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归义街道 清咸丰五年(1855年),析乡为局,属归义局归义团(部分)、薰化(部分)团。 民国时期,属归上乡。 1949年,隶归中乡。 1950年,定为乡级镇。 1956年,为乡属镇,隶归义乡。 1958年,隶汨罗公社。 1961年,恢复为区属镇,隶汨罗区。 1966年2月,汨罗县析置后,汨罗镇改为城关镇。 1969年,析汨罗公社的百丈、汨罗2个大队和归义公社的归义、大路、城南、城北、城东、荣家坪6个大队入城关镇。 1981年,又将上述8个大队析出。 2015年12月,城关镇、城郊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归义镇。 |
2、新市街道 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设新市坊。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置新市镇,次年设新市巡检司。 清咸丰五年(1855年),设新市局。 民国元年(1912年)底,改局为新市乡。 1958年,新市镇与团螺乡合建星火公社,后改为新市公社,隶汨罗区。 1984年3月,新市镇升为县属镇,同时废社建乡。 1992年10月,乡、镇合并为新市镇。 |
3、汨罗镇 清咸丰五年(1855年),领石子局的夹城、正风团、归义局的仁德、六合(部分)、薰化(部分)等5团。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属第五区归义中乡、显庆乡。 1950年,划乡建政,设茶水、西坪、夹城、蟠龙等乡。 1956年,撤区并乡时,茶东、茶北、汴塘、蟠龙、百丈、西平、夹城等7乡合并为汨罗乡。 1958年,建汨罗公社(与归义乡合并)。 1961年,析出九雁公社。 1966年,九雁公社又并入汨罗公社。 1982年,多数大队改名,向阳改夹城、红卫改茶木珑、新建改蟠龙桥、雁南改雁塘、先锋改九龙山、胜利改汴塘、东风改甘坪、前进改童家塘、汨南改龙塘、农科改瞭家山、汨中改鱼腮塘,汨江改李家坪,汨水改眠羊山。 1984年,废社复汨罗乡;同年12月,汨罗乡撤乡建镇。 |
4、古培镇 清咸丰五年(1855年),析乡为局,领归义局的金鸡、石牛、旷公、栗桥、乌梅团,武昌局的上下夹石、审间、水庙团、白水局的古培、周景、关山(大部分)、梅义(小部分)等13团。 民国元年(1912年)底,改局为乡,属白水乡、武昌乡、归义上乡和归义中乡所辖。 1950年,划乡建政,设清水、金义、水口、金福、泉源、大义等6乡。 1956年,明月、课功、万福、古培、群乐、杨柳等小乡合并为大众乡。 1958年,与三星、白水两乡合并为大众公社。 1961年,又析为古培、大众、三星公社。 1965年,大众公社并入古培公社。 1980年,又分设大众公社。 1981年,大众公社析出上马、双塘、双托、窑洲等4个大队入城郊公社。 1982年,古培公社大同大队改为黄花仑大队、农科大队改为于临大队。 1984年,废社恢复古培乡、大众乡。 1996年1月,古培乡、大众乡合并为古培镇。 |
5、白水镇 清咸丰五年(1855年),析乡为局,称白水局,隶十九都,领熨斗、高桥、关山(小部分)、乌衣、梅义(大部分)、唐马吴、胥龙江团、丰仓的汤家等8团。 民国元年(1912年)底,改为白水乡。 1956年,西华、黄石、泉源、高冲、两桥等5乡合并为三星乡,行健、新霞、水口、关北、月江、岳峰等6小乡合并为白水乡。 1958年,三星、白水与大众乡合并建立大众公社。 1961年3月,白水、三星2个公社从大众公社析出分设。 1966年2月,三星公社并入白水公社。 1978年,析出大华、华中2个大队入原种场。 1984年3月,废白水社复白水乡;同年6月,白水乡撤乡建镇。 2015年12月,原种场代管的前进、华中、大华、全民4个建制村划归白水镇管辖。 |
6、川山坪镇 清咸丰五年(1855年),析乡为局,南有申明局的西南(部分)、东南(部分)、西北、东北(梅林)等4团,北有丰仓局的城墙、道观、芭蕉、郑家、上下虞公、白竹等6团。 民国元年(1912年)底,改为申明乡。 民国十六年(1938年),与高坊乡合并为高明乡。 1950年,划乡建政,建西北、新力、玉池、玉麓、湖鼻等5乡。 1956年,茅岭、湖鼻、新力、芭蕉、望塔、西北、川山等7乡合并为川山乡。 1958年,川山、三姊、高坊3乡合并建七一公社,后改川山公社。 1961年,析出川山公社。 1984年3月,废社复乡;同年6月,撤乡,建川山坪镇。 2015年12月,高家坊镇、川山坪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新的川山坪镇。 |
7、弼时镇 清咸丰五年(1855年),析乡为塾塘局,辖东、南、西(大部分)、北(部分)4个团。 民国元年(1912年)底,析局为塾塘乡。 1950年,划乡建政,设平华、新民、毛塘、安良等4乡,隶三区。 1956年,安乐、高塘、栗桥、大田、毛塘、玉龙等6乡并入毛塘乡,新民、大东、大安、石源等4乡合并为新安乡。 1958年,废毛塘与新安、铜盆、明月等乡,建弼时公社。 1961年,调整为弼时、毛塘、铜盆3个公社,隶弼时区。 1966年2月,毛塘公社并入弼时公社。 1984年3月,废社复弼时乡;同年6月,弼时乡撤乡建镇。 2015年12月,李家塅镇、弼时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新的弼时镇。 |
8、长乐镇 春秋时期,为罗子国。 战国时期,属楚。 南朝梁普通元年(520年),岳阳县和岳阳郡治所均设在长乐。 隋开皇十一年(591年)湘阴县衙设此。 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设长乐乡。 清咸丰五年(1855年),析乡为局,下设团。 属长乐局仁义团的一、二、三约。 民国元年(1912年)底,改局为乡,设长乐乡。 1950年,划乡建政,设长新、双合2乡和长乐镇(其中1961—1966年、1984—1988年为县属镇)。 1958年,废长新、天井2乡,建先进公社,后改为长乐公社。 1961年,又析为长乐、天井2公社。 1984年3月,废社恢复长乐乡;同年4月,长乐镇升为县属镇。 1988年1月,长乐镇与长乐乡合并为长乐镇。 |
9、大荆镇 明洪武三年(1370年),修建大荆街。 明成化六年(1470年)设大荆驿。 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裁撤驿丞改设巡检司。 清咸丰五年(1855年),析乡为局,领大荆局的荆山、仗福、守望、升平、安稳、永顺、正化、仗义、一心、乐善、尚义(部分)等11团。 民国元年(1912年)底,改局为乡,属荆浒乡。 1950年,划乡建政,设大荆、折桥乡。 1956年,大荆、甘棠、折桥等3乡合并为大荆乡。 1958年,与三江乡合并建红星公社,后改为三江公社。 1961年,析置大荆公社。 1984年,废社复乡。 1994年9月4日,撤销大荆乡,建立大荆镇。 2015年12月,大荆镇、古仑乡成建制合并设立大荆镇。 |
10、桃林寺镇 清咸丰五年(1855年),析乡为局,设桃林局,领地字、榔山、狮子团,穆屯局的亦仁、赞公、周礼(部分)、仁合(部分)等7团。 民国元年(1912年)底,改局为乡,属桃林、祗园和九穆等乡。 1950年,划乡建政,设仁义、五柱、义合、京仁等4乡。 1956年,赞桥、东塘、五柱、豹山、丰厚、亦仁等6乡合并为桃林乡。 1958年,与麻塘乡合并为奋斗公社,后改为桃林公社。 1961年,析置桃林寺公社。 1966年,改为桃林公社。 1982年,复称桃林寺公社。 1984年3月,废社,复称桃林乡;同年6月,桃林乡撤乡,建桃林寺镇。 2015年12月,桃林寺镇、火天乡、新塘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桃林寺镇。 |
11、三江镇 清咸丰五年(1855年),析乡为局,领长乐局的贞吉、安善、五美、大荆局的安稳、正化(部分)等5团。 民国元年(1912年)底,改局为乡,隶长乐乡和荆浒乡。 1950年,划乡建政,设洪源乡、三江乡。 1956年,太平、洪源、三江等3乡合并为三江乡。 1958年,与大荆乡合并建立红星公社,后改为三江公社。 1961年,析置三江公社。 1984年3月,恢复三江乡。 2000年,撤乡建三江镇。 2015年12月,三江镇、智峰乡、八景乡成建制合并设立三江镇。 |
12、屈子祠镇 周僖王五年(前677年),楚文王自湖北枝江徙罗子国于汨罗江畔,属罗子国。 北魏景明三年(502年),置玉山县,治所设在玉笥山。 隋开皇九年(589年),撤岳阳郡设玉州,治所设玉笥山。 清咸丰五年(1855年)析乡设局,辖凤凰局的栗团、清平、周公、楚塘、文家、白水、六桂(部分)团,归义局的仁义、保安、聚贤等10团。 民国元年(1912年)底,改局为乡,属祗园乡。 1950年,划乡建政,设汨水、凤水、楚塘等3乡。 1956年,凤水、新义、汨水、汨北、渔街市、公乐(小部分)等6乡合并为汨水乡。 1958年,与范家园乡合并为屈原公社,后改范家园公社。 1961年,析置楚塘公社。 1984年3月,恢复楚塘乡。 2001年,改为屈子祠镇。 2015年12月,原屈子祠镇、原范家园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新的屈子祠镇。 |
13、白塘镇 清咸丰五年(1855年),属凤凰局和穆屯局。 民国元年(1912年),属祗园乡和九穆乡。 1950年,设移风、白塘、高联等3乡。 1956年,并裘鸣、高明、白塘、穆屯、高联、移风6乡为白塘乡。 1958年,与新塘乡合并为解放公社。 1970年,因建松柏垸,将楚塘公社大塘大队划归白塘。 1977年,因磊石公社成立,将白塘公社马厅大队划归磊石。 1984年,白塘公社改为白塘乡。 2015年12月,原白塘乡、原磊石乡成建制合并设立白塘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