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农村体制调整时从原温泉大队、联席大队中分出部分村庄设光山大队;1983年公社改区时属温泉区称光山乡;1988年区改乡时属温泉乡称光山行政村。 2000年村改委,改称光山村民委员会。 |
1961年隶松山公社称联席管理区。 1969年隶卫东公社称联席大队。 1972年隶温泉公社称联席大队。 1983年隶温泉区称联席乡。 1988年隶温泉乡称联席行政村。 2000年村改委,改称联席村民委员会。 |
1983年公社改制由原松山大队中划出部分村庄设新河乡,隶温泉区;1988年区改乡时称温泉乡称新河行政村;2000年村改委,改设新河村民委员会,隶属温泉乡。 |
1956年隶达丙区,称松山乡;1958年隶火箭人民公社,称松山管理区;1969年隶温泉公社,称松山管理区;1963年隶达丙区,称松山社区;1969年隶卫东公社,称松山大队;1972年隶温泉公社,称松山大队;1983年公社改区时隶温泉区,称松山乡;1988年区改乡时隶温泉乡,称松山行政村;2000年村改委,改称松山村民委员会,隶属温泉乡。 |
1958年属上游人民公社称大九甲管理区;1961年属达丙公社山林果树管理区;1963年属达丙区称大九甲公社;1969年属卫东公社称为革大队;1972年属温泉公社称大九甲大队;1983年公社改区属温泉区称大九甲乡;1988年区改乡属温泉乡称大九甲行政村;2000年村改委,改称大九甲村民委员会至今。 |
1956年隶达丙区称下六甲乡;1958年隶箭人民公社称下六甲管理区;1969年隶卫东公社称下六甲大队;1983年公社改区时隶温泉区称下六甲乡;1988年区改乡时隶温泉乡称下六甲行政村;2000年村改委,改设下六甲村民委员会至今。 |
1979年隶温泉公社从原下六甲大队中划出部分村庄设兴文大队;1983年公社改制时隶温泉区设兴文乡;1988年区改乡时隶温泉乡设兴文行政村;2000年村改委,改称兴文村民委员会,隶属温泉乡。 |
1958年隶火箭人民公社称鹿塘管理区;1969年隶卫东公社称鹿塘大队;1983年公社改制时将原大队内的破石头、白石头、杞木林、小外寨、蕨坝山等划出设鹿塘乡,隶温泉区;1988年区改乡时隶温泉乡,设鹿塘行政村;2000年村改委,改设鹿塘村民委员会隶属温泉乡至今。 |
1983年公社改区同时农村体制调整时将原勐统区酒药寨乡的部分村庄和原温泉区鹿塘乡的部分村庄划出成立尼诺乡,隶温泉区;1988年区改乡是隶温泉乡设尼诺行政村;2000年村改委,改设尼诺村民委员会,隶属温泉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