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宣统二年(1910年)筹备城、镇、乡地方自治,宝山县划分为十四市乡,石头、鼎兴两沙在宣统三年4月归并城厢市,长兴沙在1912年7月归并城厢市。 1927年县府据厅令将八市乡划为5个区、13个镇、118个乡,长兴镇境域为长兴、平安、瑞永鼎3乡,属宝山县第一区管辖。 1934年全县由131个乡镇调整为55个乡镇,长兴地区划为长兴、瑞鼎两个乡,仍属宝山县第一区管辖。 1937年九月,汪伪政权改县为区,长兴归属上海特别市浦东北区管辖。 据崇明《新崇报》1938年2月11日报道:原属宝山县长兴乡、瑞鼎乡现属崇明县第三区管辖。 抗战胜利后长兴复归宝山县管辖。 1945年十一月,县行政区划分为6个区、9个镇、50个乡,长兴划为长兴区,1946年底改为长兴乡。 1949年5月宝山解放后,7月长兴岛建立长兴区人民政府,辖长兴、凤凰、潘石、瑞丰4个乡,隶属宝山县。 1957年撤区并乡,划为长兴、潘石2个乡。 1958年8月圆沙从横沙划归长兴管辖。 1958年9月成立长兴人民公社。 1959年9月上海市商业二局为解决城市副食品供应,在长兴岛筹建农场,建立副食品基地,长兴公社划归上海市商业二局领导。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恢复乡建制,成立长兴乡人民政府,实行政社分设。 2005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长兴乡整建制划归崇明县。 2009年9月长兴乡撤乡建镇,名称使用至今。 |
新村乡地处崇明县境西北端,濒临长江北泓道。 20世纪50年代此地可谓“潮来一片白茫茫,潮去一片水草荡”之滩涂湿地。 60年代初在新海、红星等几个市属国营农场建成后,荡滩仍以快速淤洲之势向外延伸,滩地最阔处达二千余米,且地形平坦、地势较高、土地肥沃,这给人多地少、收入低微的附近社队、社员带来了向外拓展耕地的念想,农民自发的早起晚归“走脚田”开荒种地,始见于1963年。 1968年11月崇明县政府成立围垦办公室,正式拉开了筑堤固岸、围垦造田的序幕,在有关公社、大队围垦小圩的基础上进行“四统一”(即统一规划、调整、安排、布局),属下相应组建了海桥、合作、港西、江口、大同、建设、城东、城桥公社等八个围垦指挥部,分别负责各自垦区的相关事务管理。 至1972年底基本完成了垦区的移民搬迁落户工程。 1973年5月经中共崇明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新村人民公社。 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成立新村乡人民政府,并将原18个生产大队调整为12个行政村。 2002年4月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新村乡将原有12个村撤并为6个村,名称使用至今。 |
横沙成陆于清咸丰八年(1858年),光绪十二年(1886年)始垦,民国初年南坍北涨,整个横沙岛向西北向延伸,据不完全统计,岛域从1900年起至1970年底,南部坍失长度为5千米,东部坍失长5.5千米,仅留老圩、庆德圩、兴隆圩等部分圩岸形,几十年几乎坍去一个老横沙,坍去耕地2550公顷。 原在兴隆圩的杜洪潮镇、南新镇、板洪潮镇分别于民国9年、32年、36年相继坍于江中。 1949年7月文兴镇又坍没。 1950年至1970年先后围垦了东兴圩、协兴圩、民建圩、富民沙、共青圩、解放圩、反修圩、反帝圩。 为制止坍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60年代起政府拨巨款开始修建海塘岸线工程,从此横沙地域稳定至今。 原归属于江苏省川沙县;1958年划归上海市宝山县,成立东海人民公社;1959年改称为横沙人民公社;1984年撤社建乡,为横沙乡;1988年以后隶属上海市宝山区;2005年6月起划归上海市崇明县,名称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