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推荐 > 高平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高平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1983年,属高平县城关公社。

1984年5月,属城关镇。

1993年5月,属县级高平市。

1994年4月,撤销城关镇,分设北城街道。

1983年,属高平县城关公社。

1984年5月,属城关镇。

1993年5月,属县级高平市。

1994年4月,撤销城关镇,分设东城街道。

1983年,属高平县城关公社。

1984年5月,属城关镇。

1993年5月,属县级高平市。

1994年4月,撤销城关镇,分设南城街道。

唐武德元年(618),曾置盖州,治所设在米山。

明清为米山镇。

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十三都、第十四都、第十五都、第三十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一区(城关)、四区(北诗)、五区(陈区)、三区(米山);1943年属陵高县抗日民主政府第三区(侯庄);1945年高平解放,陵高县撤销,属高平县第一区(米山);1956年3月撤区建乡,分属米山镇、董寨乡、云泉乡;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属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米山管理区和陈区管理区;1961年高平、晋城分县,属米山人民公社和陈区人民公社;1962年增设云泉人民公社;1984年政社分开,设米山镇、云泉乡;2001年1月10日撤并乡镇,原云泉乡并入米山镇。

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一都、第三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五区(陈区)、二区(三甲)、二区(长寿、徘徊一带);1943年先后属建宁县抗日民主政府、陵高县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高平解放后,分属高平县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3月撤区建乡,设三甲镇;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先后属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三甲管理区、三甲工作区;1961年高平、晋城分县,设三甲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三甲乡;1995年5月8日,设三甲镇。

唐宋时曰神农乡,明代称丰溢乡,清代改团池乡。

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一都、第二都、第三都。

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五区(陈区)、二区(三甲)、二区(长寿、徘徊一带)、抗日民主政府四区、(部分一度属陵高县、建宁县)。

1945年高平解放,分属四区(陈区)、六区(三甲)。

1949年,属高平县第六区。

1956年3月撤区建乡,分属口则乡、下台乡。

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分属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团池管理区、团池工作区、三甲工作区。

1961年高平、晋城分县,设团池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团池乡。

2000年7月恢复原“神农”名,设立神农镇。

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一都、第二都、第三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五区(陈区))、二区(三甲)、三区(米山)、三区(陈区一带);1943年先后属建宁县抗日民主政府、陵高县抗日民主政府四区(陈区);1945年高平解放后,撤销陵高县,属高平县五区(陈区);1956年3月撤区建乡,分属陈土区镇、中庄乡、西坡乡;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先后设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陈土区管理区、陈土区工作区;1961年高平、晋城分县,设陈土区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陈土区镇。

2003年12月,将陈镇更名为陈区镇。

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十六都、第十七都、第十八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四区(北诗)、三区(米山)、四区(龙泉、寨平一带);抗日民主政府时期属陵高县三区(侯庄、平头一带);1945年高平解放后,撤销陵高县,属高平县四区(北诗);1956年3月撤区建乡,分属北诗镇、丹水乡、南村乡;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先后设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北诗管理区、拥万管理区、北诗工作区、拥万工作区;1961年高平、晋城分县,设北诗人民公社,拥万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北诗乡、拥万乡;1995年5月8日设北诗镇。

2001年1月10日撤并乡镇,原拥万乡整建制并入北诗镇。

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十一都、第二十六都、第二十八都、第二十九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三区(乔村)、三区(米山)、四区(北诗)、四区(马村)、五区(双井一带)、六区(东周一带)、高平县抗日民主政府二区(乔村)、三区(侯庄一带);1945年高平解放,分属七区(河西)、三区(原村);1956年3月撤区建乡,设河西镇、牛庄乡、悬壶南乡;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设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河西管理区、牛庄管理区和东周管理区;1961年高平、晋城分县,设河西人民公社、牛庄人民公社;1962年增设悬壶南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设分开,设河西镇、牛庄乡、悬壶南乡;2001年1月10日撤并乡镇,原牛庄乡、悬壶南乡整建制并入河西镇。

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二十一都、第二十二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三区(乔村)、四区(马村)、六区(东周一带)、高平县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高平解放,分属三区(原村)、三区(马村);1956年撤区建乡,设马村镇、东周乡;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设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马村管理区、马村工作区和东周管理区、东周工作区;1961年5月高平、晋城分县,设马村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马村镇、东周乡。

2001年1月10日撤并乡镇,东周乡整建制并入马村镇。

清代置镇,属十九都野川东里;1912年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一区(城关)、四区(马村)、三区(乔村)、二区(寺庄)、七区(杨村一带)、抗日民主政府(模凹一带);1945年高平解放,分属三区(原村)、一区(城关)、三区(马村);1956年3月撤区建乡,设野川乡、杜寨乡;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先后设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野川管理区、杨村工作区、野川工作区;1961年高平、晋城分县,设野川人民公社、杜寨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野川乡、杜寨乡;1996年12月18日改设野川镇。

2001年1月10日撤并乡镇,原杜寨乡整建制并入野川镇。

春秋时期,赵献子在其采地(今寺庄镇王报村)建泫氏城,汉高祖十二年置泫氏县。

清朝实行里甲制,分属第九都、第十都、第十一都、第二十九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二区(寺庄)、五区(寺庄)、七区(杨村一带)、八区(三军一带)、高平县抗日民主政府二区(高良一带);1945年高平解放,分属二区(寺庄)、一区(米山);1956年3月撤区建乡,分属寺庄镇、釜山乡、赵庄乡、掘山乡;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先后设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寺庄管理区、赵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赵庄工作区;1961年高平、晋城分县,先后设寺庄人民公社、赵庄人民人民公社;1962年增设釜山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先后设寺庄镇、赵庄乡、釜山乡;2001年1月10日撤并乡镇,原釜山乡、赵庄乡整建制并入寺庄镇。

行政区划。

清代实行里甲制,属第六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五区(陈区)、二区(三甲)、三区(陈区一带)、建宁县抗日民主政府、陵高县抗日民主政府;1943年建宁县撤销,属陵高县四区(陈区一带);1945年高平解放,陵高县撤销,属高平县五区(陈区);1956年3月撤区建乡,设建宁乡;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先后设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建宁管理区、建宁工作区;1961年高平与晋城分县,设建宁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建宁乡。

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十八都、第二十九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属四区(诗村)、三区(米山)、四区(龙泉、寨平一带)、陵高县三区(侯庄、平头一带);1945年高平解放,陵高县撤销,属高平县四区(北诗);1956年3月撤区建乡,设石末乡;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先后设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石末管理区、石末工作区;1961年高平与晋城分县,设石末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石末乡。

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二十三都、第二十四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三区(乔村)、四区(马村)、七区(杨村一带)、高平县抗日民主政府三区(原村);1945年高平解放,分属原村乡、董峰乡;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先后设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原村管理区、原村工作区;1961年高平与晋城分县,设原村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原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