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末期立村;1981年,称圩委会,归属东坑政府领导办公楼;1988年,改称居民管理区;1999年,称居民委员会;2005年,命名为草塘社区居委会,沿用至今。 |
2010年,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
1949年,称东坑初级农业合作社;1959年改为东坑高级农业合作社,1961年改为东坑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改为东坑乡人民政府;1987年改为东坑管理区;1999年改为东坑村委会,沿用至今。 |
清乾隆年间(1736-1795)由南社迁此立村;1949年,称黄麻岭初级农业合作社;1959年改为黄麻岭高级农业合作社;1961年改为黄麻岭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改为黄麻岭乡人民政府;1987年改为黄麻岭管理区;1999年改为黄麻岭村委会,沿用至今。 |
明末(1600年左右)由寮边头分居迁此立村,祖卢子及与其父从东坑寮边头居迁此,称马鞍围;1949年后与茶亭楼、新围三个自然村并合,称长安塘;1949年10月改为东马乡;1955年改为长安塘初级农业合作社;1959年改为高级农业合作社;1961年7月为长安塘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为长安塘乡人民政府;1987年4月改为长安塘管理区,1999年改为长安塘村委会,沿用至今。 |
始建于宋代仁宗年间,属范阳郡;在清代属文顺乡,归京山司管辖;建国之初纳入光建乡,后为东昌乡归常平区管辖;1955年为东坑乡,划归大朗为东坑乡第四高级农业社;1958年,归常平公社管辖;1959年,划归横沥公社;1961年,属东坑公社管辖,为寮边头大队;1984年改为寮边头乡人民政府;1987年改为寮边头管理区;1999年改为寮边头村委会,沿用至今。 |
1951年八字运动(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同年成立美田乡(坑美、田头、塔岗、塔子头、长江贝、贝冲、上岭);1955年开始,东门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全村实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总称塔岗幸福社);1958年10月1日成立人民公社,塔岗属常平公社第四营第五连,下分一、二、三、四、五、六排;1960年常平公社分公社,塔岗归属横沥公社,塔岗、坑美为塔坑大队;1961年横沥分公社,塔岗归属东坑公社,塔坑大队分家;1961年改为塔岗大队;1983年改为塔岗乡人民政府;1986年改为塔岗管理区;1999年改为塔岗村委会,沿用至今。 |
明初立村;1949年,称坑美初级农业合作社;1959年改为坑美高级农业合作社;1961年改为坑美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改为坑美乡人民政府;1987年改为坑美管理区;1999年改为坑美村委会,沿用至今。 |
明嘉清年(1552)立村;1949年,称新门楼初级农业合作社;1959年,称新门楼高级农业合作社;1961年改为新门楼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改为新门楼乡人民政府;1987年改为新门楼管理区;1999年改为新门楼村委会,沿用至今。 |
明朝嘉清(1552)立村;1949年,称井美初级农业合作社;1959年改为井美高级农业合作社;1961年改为井美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改为井美乡人民政府;1987年改为井美管理区;1999年改为井美村委会,沿用至今。 |
原名丁屋新围,后改今名。 1949年10月称为初坑乡;1955年改为初坑初级农业合作社;1959年改为初坑高级农业合作社;1961年为初坑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为初坑乡人民政府;1987年改为初坑管理区;1999年称初坑村委会,沿用至今。 |
始祖黄希圣于南宋高宗绍兴30年(1160)携子徙居凤呜岗、大田塍;1949年,称凤大初级农业合作社;1959年改为凤大高级农业合作社;1961年改为凤大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改为凤大乡人民政府;1987年改为凤大管理区;1999年改为凤大村委会,沿用至今。 |
1961年东坑镇人民公社成立;1961年改为丁屋大队;1984年改为丁屋乡政府;1989年改为丁屋管理区;1999年改为丁屋村委会,沿用至今。 |
约在南宋宁宗开禧年(1201),由始祖彭应春号云溪在乡科试中举人后被调往广东南雄任职教谕,直至嘉定十三年(1220)致仕珠玑巷。 约在嘉定十年(1223)南迁进住宝安彭屋基,即现在彭屋。 1949年,称彭屋初级农业合作社;1959年改为彭屋高级农业合作社;1961年改为彭屋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改为彭屋乡人民政府;1987年改为彭屋管理区;1999年改为彭屋村委会,沿用至今。 |
南宋度宗年间立村;1949年,称黄屋初级农业合作社;1959年改为黄屋高级农业合作社;1961年改为黄屋大队管理委员会;1984年改为黄屋乡人民政府;1987年改为黄屋管理区;1999年改为黄屋村委会,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