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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2]

古代,属番禺县。

1950年6月,番禺县佛岭萧岗、江下、陈田、黄沙岗等村也划入广州市。

1958年1月,禺北地区划入广州市,同年8月,三元里乡和与嘉禾乡组成三元里公社。

1984年1月,三元里公社改为三元里区。

1987年,三元里区改为新市镇,同年2月广州郊区更名为白云区,新市镇隶属白云区。

2002年,撤镇改街,成立嘉禾街道。

2014年2月28日,由嘉禾街道划分出鹤龙街道。

清代及民国时期,属番禺县。

1950年,属番禺县第六区。

1958年,划归广州市郊区,属石井人民公社。

1987年,郊区易名白云区,属白云区石井镇管辖。

2002年,撤镇建街改属石井街道。

2014年2月,由石井街道析出,设立白云湖街道。

2014年2月28日,石门街道从石井街道析出,成立石门街道。

清康熙二十五年(1586年)以后,龙归地区属番禺县慕德里司管辖。

民国二十年(1931年),龙归属第六区。

1949年8月至12月,龙归地区由禺北办事处管辖。

1950年初,番禺县设联乡办事处。

1950年4月,龙归属六区仁风乡。

1953年4月,龙归地区大部分属番禺县十一区。

1957年2月,撤区并乡。

全县并为32大乡、龙归自成一大乡。

1958年1月2日,划归广州市郊区管辖。

1958年8月26日,龙归乡并入太和公社。

1958年11月,龙归属广北县。

1959年3月,撤销广北县,龙归划归广州市郊区管辖。

1960年5月,龙归镇属越秀区。

1961年5月,龙归成立人民公社。

2004年,龙归镇合并入太和镇。

2020年7月,龙归街道成立。

清代,属幕德里司辖。

民国及解放初期,属番禺县第七区,后改属第十区。

1958年1月,划归广州市郊区。

1958年8月,成立人和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划归花县。

1959年3月,重归广州市郊区。

1960年5月,属江村区辖。

1961年,分属同文、鸦湖、蚌湖3个公社。

1963年,重新合并。

1964年,再次划归花县。

1965年,重归广州市郊区。

1984年4月,设立人和区公所。

1987年1月,撤销区公所,设立人和镇,属白云区。

清代,设都司堡图甲建置,太和隶属番禺县慕德里司赤运堡管辖。

鸦片战争前后,民间大兴“社学”。

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太和地区始建“联升社学”和“钟镛社学”。

社学建立后,推选有名望的绅耆为理事,为邻里排解纠纷,缉拿盗贼,维护地方治安,使百姓安居乐业,成为民间自治机构。

清咸丰六年(1856年),谢家庄谢世恩在东平公社创立“团练仁善总局”,辖内设约,“社学”与“约”的设置,加上联升、钟镛两社合盟,加强了地方自治。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冬,番禺县在江村设“十八社公局"辖禺北地区十八个社学,社学辖约,纳入了官辖民治范畴。

民国初期,仍沿袭清末建制。

民国八年(1919年),联升、钟镛两社社民捐资在石湖镇龙圩建“两社公所”管辖二社民事。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废清朝旧制,番禺县设区、乡、保、甲建置,太和设乡公所,属第六区管辖。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七月五日,太和建镇,各自然村置乡,下设联保和保甲。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撤镇,恢复乡的建制,至1949年10月。

1949年10月13日晚,中国人民解放军到太和。

粤赣湘边纵队三支队第六团进驻太和。

同年11月15日,颁发《日日命令》,成立筹委会,接管太和乡公所。

1950年5月,番禺县划分八个行政区,太和乡属第八区管辖。

由粤赣湘边纵队文工团派员到太和乡开展建政工作,成立太和乡人民政府,下辖谢沙、大田、和龙等三个联村,同时取销保甲制。

1953年2月,番禺县将原八个行政区划分为十二个行政区。

太和乡改为十一区,区政府设在联升社学。

联村改为基层乡。

1955年10月11日,十一区易名太和区,区政府设在联益米机。

1957年4月,番禺县撤区建大乡,成立乡人民委员会,同时,析龙虎塘、中和、罗村乡等并入竹料乡;白沙、金汉、良田乡合并为良田乡;析南元、夏良、北柏乡等设龙归乡管治。

1957年7月,太和乡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全乡成立了2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1月,番禺县将禺北地区划归广州市郊区管辖。

八月,原嘉禾乡的东平社、长新社划入太和乡;析同和、贤庄两社划归沙河乡。

龙归乡与太和乡合并,同年8月26日,成立太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原高级社改称为营。

1958年12月10日,太和公社曾划归广北县,因广北县未经国家政务院批准,不久后撤销。

1959年4月,太和公社重归广州市郊区管辖。

1960年5月,广州市撤销郊区,把原郊区部分区域划入海珠区、荔湾区、东山区和越秀区管辖,其余分成四个相当于区一级的人民公社(黄埔公社,江村公社、芳村公社和良田公社),太和属良田公社。

6月,原萝岗公社的兴丰、穗丰划入太和公社管辖。

行政营改称为大队。

7月,江村、黄埔、芳村三个公社改为区级机构,良田公社并入江村区,太和公社属江村区管辖。

1961年8月,析龙归地区划入三元里公社管辖。

1962年5月,黄埔、芳村、江村三个区合并,再次成立广州市郊区,太和公社重归广州郊区管辖。

1967年1月,因“文化大革命”,人民公社管理机制停止运作,成立临时生产指挥部。

1968年4月,更名为前进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3年1月,恢复“太和"称谓。

1976年9月,撤销革命委员会,恢复太和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1月,撤销人民公社建制,改称太和区,下辖南岭、元下、南村、夏良等19个基层乡。

区设区公所。

1987年,白云区成立,原太和公所也更名为太和镇,同时将原属该所的龙归片区7个乡划出成立龙归镇。

2004年,原太和镇、龙归镇合并为现在的太和镇。

2020年7月,白云区区划调整,太和镇一分为三,新设立龙归街和大源街,并正式揭牌成立。

自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设置番禺县后,钟落潭一直属番禺县管辖。

清代,钟落潭地区属慕德里司流溪都赤迳堡管辖。

民国时,钟落潭为番禺县第七区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后,钟落潭先属禺北办事处管辖,后为番禺县第八区。

1958年1月,禺北地区划归广州市,成为广州郊区的一部分。

1958年8月,成立钟落潭人民公社。

1987年,改为钟落潭镇。

2004年6月,因白云区镇级行政区划调整,新钟落潭镇由原钟落潭、竹料、良田、九佛四镇合并而成。

2005年4月,因广州市行政区划再次调整,原九佛镇被划入新成立的萝岗区,现在的钟落潭镇范围主要由原钟落潭、竹料、良田三镇组成。

1958年,江高镇属广州市郊区,成立人民公社。

1964年,划归花县。

1966年,复属郊区。

1985年以前,江村地区分设江高镇政府(城镇)和江村区公所(农村)二个行政机关,合为新江高镇政府。

1959年8月8日,成立石龙人民公社。

1984年,改称石龙区,设区公所。

1987年1月起,广州市郊区易名白云区,石龙区也改称神山镇。

2004年6月,原江高镇与原神山镇合并统称江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