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即庐州,以周代有庐子国得名。隋开皇三年(583),改合州为庐州,唐杜佑《通典》卷一百八十一:“庐州,今理合肥县,古庐子国也。”其时,合肥城地处南淝河北岸,古人以“山之南水之北为阳”,故别称“庐阳”。 |
取自护城河中的一段,纪念包公而来。包拯清正廉洁,大公无私而闻名,素有合肥文脉之美誉。相传,鉴于包拯为官清廉、政声卓著,北宋仁宗皇帝见包拯年事已高,家中又无田产,拟赐以庐州府地界内一片相当大的土地作为他的私产,以解决包拯告老还乡之后的生计。包拯辞让不受,但毕竟圣意难违,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只要了庐州城郊的一段淤塞已久的护城河。此后这段护城河也就被人们称之为“包河”。因包河为位于辖区内,故得名包河区。 |
在合肥市北。1964年置长丰县,因此县大部分原系寿县东部地区,历史上曾是寿县的长丰乡,故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