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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渭滨区辖地,西晋以前为陈仓县地,西晋始设剻城县,北魏时撤销,辖地并入苑川县。

西魏将苑川县治迁入陈仓故城,复名陈仓县,以后本区一直是陈仓县的组成部分。

1949年7月设立宝鸡市后,南部仍属宝鸡县,北部划归宝鸡市,设有渭滨区。

1956年5月增设清姜区,1958年10月将区改设为人民公社。

1961年10月复设清姜区,1962年11月复设渭滨区。

1966年8月宝鸡市升为省辖市。

1967年1月将渭滨、清姜2区分别改名为东风区和红星区,1968年9月恢复原名。

1971年2月,清姜区并入渭滨区,10月改为县级建制,同年12月,又辖石坝河、益门、高家村3个农村公社。

1981年1月,取消区革委会名称,恢复区人民政府,名称沿用至今。

1949年7月16日,宝鸡市人民政府成立。

1951年2月,建立第二区(原新市区),即为今金台区前身。

1955年7月,区人民委员会始以所在地命名,第二区改称金台区。

1956年3月,原金台区、金陵区合并为新编第二区;5月,更名为金台区。

1958年12月,金台、斗鸡、渭滨、清姜4个区合并为金台区,为县级行政建制。

1960年4月,撤销原金台区,建立金台公社、斗鸡公社。

1961年10月,撤销金台分社,成立金台区。

1967年1月,更名朝阳区。

1968年9月,恢复原名并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1年2月,金台、斗鸡两区合并,命名金台区,并成立金台区革命委员会;10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为县级行政建制。

1971年12月,宝鸡市郊区(县级)撤销,原所属四季青、陈仓、长寿3个公社划归金台区,原金河、陵塬、硖石公社划归宝鸡县;时下设5个城市公社3个农村公社。

1980年12月,城市公社改称街道办事处,农村公社改称乡,新设卧龙寺、店子街街道办事处,金台区时辖解放东路、解放西路、群众路、十里铺、上马营、店子街7个街道。

1981年1月,取消革命委员会名称。

1982年8月,四季青公社划归渭滨区管辖。

1987年12月,渭滨区西关街道划归金台区管辖,共辖8个街道2个乡。

1998年,上马营街道办事处更名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2001年11月至12月,分别撤销陈仓乡、长寿乡、卧龙寺街道办事处,设陈仓镇。

时下设为7街1镇建制。

2003年4月,原宝鸡县蟠龙镇、金河乡、陵塬乡、硖石乡4个乡(镇)划归金台区管辖,共下设2镇3乡7街道。

2008年1月,恢复设立卧龙寺街道,撤销店子街街道。

2010年,撤销金河乡、陵塬乡,改设金河镇;撤销硖石乡,改设硖石镇。

时辖4镇7街。

得名以来,沿用至今。

夏商(前21~前11世纪)属雍州域。

《尚书·禹贡》载“黑水西河惟雍州”(今宝鸡地区及甘肃南部),建有姜氏城、姜姓国和黄帝后世所建的陈国。

商末,为周之虢国,姬姓,系文王胞弟虢仲封地,为区分地处河南萓阳的东虢故世称西虢。

西周(前11世纪~前771)为西周王畿之地。

今境内磻溪一带为井封国,金陵河以西至陵原一带(中心在清涧河两岸台地)为国,贾村原及千阳县南部一带为夨(读cè)国,渭河南至散关一带为周臣散宜生之散国。

春秋战国(前770~前221)西周亡,平王东迁,支族仍留原地,称为小虢,故城在今虢镇。

秦襄公因护送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赐岐以西之地。

秦襄公十二年(前766),襄公率兵自陇西伐戎,至岐而死。

其子秦文公四年(前762),迁都汧渭之会(今千河镇魏家崖村一带),十六年(前750)大胜戎人,扩地至岐。

秦宁公二年(前714),东迁,都平阳邑(今太公庙村东关街道办事处一带)。

秦武公十一年(前687)灭小虢,置虢县。

秦孝公时(前361)设陈仓县(县治在今宝鸡市东长乐原上),以陈仓山(今鸡峰山)得名。

秦(前221~前207)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封国,行郡县制。

虢县、陈仓县属以国都咸阳为中心的内史领辖。

楚汉相争初年,属雍国。

西汉(前206~公元25)属中地;高祖九年(前198),恢复内史,虢县属之。

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内史为右扶风,治所长安,领21县,虢县属之。

本境西部为郁夷县地,中部仍为陈仓县地,二县俱属右扶风。

西汉,辖区属扶风郡,治所移槐里县(在今兴平市东南),辖雍、陈仓、汧等县。

东汉(公元25~220)废虢县,辖地并入雍县(县治在今凤翔县南);郁夷县亦废入汧县(县治在今陇县东南)。

本境东部、中部、西部分属雍县、陈仓县、汧县。

三国(220~280)政区与东汉同,属曹魏辖十二州之雍州扶风郡。

西晋(280~316)咸宁四年(278)于本境东置剻城县,属始平郡,不久废入陈仓县。

本境仍为雍州扶风郡之雍县、陈仓、汧县辖地。

扶风郡治所移池阳(县治在今泾阳县东南)。

东晋、十六国(317~420)咸和六年(331)废陈仓县,辖地分别并入雍县、汧县。

东晋永和七年(351),苻健在长安称天王、大单于,国号大秦(史称前秦),于三交城(今渭滨区晁峪乡坊塘村)设武都郡。

前秦甘露元年(359),于境内设宛川县,武都郡治所置此。

南北朝(420~589)孝明帝时于南由谷口置南由县,因南由古道为名,故城在今境西之香泉镇。

北魏太延二年(436),迁武都郡于古虢城,即今虢镇。

太平真君六年(445),于本境东之平阳设平阳县,故城在今阳平镇。

苑川、南由、平阳三县属武都郡辖。

孝昌二年(526),在本境西北长蛇镇(今县功镇附近)设长蛇县,属东秦州陇东郡辖。

西魏大统十三年(547)于古虢城设洛邑县;撤销南由县,其地并入长蛇县;平阳县改名郿城县,迁县治至旧眉县城。

大统十五年(549),迁宛川县于陈仓故城,改名陈仓县,属岐州武都郡辖。

北周天和四年(569),撤陈仓县,辖地并入洛邑县,属岐州武都郡辖。

大象二年(580),复设南由县。

长蛇、南由两县属陇州陇东郡领辖。

隋(581~618)开皇三年(583)撤销长蛇县,并入南由县,其后分出复设长蛇县。

十八年(598),取县西吴山之名,长蛇县改称吴山县。

同年,分洛邑县西部复设陈仓县。

大业三年(607),洛邑县改称虢县。

虢县、陈仓县、吴山县、南由县均属扶风郡辖。

大业九年(613)县治迁入留谷城(今宝鸡市区)。

唐(618~907)武德元年(618)分南由县东部设长蛇县,贞观元年(627)改为吴山县,上元二年(761)改为华山县,不久又复称吴山县。

元和三年(808),撤南由县,辖地并入吴山县。

贞观七年(633),虢县并入岐山县,天授二年(691)分岐山县地复设虢县。

至德二年(757),以陈仓山有“鸡鸣之祥瑞”,改陈仓县为宝鸡县。

唐时,虢县、宝鸡县属凤翔府辖;吴山县、南由县属陇州辖。

五代十国(907~960)今陕西境内秦岭以北属梁、唐、晋、汉、周五国。

唐天祐四年(907),李茂贞开岐王府。

后唐同光二年(924),李茂贞向后唐称臣,改封为秦王。

时,虢县、宝鸡县属凤翔府辖,吴山县属陇州辖。

北宋(960~1127)开宝二年(969)分吴山县西部地设陇安县,以境内陇安关得名,县治即原南由县。

虢县、宝鸡县属秦凤路凤翔府辖;吴山县、陇安县属秦凤路陇州辖。

南宋、金(1127~1234)陇安县、吴山县曾并人汧源县(今陇县);大定二十七年(1187),吴山县分出复设;太和八年(1208)陇安县分出复设,吴、陇二县属凤翔路陇州辖。

虢县、宝鸡县属凤翔路凤翔府辖。

元(1271~1368)元世祖至元年间(1264-1294),废虢县,降为镇,并入宝鸡县,直属陕西行中书省凤翔府辖;废吴山、陇安二县,并入汧源县,属凤翔路陇州辖。

明(1368~1644)宝鸡县属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凤翔府辖。

清(1644~1911)宝鸡县属陕西省凤邠道凤翔府辖。

民国(1912~1949.9)宝鸡县属陕西省关中道辖。

二十二年(1933),撤销道一级设置,宝鸡县直隶陕西省辖。

1938年,宝鸡县属陕西省第九区督察专员公署辖。

1941年2月,第九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由凤翔迁驻宝鸡县城(今宝鸡市西关)。

1948年4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首次解放宝鸡县城,西府分区行政专员公署批准设立宝鸡县民主政府。

1949年5月20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批准成立宝鸡市人民政府,辖渭滨、新市、县城、十里铺、虢镇、蔡家坡等六区,市政府设在宝鸡县城。

同时批准成立宝鸡县人民政府。

1949年7月14日,宝鸡县城再次解放,市县分设。

7月16日,县人民政府迁至石羊庙底店堡,9月5日又移驻虢镇。

11月5日,虢镇正式划归宝鸡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10起)新中国成立之初,宝鸡县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管辖。

1950年1月1日,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划归陕西省辖,改称陕西省宝鸡分区,宝鸡县属宝鸡分区辖。

10月11日,陕西省宝鸡分区改名宝鸡专区,宝鸡县属宝鸡专区辖。

1956年10月1日,宝鸡专区撤销,宝鸡县属陕西省直辖。

1958年12月27日,撤销宝鸡县,并入宝鸡市。

1961年9月10日,复设宝鸡专区、宝鸡县,将原宝鸡市虢镇、县功、坪头3公社(县团级)和益门公社(县团级)甘峪管理区划归宝鸡县。

宝鸡县仍属宝鸡专区辖。

1969年10月1日,宝鸡专区更名宝鸡地区,宝鸡县属宝鸡地区辖。

1971年12月28日,撤销宝鸡地区,辖区划归宝鸡市,宝鸡县属宝鸡市辖。

1979年3月1日,恢复宝鸡地区,宝鸡县属宝鸡地区辖。

1980年8月1日,宝鸡地区与宝鸡市合并,设省辖宝鸡市领导县、区体制,宝鸡县归宝鸡市辖。

时宝鸡县辖2区、7镇、31乡,分别是坪头区、县功区;虢镇镇、马营镇、天王镇、贾村镇、坪头镇、拓石镇、县功镇;阳平乡、宁王乡、杨家沟乡、千河乡、石羊庙乡、八鱼乡、清溪乡、磻溪乡、钓渭乡、蜀仓乡、慕仪乡、周原乡、蟠龙乡、桥镇乡、双白杨乡、新街乡、上王乡、金河乡、陵原乡、硖石乡、六川河乡、甘峪乡、晁峪乡、固川乡、新民乡、香泉乡、赤沙乡、颜家河乡、通洞乡、胡店乡、凤阁岭乡。

1987年11月17日,马营镇划归宝鸡市渭滨区。

1988年8月4日,撤销坪头、县功两区,设立宝鸡县西部山区建设委员会(简称“西山建委”),址设原县功区(位于县功镇)。

2003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陕西省宝鸡县,设立宝鸡市陈仓区。

将原宝鸡县的金河乡、陵原乡、硖石乡、蟠龙镇划归宝鸡市金台区管辖,晁峪乡、八鱼镇划归宝鸡市渭滨区管辖。

陈仓区委、区政府驻地虢镇。

2005年10月14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保持西部山区行政区划不变的情况下,成立宝鸡市西山工委和建委,全面负责西山8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2011年7月11日,省民政厅批准,撤销虢镇建制,分设虢镇、东关、千渭3个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30日,陈仓区政府批准撤销了79个村。

2018年4月8日,陈仓区政府批准撤销了33个村。

截止2018年底,全区共辖18个街、镇,218个行政村和17个社区。

夏代为九州之一的雍州之域。

商代为太史周任之封国,称为周国。

西周为王畿地,属召公奭采邑,称雍邑。

周平王元年(公元前770),周室东迁后,封护驾有功的秦襄公为诸侯,赐为秦地。

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设雍县,定为大县,唐至德二年(757)八月改雍县为凤翔县。

代宗宝应元年(762),凤翔县并入天兴县,金世宗大定十九年(1179),将天兴县更名为凤翔县。

1949年7月14日凤翔解放,凤翔县隶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凤翔县于1950年1月改属陕西省宝鸡分区,10月分区更名专区。

1956年10月专区撤销,凤翔县由陕西省直辖。

1958年11月,撤销岐山、麟游县建置,将原岐山、麟游县及眉县渭河以北地域统归凤翔县管辖,县人民政府设凤翔。

1961年1月,凤翔县改属宝鸡市管辖。

9月,三县分设,凤翔县改属宝鸡专区管辖。

1969年10月,凤翔县改属宝鸡专区更名的宝鸡地区管辖。

1980年,凤翔县改属宝鸡地、市合一的宝鸡市管辖至今。

2021年1月,由于撤县设区,将凤翔县行政区划变更为宝鸡市凤翔区。

自隋朝(596年)设置岐山县,后屡经分合撤迁,至唐代贞观八年(634年)县址定于凤鸣镇。

1958年12月撤销岐山县,辖境分属凤翔县和周至县,1961年恢复岐山县建制至今。

隋朝属岐州所辖,唐代属关内道凤翔府辖,自后至清代均属凤翔府辖,中华民国属关中道辖,1933年撤道属陕西省第九行政区辖。

1949年解放初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1950年10月1日改属宝鸡专区,1956年10月属陕西省辖,1961年复属宝鸡专区所辖,1969年属宝鸡地区所辖,1980年属宝鸡市所辖至今。

原始社会神农氏时期,县域属姜氏国(部族)。

黄帝时期,属岐伯国(部落),后又属黄帝后裔郮国(部落)。

尧舜时代,为周始祖弃的封地,属后稷有邰氏。

西周时,属岐邑,为京畿。

东周时,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在今法门镇始设美阳县,揉谷乡法禧村设邰县,属内史。

西汉时,美阳县、邰县始归雍国,后属内史。

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归右扶风辖领。

新莽时属扶风县都尉大夫府。

东汉时,美阳县辖区未变。

南部邰县改为武功县。

三国时,美阳、武功县治未变,归扶风郡辖领。

西晋时,美阳县属扶风国,武功县属始平郡。

北魏太平真君七年(公元446年)废美阳县。

在今县北部、岐山县东北部设周城县,美阳县并入周城县,治城在今周原遗址,归平秦郡。

孝文帝太和十一年(公元487年)撤武功县,在武功县治姜塬嘴设美阳县,辖今县南部、武功县全部和太白、骆谷、邰亭等地,归武功郡辖领。

北周天和四年(公元569年),移美阳县治崇正镇。

建德三年(公元574年),移周城县治于眉城,在原周城县址设三龙县,撤销美阳县。

置武功县治于中亭川(今武功镇)。

隋文帝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改三龙县为岐山县,治城在岐山(今箭括岭)南十里。

唐高祖武德三年(公元620年),分岐山县设湋川县,县治设今扶风县城老区,同年,析始平县(今兴平),在今武功长宁镇,设扶风县(俗称东扶风),这是历史上第一次以“扶风”为县名。

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撤扶风县,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改湋川县为扶风县,在今法门镇设置岐阳县。

元和三年(公元808年)撤岐阳县。

五代后梁、唐、晋、汉、周时,扶风县设置未变,归凤翔府辖。

北宋时,县置未变。

南宋初(公元1127年),金人统治北方,更名扶兴县。

后又复原名,归凤翔府辖。

元、明、清时,县名和治城均未变更。

元时属陕西行中书省关中路凤翔府辖,明清归陕西布政使司凤翔府辖。

民国初,属陕西关中道。

二十四至三十八年(1935-1949),归宝鸡第九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辖。

1949年7月13日解放,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宝鸡专员公署。

1958年12月并入兴平县。

1961年8月从兴平县分出至今,隶属宝鸡市。

秦代在今县渭水以北地区设立郿县,北魏初撤销,太延二年(436)另设平阳县,西魏大统四年(538)改名郿城县,北周建德三年(574)撤销,辖地并入周城县。

秦孝公在今县渭水以南地区设立武功县,东汉初县废,永平八年(65)将武功县复设于斄城(故址在今咸阳市杨陵区),其地仍属武功县管理。

北周建德三年(574)把周城县由今岐山县境内迁设到斜城(故址在今眉县首善镇西),隋开皇十八年(598)改名渭滨县,大业二年(606)改名郿县。

义宁二年(618)曾分东部增设凤泉县,唐贞观八年(634)撤销。

元初把郿县升为郿州,并分设柿林县。

至元元年(1264)撤销郿州和柿林县,复设郿县。

此后,近700年间因袭不变。

1958年12月撤销郿县,渭水以北划归凤翔县,渭水以南并入盩厔县,1961年9月恢复县制,1964年9月改“郿县”为眉县。

秦始皇26年(公元前221年)为“汧邑”,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改邑为“县”,置陇关,故有秦都陇关之称。

驰名中外的丝绸之路由此关经过。

北魏孝明帝时(公元517年)于“汧县”又置“东秦州”,北魏废帝2年(公元553年)改秦为“陇州”,历经五代、宋、元、明、清,辛亥革命后(公元1913年)改州为陇县,1961年与千阳合并,1964年重新恢复陇县县制至今。

其地秦代属汧县管辖,西汉设置隃麋县,东汉建武四年(28)改为隃麋侯国,曹魏恢复隃麋县,西晋时撤销,辖地并入汧县。

北魏正光三年(522)始设汧阳县。

此后1430多年间,治城三迁,县名未变。

1958年12县撤销县制,辖地并入陇县,1961年9月复设汧阳县,1964年9月改“汧阳”为千阳。

更名以来,名称沿用至今。

夏代为雍州之城,商代置杜阳邑,秦时设漆县和杜阳县,汉时属右扶风所辖,三国时改右扶风为扶风郡,漆县和杜阳县属扶风郡辖,北周属三龙县,隋朝置风栖郡,唐改为麟州设麟游县和普润县,元代撤普润县并入麟游县,明清麟游归凤翔府,民国初属关内道。

1949年归彬县专区辖,1950年划归宝鸡专区,1956年直属陕西省,1958年,麟游、岐山、凤翔三县合并为凤翔县。

1961年恢复麟游县,归宝鸡专区(市)管辖。

自得名以来,名称沿用至今。

凤县属新石器时期仰韶文化区。

春秋为氐,羌族所居。

夏属雍、梁二州交叉地区。

商末属岐封地。

周属雍州。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设故道县,西魏废帝三年(554),改南岐州为凤州。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改河池郡为凤州,分置黄花县。

北宋太祖乾德元年(963),隶秦凤路,治梁泉,辖梁泉、两当、河池三县。

淳熙二年(1175),隶兴元府。

咸淳四年(1268),隶属兴元路。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隶属凤翔府。

四年(1371),改属汉中府。

清洪武七年(1374),改州为县,“凤县”名始于此。

乾隆二十九年(1764),以凤县分置留坝厅,以南星界碑为界,南属留坝,北属凤县。

中华民国时期,县境域未有变化。

1913年,属陕南道(后改汉中道)辖。

1928年,直隶于省。

1935年,属第六行政督察区(汉中)专员公署辖。

1949年5月,隶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

1949年5月20日,凤县人民政府于解放战争中在户县成立,隶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

1949年7月,宝鸡解放,1949年8月30日,黄牛铺地区解放,凤县人民政府由户县进驻宝鸡西关,行政区划调整,划宝鸡县辖之黄牛铺东街、鲍家庄、黄牛沟、井儿巷、堆子、周家庄、麦涧沟、东河桥、东峪沟、宽滩村归凤县辖。

1949年9月,由宝鸡县玉涧堡进驻黄牛铺,县治暂设黄牛铺。

1949年11月27日,凤县全县解放,隶属于陕甘宁边区宝鸡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县治设凤州。

1950年5月,划归陕南行政公署管辖。

1951年2月,隶属于南郑专员公署管辖;同年6月1日,凤县人民政府由凤州迁驻双石铺。

1953年,行政区划调整,划归西南闸口石乡归留坝县辖,二沟乡归勉县辖,县东靖口关、黄牛河及上白云村、下白云村归太白县辖。

1954年1月,南郑专员公署改为汉中专员公署,即隶属于汉中公署管辖。

1955年4月,凤县人民政府改称凤县人民委员会。

1958年7月,划瓦房坝乡老庄村归勉县辖。

1959年,凤县、留坝合并。

1961年1月,分设,以柴关岭为界划原留坝县之南星、榆林铺、高桥铺、坪坎、碾子坝、倒贴金归凤县辖,留坝县归汉中市辖,凤县归宝鸡市辖。

1961年10月,隶属于宝鸡专区管辖,1969年10月,隶属于宝鸡地区革命委员会辖,1971年12月,隶属于宝鸡市管辖,1979年3月,隶属于宝鸡地区管辖,1980年8月,改为宝鸡市管辖,1981年1月,恢复凤县人民政府。

至2014年,县域境界无变化。

1961年8月,设立太白县,驻地嘴头街,属宝鸡专区管辖。

原所辖11个管理区改为10个公社(嘴头、白云合并为终南公社)。

1962年8月,终南公社分设为终南、白云两个公社。

1984年5月,改设乡镇,辖嘴头镇、靖口乡、桃川乡、鹦鸽乡、龙窝乡、高码头乡、黄柏塬乡、二郎坝乡、太白河乡、王家堎乡、白云乡10乡1镇。

2001年11月,高码头乡与龙窝乡合并设高龙乡,二郎坝乡与黄柏塬乡合并设黄柏塬乡,白云乡与嘴头镇合并设嘴头镇。

辖高龙乡、鹦鸽镇、桃川镇、嘴头镇、黄柏塬乡、太白河镇、王家堎乡、靖口镇等5镇3乡。

2011年12月,高龙乡并入鹦鸽镇,改设黄柏塬乡、王家堎乡,设为黄柏塬镇、王家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