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西营乡一、四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七区松树乡一乡,槐树四乡一、五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松树乡三、四畦高级社槐树高级社。 1958年属松树公社,命名为三畦大队。 1983年撤社建乡,属松树乡,设立上三畦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松树乡撤乡建镇,属松树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西营乡一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西营区槐树乡;1956年撤区并乡属松树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西营公社松树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时属松树公社,更名为头坝大队。 1980年地名普查中因重名,更名为莲花山大队。 1983年撤社建乡时,属松树乡,设立莲花山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松树乡撤乡建镇,属松树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西营乡二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西营区冯良乡,1956年撤区并乡为柏树乡,1958年人民人民公社化属金塔公社冯良大队,1962年区划调整后属松树公社,称科畦大队。 1983年撤社建乡时,属松树乡,设立科畦村民委员会,属松树乡所辖。 2015年9月松树乡撤乡建镇,属松树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西营乡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西营区冯良二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松树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西营公社松树大队南河生产队。 1962年区划调整属松树公社上二畦大队。 1968年改为永红大队。 1973年恢复为上二畦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上二畦村民委员会,属松树乡所辖。 2015年9月松树乡撤乡建镇,属松树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西营乡四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西营区冯良二乡二行政;1956年撤区并乡属松树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西营公社松树大队南河生产队;1962年区划调整后属松树公社,命名为南河大队。 1968年改为向阳大队,1973年恢复为南河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立南河村民委员会,属松树乡所辖。 2015年9月松树乡撤乡建镇,属松树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西营乡一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西营区冯良二乡一行政。 1952年,划分为冯良乡,1956年撤区并乡属松树乡冯良初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松树公社,命名为中堡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属于松树乡所辖,设立中堡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松树乡撤乡建镇,属松树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西营二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西营区冯良二乡二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松树乡冯良高级社。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金塔公社冯良大队。 1961年区划调整后属松树公社,分设团庄、科畦两个大队。 1964年两个大队合并为团庄大队。 1973年分设为科畦划、团庄两个大队。 1983年社改乡时,设团庄村民委员会,属松树乡所辖。 2015年9月松树乡撤乡建镇,属松树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西营乡一保。 1950年属西营区冯良二乡一行政;1952年,划分为冯良乡;1956年撤区并乡属松树乡冯良初级社;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属金塔公社,命名为冯良大队;1983年实行撤社建乡,属于松树乡,设立冯良村民委员会;2015年8月松树乡撤乡设镇,属松树镇至今。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西营乡一、二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西营区(七区)松树二乡、冯良二乡。 1956年撤区并乡属松树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属西营公社冯良大队、松树大队。 1962年区划调整属松树公社,称松树大队。 1983年撤社建乡,属松树乡所辖,设立松树村民委员会。 2015年9月松树乡撤乡建镇,属松树镇。 |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西营乡二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西营区松树乡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西营区松树人民公社,命名为槐树大队。 1983年实行撤社建乡,设立槐树村民委员会,属松树乡。 2015年9月松树乡撤乡建镇,属松树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