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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岭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明清时期属台城里,西区六局,民国时期属四区,1918年,区划改革改清代5个区为4个行政区,枣岭地区隶属于第四区。

1948年5月,全县设8个区,65个行政村。

枣岭成为行政村隶属于第八区(驻西坡)。

1956年8月,小乡并入大乡成立枣岭乡。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成为西坡人民公社枣岭乡枣岭生产大队。

1959年1月,西坡人民公社枣林乡枣岭生产大队划稷山县管辖。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枣岭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枣岭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枣岭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西区五局。

民国时期属4区。

1949年属1区岭上行政村。

后改称岭上乡。

1956年8月,小乡并入大乡,成立岭上乡。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岭上乡(管理区)隶属于西坡人民公社。

1959年1月,西坡公社(辖岭上等7个乡)划稷山县管辖。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岭上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岭上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岭上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西区十局。

民国时期属四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实行民国区村制。

全县设6个区,71个行政村,桥头成为行政村属第六区(西坡)。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桥头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桥头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桥头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西区五局,民国时期属4区。

1949年属6区,1956年属乡宁县南面乡高级社。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桥头生产大队桥南湾生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桥南湾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桥南湾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西区五局,民国时期属4区,1949年属6区孟庄行政村,1953年5月划乡,改行政村为乡建制,全县6个区改为7个区,辖71个行政村,划为65个乡,孟庄成为乡隶属于六区(西坡)。

1955年撤区,孟庄乡直属县。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孟庄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孟庄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孟庄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台城里,西区五局,民国时期属四区。

1949年属六区桥头行政村,1953年属六区下西乡下西高级社,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1959年属稷山县,西坡公社下西管理区。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下西生产大队吉庄生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吉庄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吉庄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台城里,西区五局。

民国时期属四区。

1927年全县分4区,师家滩属于四区的一个主村。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师家滩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师家滩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师家滩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台城里,西区一局,民国时期属四区,1944年全县行政区划为6个行政区、24个治村,村下仍设闾,刘岭行政村隶属于第五区。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1959年1月,西坡人民公社枣岭乡刘岭生产大队划稷山县管辖。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长咀湾生产大队刘岭生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刘岭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刘岭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台城里,西区七局,民国时期属四区,1949年属六区南庙行政村,1956年属乡宁县枣岭乡可涧高级社,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1959年1月,西坡人民公社枣岭乡可涧生产大队划稷山县管辖。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枣岭生产大队可涧生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可涧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可涧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台城里,西区五局。

民国时期属4区。

1949年属6区店沟行政村,1953年属史家沟乡高级合作社,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1959年1月,西坡人民公社枣岭乡枣岭生产大队桃子院生产队划稷山县管辖。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史家沟生产大队桃子院生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桃子院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桃子院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台城里,西原七局。

民国时期属四区。

1949年属六区店沟行政村,1953年5月划乡,改行政村为乡建制,全县6个区改为7个区,辖71个行政村,划为65个乡,史家沟成为乡隶属于六区。

1955年撤区,史家沟乡直属县。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史家沟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史家沟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史家沟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台城里,西区七局。

民国时期属四区。

1949年属六区店沟行政村,1953年属乡宁六区史家沟乡,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1959年1月,西坡人民公社枣岭乡西掌坡生产大队划稷山县管辖。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成为枣岭人民公社西掌坡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枣岭乡西掌坡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西掌坡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台城里,后改属西区九局。

民国时期属4区。

1918年山西省区划改革,实行区村制,全县划为4个行政区,谭坪地区为四区的下辖地区。

1948年5月全县设8个区,第八区(驻西坡)辖谭坪地区。

1956年8月,小乡并入大乡,成立谭坪乡。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谭坪乡(管理区)隶属于西坡人民公社。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全县共有16个人民公社,成为谭坪人民公社。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谭坪乡。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谭坪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西区九局。

民国时期属四区。

1944年全县行政区划为6个行政区、24个治村,村下仍设闾,闾内设邻。

大坪成为一个治村。

1952年,增设第七区(张马),含大坪行政村。

1953年5月划乡,改行政村为乡建制,全县6个区改为7个区,辖71个行政村,划为65个乡,大坪成为乡。

1955年撤区,大坪乡直属县,全县划为62个乡。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

1959年1月,增设宽井人民公社,辖大坪乡,3月,大坪乡改成大坪管理区。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全县共有16个人民公社,成为谭坪人民公社大坪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谭坪乡大坪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大坪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属西区九局。

民国时期属4区。

1927年全县分4区,神底属于四区的一个主村。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实行民国区村制。

全县设6个区,71个行政村,神底成为行政村。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

1959年1月,增设宽井人民公社,辖神底乡,3月,神底乡改成神底管理区。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全县共有16个人民公社,成为谭坪人民公社神底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谭坪乡神底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神底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