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称安墩居委;2002年,依据粤民基〔2002〕5号文规定,改称安墩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名沿用至今。 |
1950年6月,属多祝区(九区),称宝安乡;1956年,称宝安乡;1957年,称宝安村;1959年,称宝安管理区;1961年,改称宝安大队;1984年,称宝安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改称宝安村委;1988年,改称宝安管理区;1999年,改称宝安村民委员会,地名沿用至今。 |
1951年属洋潭乡,1962年,属热汤小公社,称生产大队;1963年,改称大队;1984年,属洋潭乡,称水尾村;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改称水尾村委;1988年,改称水尾管理区;1999年,改称水美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 |
1951年,称洋潭小乡;1951年12月,属惠阳县第二十区(区府设在安墩),称洋潭小乡;1956年,撤洋潭小乡称洋潭中心乡;1957年12月,属惠阳县,并入安墩乡;1958年,称洋潭管理区,1962年,称洋潭大队;1984年,称洋潭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撤洋潭乡改称洋潭村委;1989年,改称洋潭管理区;1999年,改称洋潭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 |
1951年,称新村行政村;1951年12月,属惠阳县第二十区(区府设在安墩),称新村小乡;1957年12月,属惠阳县,并入宝沥乡;1962年,称新村大队;1963年2月,属安墩公社,称新村大队;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改称新村村委;1988年,称新村管理区;1999年,改称新村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 |
新中国成立后,称热汤乡;1951年12月,属惠阳县第二十区(区府设在安墩),称热汤小乡;1956年,改称中心乡;1957年12月,属惠阳县,并入安墩乡;1961年,改称热汤公社;1963年2月,属安墩公社,称热汤大队;1964年,改称热汤大队;1984年,改称热汤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改称热汤村委;1988年,改称热汤管理区;1999年,改称热汤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 |
新中国成立后,称大布乡;1951年12月,属惠阳县第二十区(区府设在安墩),称大布小乡;1957年,改称大布管理区;1957年12月,属惠阳县,并入安墩乡;1959年,改称大布村;1961年,改称大布大队;1963年2月,属安墩公社,称大布大队;1984年,改称大布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改称大布村委;1988年,称大布管理区;1999年,改称大布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 |
新中国成立初,称嶂梅乡;1957年,称嶂梅行政村;1959年,称嶂梅管理区;1961年,称和岭大队;1984年,称和岭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改称和岭村委;1989年,改称和岭管理区;1999年,改称和岭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 |
1931年8月,属惠阳县多祝第三区,称黄沙乡;新中国成立后,称黄沙乡;1951年12月,属惠阳县第二十区(区府设在安墩),称黄沙小乡;1956年,称黄沙行政村;1957年12月,属惠阳县,并入安墩乡;1958年,称黄沙管理区;1961年,改称黄沙大队;1963年2月,属安墩公社,称黄沙大队;1984年,称黄沙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改称黄沙村委;1989年,改称黄沙管理区;1999年,称黄沙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 |
新中国成立后,称新田行政村;1959年,称新田大队;1963年2月,属安墩公社,称新田大队;1984年,称新田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改称新田村委;1988年,称新田管理区;1999年,称新田村民委员会,地名沿用至今。 |
解放后设小乡;1957年设行政村;1961年改为大队;1984年复设行政村;1987年3月改为南华村委会(惠东府函〔1987〕8号);1988年改为管理区;1999年改为南华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 |
新中国成立后,称葵双乡;1951年12月,属惠阳县第二十区(区府设在安墩),称葵双小乡;1957年,改称葵双行政村;1957年12月,属惠阳县,并入宝沥乡;1961年,改称葵双生产大队;1963年2月,属安墩公社,称葵双大队;1984年,称葵双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改称葵双村委;1988年,称葵双管理区;1999年,改称葵双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 |
解放后设乡;1957年改为行政村;1958年设管理区;1962年改为大队;1984年设乡;1987年3月撤乡改为村委会(惠东府函〔1987〕8号);1988年改设管理区;1999年成立左华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 |
新中国成立后,称珠湖乡;1951年12月,属惠阳县第二十区(区府设在安墩),称珠湖小乡;1957年12月,属惠阳县,并入宝沥乡;1958年,称珠湖管理区;1961年,称珠湖公社;1963年2月,属安墩公社,改称珠湖大队;1984年,称珠湖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改称珠湖村委;1988年,改称珠湖管理区;1999年,改称珠湖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 |
新中国成立后,称澄华行政村;1958年,称澄华管理区;1961年,改称澄华大队。 1963年2月,属安墩公社,称澄华大队。 1984年,称澄华乡;1987年3月,依据惠东府函﹝1987﹞8号文的批复,改称澄华村委;1988年,改称澄华管理区;1999年,改称澄华村民委员会,地名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