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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2]

春秋战国属宋地雍门。

1949年12月,设褚兰乡属金山区,是萧铜宿灵四县办事处驻地。

1951年6月属山东省徐州市郊十二区。

1958年9月建褚兰公社。

1984年6月,公社设乡。

1992年2月改镇,属宿州市(县级);1998年属埇桥区。

春秋时属鲁地。

明嘉靖年间(1522~1566)设闵子乡。

清中晚期设湖心庄乡。

民国初年,属山东省徐州市萧县第九区。

1952年9月,划归安徽省宿县。

1957年10月,成立曹村乡。

1958年9月,设立曹村。

1980年1月,设立曹村区。

1992年2月撤区设镇,属宿州市(县级)。

1998年属埇桥区。

东魏武定六年(548),设新丰县(县城在现夹沟辛丰村)。

隋属彭城郡符离县。

唐初建宿州,夹沟正式成为宿州的一部分。

宋属宿州符离县。

元属河南省归德府。

明属凤阳府,夹沟始设驿站,成为集市。

清康熙六年(1667),属凤阳府。

1949年后夹沟属安徽宿县。

1949年4月成立夹沟镇。

1950年9月撤镇改区。

1957年改乡。

1958年9月成立夹沟公社。

1978年2月改为夹沟区。

1984年复设乡。

1992年2月撤区设镇,属宿州市(县级)。

1998年属埇桥区。

1958年9月区乡机构调整,张山区撤消,分化为栏杆、解集、褚兰三个乡。

1960年4月,撤消乡建制。

1961年10月原栏杆、解集两个人民公社合并改划为栏杆区。

1980年1月,成立栏杆区,辖8个公社管委会(后8个公社改为乡政府)。

1992年2月,撤区并乡,栏杆区所辖的栏杆乡、柏山乡、路町乡、小集乡、阚町乡合并为栏杆镇。

1998年12月属埇桥区。

周敬王四十四年(前476)属楚地。

东汉建安二十四年(219)曹操分沛国立谯郡,属沛国。

明洪武七年(1374)属凤阳府。

1912年属宿县。

1949年置时村镇。

1958年9月设立时村公社。

1984年6月撤销公社,改时村乡。

1992年2月撤区设镇,属宿州市(县级)。

1998年属埇桥区。

1992年2月,宿县撤区并乡,撤销永安区及所辖乡,成立永安镇。

原大秦乡划入桃沟乡,原王塘乡划入支河乡。

1945年9月宿东县设立灰古区。

1958年9月成立灰古公社。

1992年2月,撤区并乡,成立灰古镇。

曾设安阳亭,后为大店驿。

唐取名东五铺,后称大店。

1945年建立大店区。

1958年9月改称公社。

1961年8月复置区。

1969年撤区建社。

1980年1月恢复区建制。

1992年2月,撤区并乡,成立大店镇。

1958年9月,实行政社合一,成立西寺坡公社。

1973年2月,改称大泽乡公社。

1979年11月,改设西寺坡区公所,下辖花庄、芦岭、丁桥、水池、西寺坡、刘村(后改称大泽乡)、高口、龙王庙8个小公社。

1983年4月社改乡。

1992年2月撤区并乡,合并水池、西寺坡、大泽3个乡共21个行政村,成立西寺坡镇。

龙王庙、高口两乡共16个行政村合并成立龙王庙乡。

2005年9月龙王庙乡并入西寺坡镇。

2014年2月11日更名为大泽乡镇。

1950年9月,设桃园区,驻地桃园集,辖10个乡。

1955年12月,区乡合并,桃园区撤销,划入蕲县区管理。

1961年10月,成立桃园公社,仍属蕲县区。

1969年2月,原蕲县区所辖的桃园、东坪2个小公社和原城郊区所辖的刘合、紫芦湖、运河3个小公社合并为桃园公社。

1979年12月,设立桃园区,下辖桃园、东坪、运河、刘合、紫芦湖、前付6个公社。

1984年6月,公社改乡。

1992年2月,撤区并乡,原桃园、东坪2乡合并成立桃园镇,辖18个行政村。

同时,桃园区分出北杨寨乡,成立北杨寨乡政府。

2005年北杨寨乡并入。

西周属蕲国。

春秋后期属宋国。

战国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蕲设县,名蕲县,属泗水郡。

王莽始建国元年(9),设蕲城郡。

唐元和四年(809),设宿州,蕲县隶之。

元朝至元二年(1265),蕲县被废为集。

明、清设蕲县乡,属宿州。

民国属宿县六区。

1949年2月设立蕲县乡。

1958年9月设立蕲县公社。

1992年2月改为蕲县镇。

1949年后大营隶属宿县。

1958年9月成立大营公社。

1969年9月,撤区并社,永镇公社并入大营公社,辖23个大队。

1980年1月,设大营区公所,成立小公社,辖大营、永镇、方店、陈李、耿湾公社。

1992年2月撤区并乡时,永镇、大营分开,设大营镇。

1999年,撤地建宿州市,大营属宿州市埇桥区。

1949年置顺河乡,属宿县。

1958年改公社。

1983年9月,划为灰古区顺河乡。

1992年2月撤区并乡,原灰古区的顺河乡、秦圩(部分)、符离区的灵寺(部分)、夹沟区的鹤山(部分)、青龙(部分)四乡划入新建的顺河乡。

1998年12月,撤销原宿县地区及县级宿州市,设立省辖宿州市,顺河乡属宿州市埇桥区。

2021年3月撤乡设镇,更名为顺河镇。

1949年12月设苗庵乡属大店区。

1954年11月属蒿沟区。

1955年12月重归大店区。

1958年9月,划归草寺公社,苗庵为大队。

1961年3月建苗庵公社。

1966年9月草寺公社并入苗庵公社。

1969年2月,原时村区所辖李圩公社和蒿沟公社东部地区划归苗庵公社。

1980年1月,设苗庵区,下设苗庵、李圩、王集、石桥、孙瓦房5个公社。

1984年5月,各公社更名为乡。

1992年2月撤区并乡,孙瓦房划归蒿沟乡,苗庵、李圩、王集、石桥4个乡合并为苗庵乡。

2021年11月撤乡设镇改为苗庵镇。

春秋称朝斛城。

1948年前分属萧县、灵璧、宿县治理。

1958年9月设解集公社;1986年7月社改区解集公社属栏杆区;1992年2月撤区并乡设解集乡,属县级宿州市。

1998年12月属宿州市埇桥区。

2021年11月撤乡设镇设解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