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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各地市历史沿革

1925年6月在今新华区东南置石家市,8月休门、栗村并入,取石家庄村、休门村名首尾各一字,更名石门市,属直隶省。

1928年废市。

1939年复置石门市。

1947年更名石家庄市,属晋察冀边区。

1949年改河北省辖市。

1958年改属石家庄专区辖。

1960年专区与市合并,为省辖市。

1961年专、市分设,属专区,1967年专区改为地区。

1978年石家庄市复升省辖市。

1983年井陉、获鹿两县划入。

1986年正定、栾城两县划入。

1991年撤销晋县,设立晋州市(县级)。

1992年5月恢复井陉矿区,10月撤销新乐县设立新乐市(县级)。

1993年6月,地市合并,原地区所属各县和代管的3个县级市统由石家庄市辖。

2001年撤销石家庄郊区,设立裕华区。

2014年9月撤销桥东区,分别划归长安、桥西区,撤销藁城市、鹿泉市、栾城县,设立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至今。

秦、汉属右北平郡、辽西郡。

三国魏、晋属北平郡、辽西郡。

北魏因之。

隋属渔阳郡、北平郡。

唐属蓟州、平州。

辽属析津府和平州。

金属蓟州和滦州。

元、明因之。

清属直隶省永平府和遵化直隶州。

1925与1928年在滦县唐山镇曾两次设唐山市,但均未确定市界。

1938年1月再度建市,以驻地为名。

1949年8月划归河北省,今属县为唐山专区辖。

1958年降为县级市,属唐山专区。

同年12月滦县、丰润县部分地区并入。

1960年复升省辖市,并辖原唐山专区所属迁安、昌黎、乐亭、玉田、遵化、滦县、丰润县及秦皇岛、汉沽市。

1961年恢复唐山专区,复为专区辖。

1978年改为省辖市。

1983年唐山地区撤销,成今境。

1949年2月,在石河以西地区设秦皇岛市,以驻地为名,属冀东区。

1949年8月秦皇岛市划归河北省。

1953年1月山海关撤市建区,划入秦皇岛市。

1958年改属唐山专区。

1960年属唐山市。

1961年复属唐山专区。

1970年属唐山地区。

1983年5月撤销地区,秦皇岛市升省辖市。

邯郸城邑,肇起于商殷。

西周属卫,春秋属晋,为工商大邑。

战国时赵敬侯元年(前386)邯郸始为赵国都城,历时158年之久。

秦王政十九年(前228)邯郸属秦国,设邯郸郡。

西汉立赵国,仍都邯郸。

东汉末年除赵国,仍置县。

历代沿之。

1945年10月15日,始置邯郸市。

1946年4月设为晋冀鲁豫边区首府(边区政府驻邯郸市)。

1948年4月改属冀南区。

1949年8月,置邯郸专区,改邯郸市为邯郸镇,属邯郸专区。

1952年12月,邯郸镇复为邯郸市,仍属邯郸专区。

1955年邯郸市升为省辖市。

1957年峰峰市并入邯郸市。

1958年邢台专区并入邯郸专区。

1960年撤邯郸专区入邯郸市。

1961年恢复原邢台专区、邯郸专区,改邯郸市属邯郸专区。

1968年邯郸专区改地区。

1983年邯郸县并入邯郸市。

1984年邯郸市升为省辖市。

1986年武安县(1988年改称武安市)划归邯郸市。

1993年地市合并为邯郸市,邯郸地区所辖各县划归邯郸市。

公元前11世纪,周成王封姬苴为邢侯,史称邢侯国。

秦置锯鹿郡。

后赵建武元年(335)为襄国郡。

隋开皇十六年(596),称邢州。

大业三年(607)罢州,为襄国郡。

唐武德元年(618),改襄国郡为邢州。

宋宣和元年(1119)罢邢州为信德府。

金天会七年(1129)改信德府为邢州。

元中统三年(1262)改邢州为顺德府,至元二年(1265)改为顺德路。

明洪武初(1368)复名顺德府。

1913年废府。

1936年为河北省第15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5年析邢台县城厢建邢台市(县级市)。

1949年为邢台专区,同年邢台市改为邢台镇。

1953年复置邢台市,为省辖市。

1958年邢台市并入邢台县。

1961年为邢台地区,邢台市复设,隶属邢台地区。

1983年邢台市升为省辖市,邢台市与邢台地区名称共存。

1993年邢台市与邢台地区合并称邢台市。

殷商时期为北燕之地。

西周至战国,为燕赵之地。

春秋、战国时期,燕、中山于境内建都。

秦时,今辖区南部属恒山郡,北部多属广阳郡。

西汉时,分属涿郡、中山国。

东汉,分属涿郡、中山国、河间国。

今辖区各县大部分置于两汉时期。

东晋十六国,先后属幽州和冀州。

南北朝,先后为北魏、北齐、北周境域。

隋朝,分属涿郡、上谷郡、高阳郡。

唐属河北道的涿州、易州、定州。

五代十国时期,境内各县多属后梁、后晋。

宋、辽时,辖区北部属辽西京道,南部属北宋河北西路、河北东路。

北宋建隆元年(960)于清苑县置保塞军。

太平兴国六年(981),升保塞军为保州,清苑县更名保塞县。

金保塞县复名清苑县,并复置满城县。

金天会七年(1129),于保州设顺天军。

元太宗十一年(1239),改保州为顺天路。

元至元十二年(1275),改顺天路为保定路。

明洪武元年(1368),改保定路为保定府。

清沿旧制,仍设保定府。

清康熙八年(1669)直隶巡抚由真定(今正定)移驻保定,保定始为直隶省会。

1948年析清苑县设保定市,属保定专区,南部为定县专区。

1954年撤销定县专区,划归保定专区。

1960年撤销保定专区,所属县划归保定市辖。

1961年复设保定专区,保定市及各县还属。

1970年属保定地区。

1983年保定市升为省辖市,满城、清苑县先后划入。

1994年12月地市合并,所辖各县及代管4县级市划归保定市。

秦代属上谷郡、代郡,西北为匈奴地。

汉代属上谷郡(治今怀来县)、代郡,北部为乌桓、鲜卑地。

三国魏、晋因之。

隋代属涿郡、雁门郡。

唐代属妫州(后改武州,治今宣化区)、蔚州,北部为突厥地。

辽改属归化州、奉圣州、蔚州。

金属宣德州(归化州改,仍治今宣化区)、桓州、蔚州、奉圣州。

元代置宣德府(治今宣化区),西北部置兴隆路(治今张北县)。

明代置宣府左、右、前卫,后称宣府镇(均治今宣化区),北部属开平卫、大同府。

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宣府镇改为宣化府。

清雍正二年(1724),设张家口厅,管理口外蒙旗事务。

清宣统元年(1909),京张铁路通车,张家口的商业及市政建设由桥西发展到桥东并形成较大商埠。

1914年,北洋政府成立察哈尔特别区,都统府侨治张家口。

1928年,国民党政府设察哈尔省,张家口为省府驻地。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张家口,继而扶持汉奸于品卿等在宣化成立伪察南自治政府。

1939年,日伪置张家口特别市,属伪蒙疆自治政府。

治所即今河北张家口市。

后废。

1945年8月,张家口解放,复置张家口市,属察哈尔省。

1946年8月,复置张家口市,为晋察冀边区政府驻地。

1948年,张家口第二次解放,恢复张家口市。

1952年,设立张家口专区,辖原察哈尔省划归河北省的张北、赤城等16个县。

1955年,撤销宣化市,其行政区域并入张家口市,张家口市第一区更名为桥东区;第二区、第三区合并为桥西区;第四区更名为七里茶坊区;原宣化市庞家堡矿区更名为张家口市庞家堡区;原宣化市下花园矿区更名为张家口市下花园区。

1958年,张家口市改为县级市,划归张家口专区。

1959年,升为地级市,由省直辖。

1961年,恢复张家口专区的建制,张家口市改为县级市,由张家口专区领导。

1963年撤销宣化市,其行政区域并入张家口市。

1983年,张家口市升为地级市,改由省直辖,张家口地区的宣化县划归张家口市。

1989年,撤销张家口市茶坊区和庞家堡区,将原茶坊区分别划归张家口市桥东区、桥西区管辖,将原庞家堡区划归宣化县管辖。

1993年,张家口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

下辖13个县和4个区。

2016年1月,撤销张家口市宣化区、宣化县,成立新的宣化区;撤销万全县,成立万全区。

撤销崇礼县,成立崇礼区;将原宣化县的大仓盖镇、东望山乡划归张家口市桥东区管辖,将原宣化县的沙岭子镇、姚家房镇划归张家口市桥西区管辖。

承德历史悠久,有着丰富的多民族历史文化内涵,根据出土文物考证,承德一带早在中原龙山文化时期就有人类活动遗迹。

殷周时期,这里是山戌、东胡少数民族活动的区域,是燕侯的势力范围。

战国时代,承德一带隶属于燕国设置的渔阳右北闰、辽西三郡。

秦(前221—前207)仍属渔阳、右北平郡,边外接东胡地。

西汉(前206-25)属渔阳、北平郡。

东汉(25-220)为鲜卑地。

三国:魏(220-265)为鲜卑柯比能势力范围;晋(265-420)初为鲜卑各部分据地,后并入慕容隽为前燕地(337-362);符坚灭前燕为前秦地(362-394)属幽州。

慕容垂复国后为后燕(394-399)属右北平;冯跋时为北燕地(399-420)仍属右北平郡。

南北朝:北魏(386-534)今境属安洲广阳郡之燕乐县地。

东魏(534-550)、北齐(550-589)均属安洲,后并入库莫奚。

隋(581-618)为奚地。

唐(618-907)属饶了都督府。

五代十国(907-916)今境为契丹势力。

辽(916-1125)属中京道大定府北安洲兴化军地。

金(1124-1234)属北京路大定府兴洲宁朔地。

元(1271-1368)属中书省上都路兴安和大宁路惠洲。

明(1368-1644)初为京师北平府辖,后属北平行都司卫。

清初这一带称“热河上营”。

没有设立中央或地方管理机构,是一个“名号不掌于职方”的小村落。

清朝康熙四十二年(1703),清廷在此修建行宫,人口与日俱增。

康熙四十七年(1708)热河行宫开始使用,热河进入了发展期。

康熙五十年(1711)热河上营就已经是“生理农桑事、聚民至万家”的大村镇了。

雍正元年(1723)设热河厅,第二年设热河总管,统理东蒙民政事务。

雍正十一年(1733),胤祯取承受先祖德泽之意,罢热河厅设承德直隶州,此是“承德”名称的始源。

乾隆七年(1742年)复设热河厅,四十三年改置承德府。

嘉庆十五年(1810)设热河总督署,此地为厅、州、府、都统署治所。

1913年,改承德府为承德县。

1914年,为热河治道所。

1928年,成立热河省,承德市为热河省省会。

1933年承德被日寇侵占,成立伪满洲特别行政区。

1945年解放,9月筹建承德市人民政府,11月正式成立。

1946年8月国民党军队占领承德。

1948年承德市再次获得解放,隶属热河省管辖,为热河省省会。

1956年热河省建制撤销,承德市划归河北省,为省辖市。

1984年1月承德市改为河北省直辖,1993年7月1日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的管理体制,辖八县三区。

2017年4月10日,平泉县撤县设市,辖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3个市辖区,承德、兴隆、滦平、隆化4个县,丰宁、宽城、围场3个民族自治县,代管平泉1个县级市至今。

夏商时期,沧州为兖州地,周为幽州地。

春秋时期为燕、齐二国地。

战国时期地属燕、齐、赵三国。

秦时分属巨鹿、济北两郡。

西汉高帝五年(前202)置渤海郡(渤,《汉书》作勃)、浮阳县,郡治浮阳(今沧县东关)。

北魏熙平二年(517),分瀛、冀二州之地,置沧州,治饶安(今盐山县境)。

北周大象二年(580)置长芦县(今沧州市)。

隋文帝开皇六年(586),改沧州为棣州,大业二年(606)将棣州复改沧州,大业三年(607)改沧州为渤海郡。

唐武德元年(618)改渤海郡为沧州,武德六年(623年)徙州治胡苏(今东光境),贞观元年(627)移州治于清池。

天宝元年(742),改沧州为景城郡,乾元元年(758)复改为沧州。

北宋时,沧州属河北东路河间府,以清池为治所。

后,沧州为金朝辖地。

元代,沧州属河间路,治清池。

延佑元年(1314),徙州治于长芦(今沧州市驻地)。

元至正十八年(1358),又移州治于清池。

明代,沧州属河间府,洪武二年(136),徙州治于长芦。

清雍正七年(1729),沧州升为直隶州,属直隶省管辖。

雍正九年(1731),沧州降为散州,属天津府。

民国二年(1913),沧州改为沧县,属直隶省渤海道。

民国十七年(1928)废道制,沧县属河北省。

1937年9月日军侵占沧县城,建日伪政权。

这时沧县广大农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抗日政权,原沧县运河以西划为冀中行署八专署青沧交县,县人民政府驻钱海庄;运河以东划入山东省。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国民党政府接管沧州城。

1947年6月15日,沧城解放,设沧市,辖城关、南关、西关3个区,属渤海行署一分区。

1948年初沧市划归冀中行署八分区管辖。

1949年沧市改为沧镇。

沧镇、沧县同属沧县专区,沧县专区驻沧县。

1953年11月6日,将沧镇划归沧县。

1958年4月28日,撤消沧县专区,并入天津专区。

9月5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沧州市,以原沧县所属沧镇的行政区域为沧州市的行政区域,属天津专区。

12月20日,撤销沧州市,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并入沧县。

12月22日,撤消天津专区,沧县划归天津市管辖。

1961年5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设立沧州专区。

7月9日,设沧州市,属沧州专区。

1967年12月,沧州专区改称沧州地区,沧州市属沧州地区。

1983年1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沧州市升为地级市,由省直辖。

将沧州地区所辖的沧县划归沧州市。

1986年4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沧州地区所辖的青县划归沧州市。

1993年6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沧州地区,实行地、市合并。

西汉置安次县,治今市西北古县村,属勃海郡。

唐开元二十三年(735)移今市西旧州镇,属幽州。

辽属析津府。

金属大兴府。

元中统四年(1263)安次县升为东安州。

明洪武元年(1368)降州为县。

1914年因与湖南省东安县重名,复改安次县。

1928年属河北省。

1937年属晋察冀边区。

1948年迁驻廊坊。

1949年划归河北省,名天津专区新中国成立后,廊坊的行政隶属多次改变,是全国行政区划变化最多的城市之一。

辖区的各县在1950年后分属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3个省级单位。

1973年12月,国务院批准,天津地区更名为廊坊地区,驻地仍在廊坊镇。

1974年1月,正式起用廊坊地区名称。

1979年3月,廊坊地区辖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安次县、固安县、永清县、霸县、文安县、大城县。

1981年12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廊坊镇,设立廊坊市(县级),以安次县的廊坊镇及尖塔、桐柏、北旺3个公社为廊坊市的行政区域,隶属廊坊地区行政公署。

1982年3月1日,廊坊市(县级市)正式建立。

廊坊地区辖廊坊市、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安次县、永清县、固安县、霸县、文安县、大城县。

1983年,国务院批准,撤销安次县,并入廊坊市(县级)。

廊坊地区辖廊坊市(县级)、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霸县、文安县、大城县。

1988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廊坊地区和廊坊市(县级),廊坊地区改为廊坊市(地级)。

廊坊市(县级)改为安次区。

1989年4月1日,廊坊市正式建立,驻地廊坊,辖安次区、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霸县、文安县、大城县。

1990年2月20日,撤销霸县建制,建霸州市(县级),辖域不变。

廊坊市辖安次区、霸州市、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文安县、大城县。

1993年4月28日,三河撤县建市(县级),辖域不变。

时廊坊市辖:安次区、三河市、霸州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文安县、大城县。

2000年10月,析安次区建广阳区。

廊坊市辖:安次区、广阳区、三河市、霸州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文安县、大城县。

衡水市,春秋为齐、卫、晋等国边地。

战国分属齐、赵、中山、燕四国。

秦属钜鹿郡。

西汉置信都国,余为清河、钜鹿、渤海、涿郡及河间国。

东汉改信都国为安平国。

三国魏改安平郡。

西晋改为长乐国。

北魏改长乐郡,属冀州。

隋代复信都郡,并析信都、下博、武邑等县置衡水县(治今衡水旧城村)。

唐改信都郡为冀州,余深、景等州。

宋金属河北东路。

元属真定路冀、晋、深州及河间路景州地。

明清为冀、深、景诸州。

1913年为直隶省大名、保定、津海三道辖地。

1928年直隶河北省。

1938年后属晋察冀边区冀中、冀南两区。

1949年始置衡水专区。

1952年11月撤销衡水专区,属县划归邢台、石家庄、沧州专区及山东省德州专区。

1962年复置衡水专区,1967年改称衡水地区。

1964年衡水县城建为衡水镇。

1982年撤镇为县级衡水市;1983年衡水县并入衡水市,属衡水地区。

1996年撤销衡水地区,设地级衡水市;撤销原县级衡水市,设立桃城区,为衡水市辖区。

2016年,撤销冀州市,为衡水市辖区。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时做了重要指示,京津冀协同发展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5年4月2日和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关于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和研究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的有关情况的汇报》。

2017年2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到河北省安新县进行实地考察,主持召开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座谈会。

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

6月,中国共产党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获批设立,为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7月18日,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0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将依法对“雄安”字样在企业名称核准中予以特殊保护,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河北雄安”作为行政区划使用。

[92]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了《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规划建设雄安新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6-17]12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正式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

2019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发布。

5月7日,雄安新区征迁安置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20]5月,《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规划》对外公示。

[21]8月30日,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揭牌,雄安新区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

2023年3月18日,《河北雄安新区机动车上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印发,这标志着“冀X”牌照即将落地雄安新区,对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以及吸引创新创业人才、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84]2023年3月30日,经过公安部批复同意,雄安新区启用专属车牌冀X序列。

[86]2023年11月1日,河北雄安新区行政区划代码133100正式应用于户籍管理工作,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的住址信息中,全面应用“河北雄安新区”字样,发放带有“河北雄安新区”字样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91]2023年12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同意雄安新区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名称为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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