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村: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十二、十三、十四保,1956年成立五星高级社,1960年该农业科学试验场,称良种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城郊村委会。 西南村: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七、九、十、十三保,1956年成五星高级社,1961年称西南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西南村委会。 城郊居:60年代是居,属西南居,到1982年8月从西南居分出。 西门居:1956年成立楚门居委,60年代下属西南居,1982年8月,分为西门居。 南门居:1956年成立楚门居委会,60年代下辖4个居,1982年8月分为8个居,1989年9个居,本辖区被命名为南门居。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2号文件,撤销城郊村、西南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和城郊居、西门居、南门居3个居居民委员会,将原2个村、3个居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湖滨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市容队办公楼。 |
东门村: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六保,1956年称五星高级社,1963年称东门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为东门村委会。 山北村:清代属十五部,民国时期属八、二一保,1954年组织低级社,1955年称五星高级社,1961年称北山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山北村委会。 余家村:清代属十五都,1961年称余家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余家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外塘乡建制后,改为楚门镇所属。 东门居:1956年成立楚门镇居委会至今。 北门居:1956年成立楚门镇居委会,60年代下辖4个居,1982划为8个,1989年划分为9个居,本辖区北命名为北门居。 西山居:1956年成立楚门居委会,60年代下辖4个居,1982年8月份为8个居,1989年分为9个居,本辖区被命为西山居。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2号文件,撤销东门村、山北村、余家村3个村村民委员会和东门居、北门居、西山居3个居居民委员会,将原3个村、3个居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北渚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广播电视站办公楼。 |
谷水村: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四至五保,1956年称五星高级社,1961年称谷水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谷水村委会。 河桥村:1956年称繁荣高级社,1961年称河桥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河桥村委会。 水门居:1956年成立楚门居委会,60年代设立4个居,1982间8月设立8个居,水门居是其中之一。 谷坦居:谷坦居在60年代属于谷水居,在1982年分居,因本居原有一片晒谷场,因此取名为谷坦居至今。 东新居:在1989年征用东门村一片土地上建立了居民区,称东方新村,在此基础上新设立了东新居。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2号文件,撤销河桥村、谷水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和谷坦居、水门居、东新居3个居居民委员会,将原2个村、3个居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南浦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南大街人民剧院。 |
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十四保;1956年称龙王三社;1966年称立新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龙王村委会。 |
1956年称繁荣高级社;1961年高级社改称后,称筠岗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筠岗村委会。 |
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一保;1956年成立高级社;1961年称中山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中山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外塘建制后,改为楚门镇所属。 |
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二保;1956年称外塘一社;1961年称胡新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胡新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外塘乡后,现改为楚门镇所属。 |
清代属十五都,属潘胡村;民国时期属六保;1956年称外塘二社;1961年称吴家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吴家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外塘乡建制后改属楚门镇。 |
黄家村:1961年以前属前排大队,1962年称黄家大队,1984年改为黄家村。 前排村: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七保,1956年称外塘二庄,1961年称前排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前排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外塘乡建制后,改为楚门镇所属。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2号文件,撤销前排村、黄家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将原2个行政村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前排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前排村林家自然片。 |
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五保;1956年称外塘一社;1961年称直塘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直塘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外塘乡建制后改属楚门镇。 |
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五保;1956年称外塘一社;1961年称小王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置小王村委会;1992年撤扩并时,撤外塘乡,改属楚门镇。 |
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四保;1961年称三联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后称三联村委会;1992年“撤扩并”时,撤田马乡,改为楚门镇所属。 |
清代属十四都;民国时期属十六保;1955年组织高级社;1961年称蒲田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置蒲田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田马乡建制后改属楚门镇。 |
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十七保;1956年成立高级社;1961年称马山大队;1984年政社分后,置设马山村委会;1992年5月“撤扩并”时,撤田马乡建制后,改为楚门镇所属。 |
清代属十五都;民国时期属十八保;1955年组织高级社,称东西社;1959年称东西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置东西村委会;1992年撤扩并,撤田马乡建制后,改为楚门镇所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