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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梅白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解放后梅白乡、新村乡合并为梅白乡,在梅白乡政府驻地梅白场设立梅白街村;2003年将梅白乡街村改名为梅白社区,同时由当地居民选举产生梅白社区居民委员会。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设立庆丰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庆丰生产大队,设立庆丰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设立新益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5月,撤销新益生产大队,设立新益村民委员会。

2019年,村建制调整改革,撤销新益村村民委员会、会龙村村民委员会,新设立碧湖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设立联合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联合大队,设立联合村民委员会。

2019年11月,长宁县村建制调整改革,以原联合村村民委员会、柏香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区域合并新成立联合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成立团结大队,归梅白公社管辖,1981年更名为文化大队,1984年文化大队更名为文化村,归梅白乡管辖。

2019年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改革,梅白乡撤乡设镇,撤销永恒村、旭光村,以原文化村、原永恒村、原旭光村所属区域合并成立文化村村民委员会,属梅白镇辖。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设立会贤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会贤生产大队,设立会贤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设立永兴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5月,撤销永兴生产大队,设立永兴村民委员会。

2019年11月,长宁县村建制调整改革,撤销白虎村村民委员会、永兴村村民委员会、同心村村民委员会,新设立洪谟村村民委员会,以原白虎村村民委员会、永兴村村民委员会、同心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区域合并成立洪谟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