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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区坝黄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92年7月,建立坝黄街道居民委员会,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2007年3月,撤销坝黄街道居民委员会,建立坝黄居民委员会,隶属不变。

2014年,坝黄社区居民委员会更名为锦江社区,隶属坝黄镇至今。

1949年11月,为长坪乡第一保、第二保。

第一保下辖唐家湾、老街、坪垅、大湾、何家普等5个甲。

第二保下辖界牌、水井湾(含普子)、艾家坪、凯芒、陆家寨等5个甲。

1950年10月,建立新政权,废第一保建立第一行政村,废第二保建立第二行政村,隶属长坪乡公所。

1953年9月,民主建政,第一行政村、第二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唐家湾、老街、坪垅、大湾、何家普、界牌、水井湾(含普子)、艾家坪、凯芒、陆家寨等初级社建立坝黄高级社管理委员会。

隶属坝黄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坝黄高级社管理委员会改称光芒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红星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坝黄(光芒)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坝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龙井管理区。

1961年8月,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坝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坝黄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坝黄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坝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坝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坝黄村民委员会,隶属项黄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后,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2014年,村改社区,撤销坝黄村民委员会,建立坝黄社区居民委员会,隶属坝黄镇至今。

1949年11月,为长坪乡第四、第八保,下辖寨中、冲蓬溪、前进、小坪芒、腾家、孙家坡6个甲和龙井、岩上、街上、许家坡、猫猫岩、凤形、唐家等8个甲。

1950年10月,建立新政权,废第八保建立第四、第八行政村,隶属长坪乡公所。

1953年9月,第四、第八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龙井、岩上、街上、许家坡、猫猫岩等初级社建立龙井高级社管理委员会。

1957年2月,由寨中、冲蓬溪、前进、小坪芒、孙家坡等初级社建立寨中高级社。

1958年9月,龙井高级社管理委员会社改称曙光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红星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曙光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龙井、寨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分别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龙井管理区和长坪管理区。

1961年8月,分别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长坪人民公社。

1967年7月,撤销龙井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龙井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和长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龙井、寨中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龙井、寨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龙井、寨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龙井村、寨中村村民委员会。

隶属坝黄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撤并建后,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2007年3月,撤并村,撤销龙井村、寨中村,合并建立龙井村。

同年4月,建立新的龙井村民委员会,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2014年,村改社区,撤销龙井村村民委员会,建立龙井社区居民委员会。

隶属坝黄镇至今。

1949年11月,为长坪乡第九保,下辖地有坡、坪阳坳、詹家溪、坪茶等4个甲。

1950年10月,建立新政权,废第九保建立第九行政村,隶属长坪乡公所。

1953年9月,第九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地有坡、坪阳坳、詹家溪。

坪茶和原第八行政村的凤形、唐家等初级社组建坪茶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乡人民委员会。

1959年1月,撤销坪茶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坪茶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坪茶管理区。

1961年5月,高坝大队的新屋、老屋、油房、广场坡、岩院坝等队划入,8月,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坪茶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坪茶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坪茶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坪茶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坪茶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坪茶村民委员会,隶属坝黄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撤并建后,接受坝黄镇人政府指导。

现隶属坝黄镇至今。

1949年11月,称长坪乡第六保,下辖蜂桶、白竹、上寨、贵垅、对门坡、寨云茶盆、田家、元场、屋场、合心等11个甲。

1950年10月,废第六保建立第六行政村,隶属长坪乡公所。

1953年9月,第六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蜂桶、白竹、上寨、贵垅、门坡、云盆、田家、元场、屋场、合心等初级社建立泥哨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孟溪乡人民委员会。

1959年1月,撤销泥哨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泥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龙井管理区。

1961年8月,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6年7月,隶属孟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泥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泥哨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孟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67年10月,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泥哨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泥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泥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泥哨村民委员会,隶属坝黄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撤并建后,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现隶属坝黄镇至今。

1949年11月,为长坪乡第七保,下辖大坪、后背山、金坪、油郎、茶园、晒米、长田、刘家、深湾、虾蚂塘、干溪沟、连场坝、金龙、杨家、胡家、路家、李子园、秦茶坡、新寨等19个甲。

1950年10月,建立新政权,废第七保建立第七行政村,隶属长坪乡公所。

1953年9月,第七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大坪、后背山、金坪、油郎、茶园、晒米、长田、刘家、深湾、虾蚂塘、干溪沟、连场坝、金龙、杨家、胡家、路家、李子园、秦茶坡、新寨等初级社建立金龙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长坪乡人民委员会。

1959年1月,撤销金龙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金龙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并分出油榔、大坪、后背山、金坪、茶园、晒米、长田、刘家、深湾9个队建立油榔大队,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龙井管理区。

1961年8月,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金龙、油榔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金龙、油榔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

1979年1月,撤销金龙、油榔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金龙、油榔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金龙、油榔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金龙村、油榔村村民委员会,隶属坝黄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2007年3月,撤并村,撤销金龙村、油榔村,合并建立金龙村。

同年4月建立新的金龙村民委员会,隶属坝黄镇至今。

1949年11月,为长坪乡第十四保、十五保,第十四保下辖洞冲、中寨、腊灯沟、打谷坪、余家坪、冷水溪等6个甲,第十五保下辖塘演坡、官庄、三脚坡、黄家、孙家、孙家湾等6个甲。

1950年10月,建立新政权,废第十四保、十五保建立第十四、十五行政村,隶属长坪乡公所。

1953年9月,第十四、十五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腊灯沟、打谷坪、余家坪、冷水溪、塘演坡、官庄、三脚坡、黄家、孙家、孙家湾等初级社建立官庄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官庄乡人民委员会。

1959年9月,官庄高级社管理委员会改称太和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红光人民公社,1959年1月,撤销太和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官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官庄管理区。

1961年8月,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

1963年2月,隶属官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官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官庄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官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官庄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官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官庄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官庄村民委员会,隶属官庄乡人民政府。

1987年8月,隶属官庄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撤并建后,隶属坝黄镇至今。

1949年11月,为长坪乡第十二保,下辖姚家、罗家、猫猫岩、陈家、龙家、半坡田、新干溪、周家、竹田、李行、赶家坡、段家坡、岩门、小黄、土溪等15个甲。

1950年10月,建立新政权,废第十二保建立第十二行政村,隶属长坪乡公所。

1950年10月,第十二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陈家、龙家、半坡田、新干溪、周家、竹田、李行、赶家坡、段家坡、岩门、小黄、土溪等初级社建立竹田高级社管理委员会、由姚家、罗家、猫猫岩和原第十一村的大院子、桐木坪等初级社组建汪家高级社,隶属官庄乡人民委员会。

1957年10月,隶属坝黄乡人民政府,1958年9月,竹田高级社管理委员会改为光明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红光人民公社,汪家高级社改称光华高级社,隶属红星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光明、光华高级管理委员会,建立竹田、汪家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官庄管理区和坪茶管理区。

1961年8月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7年7月,建立竹田、汪家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官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9年1月,撤销竹田、汪家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竹田、汪家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竹田、汪家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竹田村汪家村村民委员会,隶属官庄乡人民政府。

1987年8月,隶属官庄侗族土家族乡政府。

1992年7月,撤销坝黄土家族乡、官庄侗族土家族乡、长坪乡、木弄乡,合并建立坝黄镇,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2007年3月,撤销竹田、汪家、白果村民委员会合并为竹田村民委员会。

2011年,竹田村民委员会分为竹田村民委员会和白果村民委员会。

现隶属坝黄镇。

1949年11月,称长坪乡第十三保,下辖三房、黄土、暗塘、暗塘沟等4个甲。

1950年10月,建立新政权,废第十三保建立第十三行政村,隶属长坪乡公所。

1953年9月,第十三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三房、黄土、暗塘、暗塘沟、洞冲、中寨等初级社建立太平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官庄乡人民委员会。

1959年1月,撤销太平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太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官庄管理区。

1961年8月,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3年2月,隶属官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太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太平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官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太平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太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太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太平村民委员会,隶属官庄乡人民政府。

1987年8月,隶属官庄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撤并建后,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现隶属坝黄镇至今。

1949年11月,为长坪乡第十保,下辖广场坡、新屋、老屋、油房、岩院坝、内破岩、外破岩、邓家田、郭家溪、高坝田、秦垱、上秦垱、米滚寨、田垅、密朝、烂桥等16个甲。

1950年10月,建立新政权,废第十保建立第十行政村,隶属长坪乡公所。

1953年9月,第十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广场坡、新屋、老屋、油房、岩院坝、内破岩、外破岩、邓家田、郭家溪、高坝田、秦垱、上秦垱、米滚寨、田垅、密朝、烂桥等初级社建立高坝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乡人民委员会。

1959年1月,撤销高坝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高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坪茶管理区。

1961年8月,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3年2月,隶属官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高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高坝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官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高坝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高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高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高坝村民委员会,隶属官庄乡人民政府。

1987年8月,隶属官庄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撤并建后,隶属坝黄镇至今。

1949年11月,为长坪乡第三保,下辖长坪、大坪芒、柳家、小溪、坝塘坡、半溪、小沟、雄湾、大溪、十二湾、李木湾、水平寨、关家冲、乌龟董14个甲。

1950年10月,为长坪乡第三行政村,1953年9月,撤销第三行政村。

1957年2月,由长坪、大坪芒、柳家、小溪、坝塘坡等初级社建立长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由半溪、小沟、雄湾等初级社建立大前高级社,由大湾、十二湾、李木湾、水平寨、关家冲、乌龟董等初级社建立大溪高级社。

隶属长坪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长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改称四喜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同大前、大溪均隶属红光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四喜、大前、大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长坪、大前、大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长坪管理区。

1961年8月,隶属长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5年5月,大前同大溪合并,建立半溪生产大队。

1967年7月,撤销长坪、半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长坪、半溪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长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长坪、半溪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长坪、半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长坪、半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长坪村、半溪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长坪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2007年3月,撤并村,撤销长坪村、半溪村,合并建立长坪村。

同年4月,建立新的长坪村民委员会,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村委会驻长坪。

1949年11月,为长坪乡第五保,下辖艾家沟、墥上、茶树园、大院子、墥田、苏木塘、垱头、尖坡、邓基坡、反坡、洞坪、徐家、鱼梁洞、牛场、田坝、新屋、樊家、竹园、青杠、翠坪、曹家坡、店上等22个甲。

1950年10月,建立新政权,废第五保建立第五行政村,隶属长坪乡公所。

1953年9月,第五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艾家沟、墥上、茶树园、大院子、墥田、苏木塘、垱头、尖坡、邓基坡、反坡、洞坪、徐家、鱼梁洞、牛场、田坝、新屋、樊家、竹园、青杠、翠坪、曹家坡、店上等初级社建立苗哨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泥哨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苗哨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五星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红光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五星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苗哨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4月,分出艾家沟、董上、茶树园、大院子、董田、苏木塘、垱头、尖坡8个队建立向家沟生产大队,均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长坪管理区。

1961年8月,隶属长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3年2月,隶属泥哨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6年7月,隶属长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苗哨溪、向家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苗哨溪、向家沟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长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苗哨溪、向家沟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苗哨溪、向家沟生产大队管里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苗哨溪、向家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苗哨溪村、向家沟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长坪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2007年3月,撤并村,撤销苗哨溪村、向家沟村,合并建立苗哨溪村。

同年4月,建立新的苗哨溪村民委员会,隶属坝黄镇至今。

1949年11月,为营桐乡第四、五保,下辖中寨沟、三角庄、腊洞沟、岑来坡、桐木湾、岩院坝、田坝、大湾、瓦房子、现建沟、毛苟寨、烂泥田、黄泥堡、龙塘14个甲和大河堰、土地坳、郑家湾、秦家坡、周家坡、小溪、木弄等7个甲。

1950年10月,废第四、五保建立第四、五行政村,隶属营桐乡公所。

1953年9月,第四、五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大河堰、土地坳、郑家湾、秦家坡、周家坡、小溪、木弄、马家沟、中寨、上寨、普子、红董等初级社建立木弄高级社管理委员会、由中寨沟、三角庄、腊洞沟、岑来坡、桐木湾、岩院坝、田坝、大湾、瓦房子、现建沟、毛苟寨等初级社建立曹家坪高级社,隶属木弄乡人民委员会。

1957年10月,隶属坝黄乡人民委员会。

1959年1月,撤销木弄、曹家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木弄、曹家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坪茶管理区。

1961年8月,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3年2月,隶属木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木弄、曹家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木弄、曹家坪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木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木弄、曹家坪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木弄、曹家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撤销木弄、曹家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木弄村、曹家坪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木弄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2007年3月,撤并村,撤销木弄村、曹家坪村,合并建立木弄村。

同年4月,建立新的木弄村民委员会,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村委会驻木弄。

1949年11月,分别属营桐乡第四、六、七保。

1950年10月,分别属于营桐乡第四、六、七村。

1953年9月,撤销第四、六、七村。

1950年属木弄乡,1956年9月,由龙塘、黄泥堡、烂泥田、罗家垱、宋家坝、坝灌溪(半坡、田坝、下院子、塘坎、杨家湾、油房)等初级社建立宋家坝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和由塘边、火麻坪、甲下、露水、保保溪建立塘边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分别隶属木弄乡人民委员会和卜口乡人民委员会。

1957年10月,隶属坝黄乡人民委员会。

1959年1月,撤销宋家坝、塘边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宋家坝、塘边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分别隶属坝黄人民公社坪茶管理区和谢桥人民公社卜口管理区。

1961年8月,分别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卜口人民公社。

1963年2月,隶属木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宋家坝、塘边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宋家坝、塘边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木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宋家坝、塘边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宋家坝、塘边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宋家坝、塘边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宋家坝村、塘边村村民委员会,隶属木弄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2007年3月,撤并村,撤销宋家坝村、塘边村,合并建立宋家坝村。

同年4月,建立新的宋家坝村,隶属坝黄镇至今。

1949年11月,为长坪乡第十一保,下辖蓬上、半坡、车坳、贵竹湾、水井冲、锺岭、谢家沟、坝子溪、艾家湾、白果、秦蓬大院子、桐木坪、尖董等13个甲。

1950年10月,建立新政权,废第十一保建立第十一行政村,隶属长坪乡公所。

1953年9月,第十一行政村撤销。

1956年9月,由蓬上、半坡、车坳、贵竹湾、水井冲、锺岭、谢家沟、坝子溪、艾家湾、白果等初级社建立白果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官庄乡人民委员会。

1957年10月,隶属坝黄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白果高级社管理委员会改称杏花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红光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杏花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白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坝黄人民公社官庄管理区。

1961年8月,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3年2月,隶属官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7年7月,撤销白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白果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官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白果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白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白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白果村民委员会,隶属官庄乡人民政府。

1987年8月,隶属官庄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

2007年3月,撤销竹田、汪家、白果村民委员会合并为竹田村民委员会。

2011年,白果村民委员会从竹田村民委员会分出,恢复白果村,隶属坝黄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