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方场所原为梅溪乡农技站,于1999年划拨作为梅溪居委会办公场所。 |
设立于2015年6月,并在2015年国庆节前到位运营。 |
宋代属奉政乡宣政里。 元代属升平坊。 明、清时属一都的谷口(渡口)村。 民国时期属第一区渡祥乡梅谷保。 1950年属第一区梅城渡口乡。 1958年属渡口大乡。 同年9月,成立渡口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次年属梅城人民公社。 1973年从渡口大队分设上埔大队。 1981年属梅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镇,改上埔大队为上埔村委会属梅溪乡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乡建镇,上埔村委会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
宋代属奉政乡宣政里。 元代属升平坊。 明、清时属一都的榕院村。 1950年属第一区梅城的榕院小乡。 1956年钟石乡并入仍称榕院乡。 1958年9月设榕院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1959年属梅城公社。 1972年由本大队分设榕星大队。 1981年梅城公社分设梅溪公社,榕院大队属梅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公社体制,成立梅溪乡人民政府。 榕院大队改为榕院村委会属梅溪乡政府。 1993年1月起撤乡建镇后,榕院村委会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
宋代属奉政乡宣政里。 元代属升平坊。 明、清时属一都谷口村。 民国时期属第一区梅城镇龙延保。 1950年属第一区渡口乡。 1956年并入榕院乡,1958年成立下庙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同年9月属梅城公社。 1981年属梅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镇制,改钟石大队为钟石村委会属梅溪乡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销乡镇后,钟石村委会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
宋代属奉政乡宣政里。 元代属升平坊。 宋代至民国时期,本村隶属关系均随榕院村同样。 1972年从榕院村分设成立榕星大队。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称榕星村委会属梅溪乡人民政府。 1993年起撤乡建镇,榕星村委会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
民国28年(1939年)9月以前属闽侯县小樟乡管辖。 同年10月划入闽清属第一区小樟乡大安保。 1950年属第二区(东桥区)大安乡。 1958年设北溪大队属梅城公社。 1983年属梅城公社。 1984年7月撤销公社体制,北溪改为村委会属梅溪乡人民政府。 1991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明星村”称号。 1993年起撤乡建镇,北溪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
民国28年(1939年)9月以前属闽侯县小樟乡管辖。 同年10月划入闽清属第一区小樟乡樟马保。 1950年属第一区樟马乡。 1958年设樟马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次年属梅城公社。 1984年7月撤销公社建制,设樟洋村委会属梅溪乡人民政府。 1993年撤乡建镇后,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本村1995年获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养路先进单位”称号。 |
民国28年(1939年)9月以前隶属闽侯县小樟乡。 同年10月移划闽清县属第一区小樟乡的樟马保。 1950年属第一区樟马乡。 1958年设石郑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次年属梅城公社。 1984年7月,撤销公社建制,设石郑村委会属梅溪乡人民政府。 1993年撤乡建镇后,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
民国28年(1939年)9月以前隶属闽侯县小樟乡。 同年10月划入闽清属第一区小樟乡的樟马保。 1950年属第一区樟马乡。 1958年设马洋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次年属梅城公社。 1984年7月,撤销公社建制,设马洋村委会属梅溪乡人民政府。 1993年,撤乡建镇后,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
宋代属奉政乡宣政里。 元代属升平坊。 明、清时属一都的谷口(渡口村)。 民国时期属第一区渡祥乡谷保。 1950年属第一区渡口乡。 1958年成立渡口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镇,改渡口大队为渡口村委会属梅溪乡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乡建镇,渡口村委会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
宋代属奉政乡宣政里。 元代属升平坊。 明、清时属一都谷口村。 民国时期属第一区渡祥乡梅谷保。 1950年属第一区渡口乡。 1958年设里寨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同年9月属梅城公社。 1981年属梅溪人民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镇制,改里寨大队为里寨村委会属梅溪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乡建镇,里寨村委会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
宋代属奉政乡宣政里。 元代属升平坊。 明、清时属一都谷口村。 民国时期属第一区梅城镇龙延保。 1950年属第一区渡口乡。 1958年成立下庙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同年9月属梅城公社。 1981年属梅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镇制,改建兴大队为建兴村委会属梅溪乡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销乡镇后,建兴村委会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
宋代属奉政乡宣政里。 元代属升平坊。 明、清属一都的上下西园、炉岐村。 民国时期属第一区梅城镇的祥西保。 1950年属第一区渡口乡。 1958年成立新民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同年9月,属梅城公社。 1981年属梅溪人民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建立梅溪乡人民政府。 大队改为村委会属之。 1993年1月撤乡改镇,新民村委会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
宋代属奉政乡宣政里。 元代属升平坊。 明、清时属一都界内。 民国时期属第一区梅城镇梅鳌保。 1950年属第一区渡口乡。 1958年成立梅埔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同年9月,属梅城公社。 1981年属梅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建立梅溪乡人民政府,梅埔大队改为村委会属梅溪乡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乡改镇,梅埔村委会属梅溪镇人民政府。 本村自1987年起就与当地驻军32114不对建立军民共建活动,曾被评为“双拥模范示点”和“市先进单位”。 1992年被省政府授予“明星村”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