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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沟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42年9月,西川办事处成立,马蹄沟归西川办事处管辖;1958年实行公社化,设“马蹄沟人民公社”,隶属子洲县人民委员会管辖;1961年建三眼泉公社,1984年分别改马蹄沟镇、三眼泉乡。

2001年,撤乡三眼泉乡,并入马蹄沟镇。

2011年,撤乡瓜园则湾乡,并入马蹄沟镇,归子洲县人民政府管辖。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马蹄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马蹄沟生产大队,设立马蹄沟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四旗里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四旗里生产大队,设立四旗里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清水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清水沟生产大队,设立清水沟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张家砭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张家砭生产大队,设立张家砭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水浇湾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水浇湾生产大队,设立水浇湾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张圪台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张圪台生产大队,设立张圪台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三皇峁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三皇峁生产大队,设立三皇峁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村委会驻地名称命名为瓦窑峁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瓦窑峁生产大队,设立瓦窑峁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村委会驻地名称命名为薛家崖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薛家崖生产大队,设立薛家崖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袁家砭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袁家砭生产大队,设立袁家砭村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村委会驻地命名为栗家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栗家沟生产大队,设立栗家沟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李家砭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李家砭生产大队,设立李家砭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后曹峁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后曹峁生产大队,设立后曹峁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吉利坪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吉利坪生产大队,设立吉利坪村民委员会。

1958年8月,实行公社化,以驻地名称命名梁家沟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设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1984年,撤销梁家沟生产大队,设立梁家沟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