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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凌井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1961年以所管辖村庄名称西凌井村,西凌井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1986年更名为西凌井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西凌井乡,一直沿用至今。

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阳曲县志》均载名西庄。

明清时期以所管辖村名称西庄村,立西庄大队。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更名为西庄村民委员会。

1983年至今属于西凌井乡,一直沿用至今。

1938年以所属管辖村庄名称韩庄村,立韩庄大队。

1949-1952年归属为阳曲县第五区西凌井村,1953-1958年归属为西凌井公社,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更名为韩庄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更名为韩庄村民委员会。

1984-1986年归属为西凌井乡,一直沿用至今。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更名为官庄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更名为官庄村民委员会。

1983年至今属西凌井乡。

2001年西庄、伙路坪并入,称西凌井乡,一直沿用至今。

清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阳曲县志》均载名岭底。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更名为岭底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更名为岭底村民委员会,1983年后属西凌井乡,一直沿用至今。

1949-1952年归属为阳曲县第五区北小店村,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1961年成立北小店村生产大队,归属为北小店公社。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1984年更名为北小店村委,归属为北小店乡,2021年2月归属于西凌井乡。

1949-1952年归属为阳曲县第五区北小店村,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1961年设立大卜大队,1953-1983年归属为北小店公社。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同年更名为大卜村村民委员会,1984-1986年归属为北小店乡,2021年2月归属于西凌井乡,一直沿用至今。

1949-1952年归属为阳曲县第五区北小店村,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1961年成立海子湾生产大队,953-1983年归属为北小店公社。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同年更名为海子湾村委。

1984-1986年归属为北小店乡,2021年2月归属于西凌井乡,一直沿用至今。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1961年成立六固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同年更名为六固村村民委员会,2021年2月,撤销北小店乡,整建制并入西凌井乡,隶属于西凌井乡,一直沿用至今至今。

1949-1952年归属为阳曲县第五区北小店村,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

1961年建立扫峪村生产大队,1953-1983年归属为北小店公社。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把人民公社管理委会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同年更名为扫峪村委,政区隶属于西凌井乡,2001年2月2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曲县乡镇行政区域调整的请示》(并政发〔2001〕10号),将西凌井乡扫峪村民委员会及原辖自然村,并入黄寨镇,政区隶属于西凌井乡,2021年2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太原市辖区划调整的批复》(晋政函[2021]28号),撤销北小店乡,整建制并入西凌井乡,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