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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峡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二保。

1948年归余家村,1951年推行土改时,称余家乡,1955年推行合作化,称前进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名为前进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前进大队属鲍峡区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前进大队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余家湾大队,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余家湾村,属鲍峡区余家乡管辖。

1987年,余家湾村属鲍峡镇余家管理区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

2002年,村组合并,石门沟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二保。

1948年归余家村,1951年土改归余家乡,1955年合作化为旭朝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为旭朝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旭朝大队属鲍峡区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旭朝大队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石门沟大队。

1984年撤社并区,为石门沟村,属鲍峡区余家乡管辖。

1985年,石门沟村属鲍峡区管辖。

1987年,石门沟村属鲍峡镇余家管理区管辖。

)、龙山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二保。

1948年归余家村,1951年土改归余家乡,1955年合作化为胜利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为胜利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胜利大队属鲍峡区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胜利大队属鲍峡人民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龙山大队。

1984年撤社并区,为龙山村,属鲍峡区余家乡管辖。

1985年,龙山村属鲍峡区管辖。

1987年,龙山村属鲍峡镇余家管理区管辖。

)并入余家湾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

17、陈湾村

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一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推行土改,归东河乡,1955年推行合作化,称光明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取名为光明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光明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光明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陈家湾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陈湾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1987年撤区建乡,陈湾村属东河乡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东河乡并入鲍峡镇。

2002年,村组合并,将小门楼沟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一保。

1948年归东河村,属鲍峡区管辖。

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属鲍峡区管辖。

1955年合作化称永远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永远大队,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为永远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为永远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小门楼沟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小门楼沟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并入陈湾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

18、孤山村

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清同治5年属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一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推行土改,归东河乡,1955年推行合作化,称陈家湾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取名为联合大队,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联合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联合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孤山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孤山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1987年撤区建乡(镇),孤山村属东河乡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东河乡并入鲍峡镇,孤山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

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推行土改,归东河乡,1955年推行合作化,称星火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取名为星火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星火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星火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军家坪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军家坪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1987年撤区建乡(镇),军家坪村属东河乡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东河乡并入鲍峡镇。

2002年,村组合并,大棚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1955年合作化称三联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三联大队,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三联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三联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大棚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大棚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并入军家坪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

20、赵湾村

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推行土改,称东河乡,1955年合作化,称三合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称三合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三合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三合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赵家湾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赵家湾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东河乡并入鲍峡镇。

2002年,村组合并,桃子沟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1955年合作化称永兴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永兴大队,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永兴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永兴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桃子沟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桃子沟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杨泗沟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1955年合作化称新华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新华大队,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新华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新华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杨泗沟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杨泗沟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马龙河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鲍家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八保。

1948年归东河村,1951年土改归东河乡,1955年合作化称新生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新生大队,属红旗公社东河管理区管辖。

1962年,新生大队属鲍峡区东河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新生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马龙河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马龙河村,属鲍峡区东河乡管辖。

)并入赵家湾村,合称为赵湾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

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三保。

1948年称高桥村,1951年推行土改,称高桥乡,1955年推行合作化,称永成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名为永成大队,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

1962年,永成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永成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鸡公河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鸡公河村,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

1987年撤区建乡,鸡公河村属东河乡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东河乡并入鲍峡镇。

2002年,村组合并,寺坡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三保。

1948年归高桥村,1951年土改归高桥乡,1955年合作化称兴高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兴高大队,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

1962年,兴高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兴高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寺坡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寺坡村,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

)并入鸡公河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

22、高桥村

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清同治5年为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为鲍唐乡第十三保。

1948年为高桥村,1951年推行土改,为高桥乡,1955年推行合作化,称高桥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取名为高桥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

1962年,高桥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高桥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高桥村,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

1987年撤区建乡(镇),高桥村属东河乡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东河乡并入鲍峡镇。

2002年,村组合并,枧沟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清同治5年为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为鲍唐乡第十三保。

1948年归高桥村,1951年土改归高桥乡,1955年合作化称永明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永明大队,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

1962年,永明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永明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枧沟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枧沟村,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

)、唐家坪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清同治5年为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为鲍唐乡第十三保。

1948年归高桥村,1951年土改归高桥乡,1955年合作化称永强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永强大队,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

1962年,永强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永强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唐家坪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唐家坪村,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

)并入高桥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

23、枧池村

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四保。

1948年归高桥村,1951年推行土改,归高桥乡,1955年推行合作化,称长发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取名为长发大队,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

1962年,长发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长发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枧池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枧池村,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东河乡并入鲍峡镇。

2002年,村组合并,磙子沟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四保。

1948年归高桥村,1951年土改归高桥乡,1955年合作化称枧池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永乐大队,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

1962年,永乐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永乐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滚子沟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滚子沟村,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

)并入枧池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

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四保。

1948年归高桥村,1951年推行土改,归高桥乡,1955年推行合作化,称联盟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名为联盟大队,属红旗人民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

1962年,联盟大队属鲍峡区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联盟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大墩子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撤队改村,为大墩子村,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

1987年,撤区建乡,属东河乡管辖。

2001年行政体制改革,东河乡并入鲍峡镇。

2002年,村组合并,西界岭村(清朝康熙年间属高桥村。

清同治五年属唐家坪保,归西乡管辖。

民国期间属鲍唐乡第十四保。

1948年归高桥村,属鲍峡区管辖。

1951年土改归高桥乡,属鲍峡区管辖。

1955年合作化称共和农业合作社,属鲍峡区管辖。

1958年公社化改名为共和大队,属红旗公社高桥管理区管辖。

1962年为共和大队,属鲍峡区高桥公社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为共和大队,属划出鲍峡区的东河、高桥设置的现东河公社管辖。

1981年,更名为西界岭大队,属东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社并区为西界岭村,属鲍峡区高桥乡管辖。

)并入大墩子村,属鲍峡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