶属袁州分区专员督察公署,1952年9月为南昌专区管辖,1958年12月南昌专员公署改设宜春,1959年1月归宜春专区(1978年7月改称宜春地区,2000年8月设宜春市)管辖。

东汉建安十五年(210),孙权据吴,建县自此始,县名:富城,以县建富水西而得名,隶属:豫章郡。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移治丰水西,县名:丰城,丰之得名自此始,隶属:豫章郡。

梁武帝大同二年(536),以县大难治,因割县之东镜,分立广丰、新安二县,别隶抚州总管府巴山郡。

隋初,废新安入广丰县。

隋开皇九年(589),罢豫章、巴山、豫宁三郡,改置洪州,并丰城入广丰县,县名:广丰,初隶属:抚州,后属:洪州,县治于石滩故县,荣塘县治遂废。

隋仁寿二年(602),避炀帝杨广讳,复名丰城,隶属:洪州。

隋大业十二年(602),林士宏陷豫章,县治废,凡六年。

唐武德五年(622),复置丰城县,隶属:洪州。

唐高宗永徽二年(651),移丰城县治于赣水东曲豆镇(今剑光街道),今治所自始,县名:丰城,隶属:洪州。

唐昭宗天佑二年(905),避梁王父名诚讳,改名吴皋,隶属:洪州。

五代后唐同光元年(923),复改吴皋为丰城,隶属:洪州。

元代至元二十三年(1286),以丰城户满五万,升丰城为富州,隶属:隆兴路。

明洪武九年(1376),改富州为丰城县,隶属:南昌府。

清沿明制。

1914年划全省为四道,县名:丰城,隶属:豫章道。

1926年道废,直隶江西省,县名:丰城。

1932年划全省为十三行政区,县名:丰城,隶属:第一行政区。

1935年缩改全省为八行政区,县名:丰城,隶属:第二行政区。

1939年增行政区为十一区。

1942年改划全省为九行政区,县名:丰城,隶属:第一行政区。

1949年5月21日隶属南昌专区,当时丰城下设4个区42个乡,1950年划为12个区180个乡。

1958年,专署驻地由南昌市移宜春镇,县名:丰城,隶属:宜春专区。

当时丰城撤销区一级建制,改设人民公社,全县设27个公社(后增加2个)。

1968年,改专区为地区,县名:丰城,隶属:宜春地区。

1984年恢复乡建制,全县设7个镇、26个乡。

1988年10月,国务院批准丰城撤县设市。

同年12月26日,举行“县改市”挂牌仪式,政府驻地剑光镇,1992年10月剑光撤镇改街道。

2000年,宜春地区改为宜春市,丰城市隶属宜春市。

樟树自商周至春秋战国,先后属吴、越、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在樟树境内始建新淦县,县治淦阳(今樟树城区)。

自汉高祖六年(前201),樟树地分属新淦、建成、宜春三县。

至东汉中平二年(185),析宜春置汉平县,县治在今樟树中州乡西北吴平圩。

三国时,孙吴改汉平县为吴平县。

隋开皇九年(589),省新渝县入吴平县;开皇十一年(591),省吴平县入宜春县;开皇十八年(598),复分宜春县置新渝县。

唐武德五年(622),以今樟树昌傅镇太平圩为县治,置始平县,武德七年(624)废,入新渝县。

唐仪凤年间(676-678),朝廷赐号樟树境内阁皂山为“天下第三十三福地”。

五代南唐升元二年(938)八月,割高安的建安乡,修德乡、新淦的崇学乡另建清江县,以潇滩镇(今临江镇)为县治,至属镇南军节度使。

南太保大十年(952),清江县改隶筠州。

北宋淳化三年(992),割清江、新淦、新喻三县置临江军,清江为首县。

北宋治平三年(1066),割新淦茂才乡、新喻思贤乡隶属清江县,县境由三乡增为五乡。

元至元十四年(1277)临江军改临江路。

明洪武二年(1369)改临江路为临江府,辖清江、新淦、新喻三县。

宣德四年(1429),临江、樟树两镇均为全国33大工商税收重镇之一。

嘉靖四十一年(1562),设湖西分守道驻临江。

清沿明制,属袁瑞临盐法道临江府。

1913年至1927年,属庐陵道;1930年10月至11月,在临江镇建立县苏维埃政府,属湘鄂赣边境特委领导。

1949年6月19日,在樟树镇建立清江县人民政府(同年7月15日迁回临江镇),属南昌分区专员公署。

1959年1月1日,改属宜春专员公署(今宜春市)。

1988年10月26日清江县撤销,改设樟树市至今。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始设建成县,辖地相当于现在的高安、上高、宜丰、万载4县全境和清江县(今樟树市)的部分地。

新莽平帝元始四年(4),建成县更名多聚县。

东汉建武元年(25),复名建成县。

唐武德五年(622),为避太子李建成名讳,更名高安县,并成为靖州州治;七年(624)靖州改为米州,又改米州为筠州,高安仍为州治;八年(625),废筠州,高安县改属洪州。

五代十国时(907-960),高安县先属杨吴,后为南唐管辖;保大十年(952),复设筠州,州治设高安县。

南宋宝庆元年(1225),为避理宗赵昀名讳,改筠州为瑞州。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州为路,路治设高安县。

明洪武元年(1368)改路为府,府治设高安县。

清袭明制。

1914年,高安县隶属庐陵道。

1926年,废道,高安县由省直辖。

1932年,高安县隶属第一行政区。

1935年,隶属第二行政区。

1942年,改属第一行政区。

1949年7月,高安县隶属南昌分区督查专员公署;8月,废保甲制,设7区。

1959年1月,隶属宜春专员公署。

1978年7月,高安县隶属宜春地区。

1993年12月,撤县设县级市。

2000年8月,高安市由宜春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