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第十二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柳区一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大柳乡十一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大柳公社,称桥坡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桥坡村民委员会,属大柳乡所辖。 2018年3月,撤销大柳乡,设立大柳镇,属大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第十二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柳区二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大柳乡第十二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大柳公社,称大柳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大柳村民委员会,属大柳乡所辖。 2018年3月,撤销大柳乡设立大柳镇,属大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第十二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大柳区三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大柳乡十二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大柳公社,称烟坊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烟房村民委员会,属大柳乡所辖。 2018年3月,撤销大柳乡,设立大柳镇,属大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第四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白塔区沙堵乡一、二行政。 1952年属白塔区(四区)王城乡。 1956年撤区并乡划归下双乡。 1957年属下双乡东沟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下双公社,称王城大队。 1959年划归大柳公社,更名为东社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东社村民委员会,属大柳乡所辖。 2018年3月,撤销大柳乡设立大柳镇,属大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第五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白塔区沙堵乡二、三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下双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下双公社,称王城大队。 1959年划归大柳公社,更名西社大队。 1983年社改乡设西社村民委员会,属大柳乡所辖。 2018年3月,撤销大柳乡,设立大柳镇,属大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第八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白塔区王城乡一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划归下双乡下沟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下双公社王城大队。 1959年划归大柳公社,命名为湖沿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湖沿村民委员会,属大柳乡所辖。 2018年3月,撤销大柳乡设立大柳镇,属大柳镇所辖。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白塔乡第十、十一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白塔区王城乡二、三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下双乡。 1957年属下双乡下沟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下双公社,更名王城大队。 1959年划归大柳公社,称王城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王城村民委员会,属大柳乡所辖。 2018年3月,撤销大柳乡设立大柳镇,属大柳镇所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