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有东风坳,村民聚居于此形成自然村落,社区以此得名。2003年成立东风社区至今。 城郊结合部社区,辖区面积0.75平方公里,7个居民小组49个楼栋,常住人口3600余人,现有工作人员11名,便民服务大厅150余平米,是集信息与咨询、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 |
驻地为“马家坪”,为马姓村民聚居的平坝,后形成自然村落,社区以此地而得名。2003年成立马家坪社区至今。 马家坪社区坐落于红光路32号(原新江派出所)管辖范围沱桥至制药厂国有土地,幅员面积1.75平方公里,户籍1523户,常驻471人,5个居民小组。2021年我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服务。现有工作人员11名,是集信息与咨询、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 |
境内有“麻柳坝”,群众在此聚居形成自然村落,社区以坝得名。2003年成立麻柳坝社区。 麻柳坝社区属城市社区,辖区面积1.1平方公里,常住居民663户,户籍人口1924人,下设7个居民小组,社区服务办公场所面积约330平方米。 |
建国初期,村民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取红旗飘扬、拼搏奋进之意,得名红旗大队,社区沿用旧名。解放前属下东乡九、十、十二、十五、十六保,1951年,属九岭乡九、十、十二、十五、十六农协分会。 1952年,属新华乡团结、人民村。 1953年,属新国乡团结、人民、努力、劳动村。 1955年,为红旗乡劳动初级社。 1957年,为劳动高级社。 1958年,为东兴公社红旗大队。 1961年,划归红旗公社辖,其名不变,并析置新江大队。 1982年,红旗公社改名国光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大队改村,仍沿用纪念五星红旗之义。 1997年,更名为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红旗村。 2015年,内东区府发[2015]158号《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东兴街道平桥社区等2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设立红旗社区。 红旗社区距离城区1公里,辖区幅员面积1.91平方公里,总户数837户,总人口2038人,8个小组,耕地面积1039.86亩,林地面积451.2亩,有效灌溉面积593.2亩,种植业以玉米为主。 |
驻地位于沱江江畔,取临江新建村之意得名新江大队,社区沿用旧名。解放前属下东乡十一、十二保,1951年,属九岭乡十一、十二农协分会。 1952年,属九岭乡民益、努力、劳动、工农村。 1953年,必新国乡团结、人民、努力、劳动村。 1955年,为红旗乡劳动初级社。 1957年,转为劳动高级社。 1958年,为东兴公社红旗大队。 1961年,划归红旗公社红旗大队。 1961年,划归红旗公社析置为新江大队,以位沱江江边,新建立大队得名。 1982年,红旗公社更名国光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大队改村。 1997年,更名为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新江村。 2015年,内东区府发[2015]158号《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东兴街道平桥社区等2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设立新江社区。 新江社区距离城区1公里,辖区幅员面积1.73平方公里,总户数1087户,总人口3063人,9个小组,耕地面积1069亩,林地面积363.2亩,有效灌溉面积640亩,种植业以玉米为主。 |
境内有高峰寺,村以寺名。以驻地九龙桥得名。 建国前为下东乡15、16保,1951年,属九岭乡15、16农协分会。 1952年,属新华乡九龙村、有利村。 1953年,为新国乡九龙村。 1955年,为红旗乡1、2、3、7初级社。 1957年,并为红旗乡第2高级社。 1958年,为东兴公社九龙大队。 1961年,划归红旗公社分为九龙、高寺两个大队。 1982年,红旗公社改名国光公社,为国光公社九大队。 1984年,社改乡。 1997年,更名为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高寺村。 2015年,内东区府发[2015]158号《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东兴街道平桥社区等2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设立高寺社区。 2020年,撤九龙社区并入。 高寺社区距离城区1.5公里,辖区幅员面积3.1平方公里,总户数1144户,总人口3718人,14个小组,耕地面积2066.02亩,林地面积313.5亩,有效灌溉面积1105.54亩,种植业以玉米为主。 |
取为国争光之意,居民聚居在此设立社区,得名国光社区。解放前属下东乡十六、十八保,1951年,属九岭乡十六、十八农协分会。 1952年,属新国乡光明、有利村。 1955年,属红旗乡一、二、九、十、十一初级社。 1957年,为第一高级社。 1958年,为东兴公社国光大队。 1961年,划归红旗公社,析置为国光、清流两大队。 1982年,红旗公社改名国光公社。 1984年,大队改村。 1997年,更名为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国光村。 2015年,设立国光社区。 国光社区距离城区6公里,辖区幅员面积2.2平方公里,总户数745户,总人口2180人,9个小组,耕地面积1317亩,林地面积712亩,种植业以水稻和玉米为主。 |
驻地原为“清流场”,社区以此得名。解放前属下东乡18、19保,1951年,属九岭乡18、19农协分会。 1952年,属新国乡永远、青平、玉溪、新和村。 1955年,属红旗乡3、4、5、6、7、8初级社,1957年,为第十高级社。 1958年,为东兴公社国光大队。 1961年,划归红旗公社,由国光大队析出,置为清流大队。 1982年,红旗公社改名国光公社。 1984年,社改乡,大队改村。 1997年,更名为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清流村。 2015年,内东区府发[2015]158号《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东兴街道平桥社区等2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设立清流社区。 新江街道清流社区辖13个社,总户数835户,总人口2135人。耕地面积1080.5亩,林地面积211.33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 0.506亩、林地面积0.099亩。 |
建国初期,群众积极投入社会主义建设,取红色关辉照耀前行路之意,得名红光大队,社区沿用旧名。解放前属下东乡十三、十四保,1951年,属九岭乡十三、十四农协分会。 1952年,属新国乡楠木、南元、信义村。 1955年,属红旗乡一、二、三初级社。 1957年,为红旗乡第三高级社。 1958年,为东兴公社红光大队。 1961年,划属红旗公社,仍为红光大队。 1982年,红旗公社更名国光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大队改村。 1997年,更名为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红光村。 2015年,内东区府发[2015]158号《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东兴街道平桥社区等2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通知》设立红光社区。 红光社区位于新江街道的西部,常住人口5627人,家庭户数2362户,耕地面积1287亩,种植业以蔬菜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