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1940年该地属椒溪镇第十保。 1948年,属椒溪乡第四保。 1949年12月8日佛坪县解放后,废除保甲制,实行区、乡、村制,属椒溪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0年,属佛坪县第一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2年属佛坪县第二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6年属县直辖西岔河乡。 1958年9月15日,撤销区、乡、村制,建立人民公社,公社辖生产队,实行政社合一。 西岔河大队属三教殿公社。 1958年11月,西岔河大队随县制撤销划归洋县。 1961年9月佛坪县复设,属三教殿区(区公所设肖家庄)西岔河管理区。 1962年7月撤销区建制,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属西岔河人民公社。 1967年西岔河人民公社更名为红星公社,属红星公社。 1976年,西岔河公社恢复原名。 1984年5月,人民公社更名为乡,大队改为村,西岔河村属西岔河乡管辖。 2009年9月撤乡改镇,西岔河村属西岔河镇至今。 |
解放前,1940年该地属椒溪镇第八保。 1948年,属椒溪乡第四保。 1949年12月8日佛坪县解放后,废除保甲制,实行区、乡、村制,属椒溪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0年,属佛坪县第一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2年属佛坪县第二区(区公所设西岔河)三教殿乡。 1956年属县直辖西岔河乡。 1958年9月15日,撤销区、乡、村制,建立人民公社,公社辖生产队,实行政社合一。 三教殿大队属三教殿公社。 1958年11月,三教殿大队随县制撤销划归洋县。 1961年9月佛坪县复设,属三教殿区(区公所设肖家庄)西岔河管理区。 1962年7月撤销区建制,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属西岔河人民公社。 1967年西岔河人民公社更名为红星公社,属红星公社。 1976年,西岔河公社恢复原名。 1984年5月,人民公社更名为乡,大队改为村,三教殿村属西岔河乡管辖。 2009年9月撤乡改镇,三教殿村属西岔河镇至今。 |
解放前,1940年该地属椒溪镇第八保。 1948年,属椒溪乡第四保。 1949年12月8日佛坪县解放后,废除保甲制,实行区、乡、村制,属椒溪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0年,属佛坪县第一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2年属佛坪县第二区(区公所设西岔河)三教殿乡。 1956年属县直辖西岔河乡。 1958年9月15日,撤销区、乡、村制,建立人民公社,公社辖生产队,实行政社合一。 银厂沟大队属三教殿公社。 1958年11月,银厂沟大队随县制撤销划归洋县。 1961年9月佛坪县复设,属三教殿区(区公所设肖家庄)西岔河管理区。 1962年7月撤销区建制,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属西岔河人民公社。 1967年西岔河人民公社更名为红星公社,属红星公社。 1976年,西岔河公社恢复原名。 1984年5月,人民公社更名为乡,大队改为村,银厂沟村属西岔河乡管辖。 2009年9月撤乡改镇,银厂沟村属西岔河镇至今。 |
解放前,1940年该地属椒溪镇第九保。 1948年,属椒溪乡第四保。 1949年12月8日佛坪县解放后,废除保甲制,实行区、乡、村制,属椒溪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0年,属佛坪县第一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2年属佛坪县第二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6年属县直辖西岔河乡。 1958年9月15日,撤销区、乡、村制,建立人民公社,公社辖生产队,实行政社合一。 故峪沟沟大队属三教殿公社。 1958年11月,故峪沟大队随县制撤销划归洋县。 1961年9月佛坪县复设,属三教殿区(区公所设肖家庄)西岔河管理区。 1962年7月撤销区建制,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属西岔河人民公社。 1967年西岔河人民公社更名为红星公社,属红星公社。 1976年,西岔河公社恢复原名。 1984年5月,人民公社更名为乡,大队改为村,故峪沟村属西岔河乡管辖。 2015年镇村综合改革结束,瓦寨村并入故峪沟村,区划面积增大,名称未变,属西岔河镇至今。 |
解放前,该地属洋县管辖。 解放后于1950年5月划归佛坪县辖。 属佛坪县第一区(区公所设西岔河)磨石沟乡。 1952年属佛坪县第二区(区公所设西岔河)磨石沟乡。 1956年属县直辖西岔河乡。 1958年9月15日,撤销区、乡、村制,建立人民公社,公社辖生产队,实行政社合一。 耖家庄大队属三教殿公社。 1958年11月,粆家庄大队随县制撤销划归洋县。 1961年9月佛坪县复设,属三教殿区(区公所设肖家庄)西岔河管理区。 1962年7月撤销区建制,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属西岔河人民公社。 1967年西岔河人民公社更名为红星公社,属红星公社。 1976年,西岔河公社恢复原名。 1984年5月,人民公社更名为乡,大队改为村,耖家庄村属西岔河乡管辖。 2009年9月西岔河乡撤乡改镇,2015年磨石沟村并入耖家庄村,区划面积加大,名称未变更,耖家庄村属西岔河镇至今。 |
解放前,1940年该地属椒溪镇第十保。 1948年,属椒溪乡第四保。 1949年12月8日佛坪县解放后,废除保甲制,实行区、乡、村制,属椒溪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0年,属佛坪县第一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2年属佛坪县第二区(区公所设西岔河)西岔河乡。 1956年属县直辖西岔河乡。 1958年9月15日,撤销区、乡、村制,建立人民公社,公社辖生产队,实行政社合一。 彭家沟大队属三教殿公社。 1958年11月,彭家沟大队随县制撤销划归洋县。 1961年9月佛坪县复设,属三教殿区(区公所设肖家庄)西岔河管理区。 1962年7月撤销区建制,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属西岔河人民公社。 1967年西岔河人民公社更名为红星公社,属红星公社。 1976年,西岔河公社恢复原名。 1984年5月,人民公社更名为乡,大队改为村,彭家沟村属西岔河乡管辖。 2009年9月撤乡改镇,彭家沟村属西岔河镇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