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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秦始皇建立郡县制,为东城县。

东晋初,侨置顿丘郡。

南朝宋元徽元年(473)十月,立新昌郡。

梁大同二年(536),立谯州。

陈太建七年(575)三月,谯州改称南谯州。

隋开皇三年(583),南谯州改为滁州,新昌郡改为新昌县。

1912年10月,改为安徽淮泗道。

1949年1月,改为滁县。

1992年12月20日,设立琅琊区。

春秋战国时期境为棠邑。

两晋时期属顿丘县。

陈太建七年(575),移盱眙的北谯州于新昌城,始称南谯州。

隋代为新昌县,后改为清流县,为滁州治。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为滁州直隶州。

1912年,实行省管县,废滁州为滁县。

1914年6月,属安庆道,10月属淮泗道。

1928年8月,废道,直属安徽省。

1943年2月,全椒县部分区乡划入,改为滁全县,11月复为滁县。

1945年8月,复置滁全县。

1949年,滁城解放。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滁县属皖北人民行署滁县行政区。

1952年4月,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56年1月,撤销滁县专区,改属安徽省蚌埠专区。

1961年3月,复属滁县专区。

1973年3月,属安徽省滁县地区。

1982年1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滁县,以原滁县行政区域改设滁州市(县级),区域属滁州市。

1982年2月,正式建立县级滁州市,隶属安徽省滁县地区。

1992年12月20日,撤原滁州市,设南谯区。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始置建阳县;东汉光武帝时,将建阳县并入全椒县;东晋,为顿丘县;隋初,高塘县并入顿丘县,改称新昌县。

开皇十八年(598),改新昌县为清流县;唐景龙三年(709),析清流县置永阳县;五代,南唐中兴元年(958),改永阳县为来安县;南宋绍兴五年(1135),来安并入清流县,绍兴十八年(1148),复置来安县;明洪武元年(1368),来安县并入滁州,洪武十三年(1380),复置。

至此地名无变化,并沿用至今。

先秦时期相传古代高阳氏在椒陵山(又名覆釜山,在今城内)建立古椒国。

春秋时为楚椒邑,后为全氏居住,故名“全椒”。

两汉三国西汉始置全椒县,初属淮南国。

元狩元年(前122年)汉武帝复设九江郡,全椒改属九江郡,辖于扬州刺史部。

东汉建武二十七年(51年),全椒为侯国,属九江郡。

建初四年(79年),全椒侯国改属下邳国。

建安十一年(206年)国除,复为全椒县。

三国时期全椒先属吴,后属魏,辖于淮南郡。

两晋南北朝西晋复置全椒、阜陵县,属淮南郡。

东晋王导行“侨寄法”,侨置南谯州。

废全椒县,侨置山桑县,属南谯州。

南北朝宋仍置南谯郡。

永初年间(420—422年)全椒为山桑、酂县所在地,属南豫州。

元嘉八年(431年)酂县划属历阳郡,后废帝元徽元年(473年),酂县又划属新昌郡。

南齐,酂县改属临江郡。

梁改南谯郡为北谯郡。

隋唐两宋隋开皇(581—600年)初,废北谯郡,置滁州。

大业(605—618年)初,州废,复为全椒县,属江都郡。

唐武德三年(620年)复置滁州,全椒县属之。

天宝元年(742年),改滁州为永阳郡,辖全椒县。

乾元元年(758年),改属滁州。

宋代,全椒属滁州,隶属淮南路,后属淮南东路。

元明清元全椒属滁州,初隶滁州路,后隶扬州路。

明初,废全椒县入滁州。

洪武七年(1374年),以滁州隶凤阳府;十四年(1381年),复为全椒县,属滁州,仍隶凤阳府;十九年(1386年),升滁州为直隶州,全椒县属之。

清初,全椒县属江南行省。

康熙六年(1667年),设安徽省,全椒县属之。

后分属安庐滁和道。

民国时期民国元年(1912年)4月,全椒县直属安徽省。

三年至十七年,属淮泗道。

十七年至二十一年,属安徽省。

二十一年以后,属安徽省第五专区。

建国以后1949年1月25日,全椒县解放。

4月21日改属皖北行署滁县专区。

1952年4月12日改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56年元月12日改属安徽省蚌埠专区。

1961年4月13日蚌埠专区仍划分为滁县、宿县两专区,全椒县属滁县专区。

1971年3月29日,滁县专区改名为滁县地区,全椒县隶属不变。

1993年元月5日,撤销滁县地区,设立滁州市(地级),全椒县属其管辖。

梁武帝普通五年(524),派将军曹世宗攻破西曲阳,收复淮南失地,将西曲阳、阴陵、东城三县并为定远郡,置定远县。

县名“定远”,含有安定边界、收复远方失地之意。

此为定远之始。

唐武德三年(620),改钟离郡临濠县为豪州定远县。

唐玄宗天宝四年(745),定远县治迁至定城,此后历朝县治基本未动。

北宋时期定远先属淮南路,后属淮南西路濠州。

元朝时期定远初属濠州,至元十五年(1278),改属临淮府,至元二十八年(1291),属河南江北行省安丰路濠州。

明洪武二年(1369)九月,定远县直属中都(今凤阳城)。

十三年(1381),属六部凤阳府。

清初,定远县属江南行省。

1912年元月,属安徽省。

1949年4月21日,属皖北行署滁县专区。

1956年1月,随宿县、滁县二专区合并,属蚌埠专区。

1961年4月,复属滁县专区。

1971年3月,改滁县专区为滁县地区。

1979年2月,改滁县专区为滁县地区行署,仍辖定远县。

1993年1月5日,撤销滁县地区行署,置滁州市,定远县隶属滁州市。

西周分封为钟离子国。

春秋战国时期先后为吴、楚钟离城。

秦置钟离县,属九江郡。

王莽始建国元年(9),钟离县改为蚕富县,九江郡更名为延平郡。

东汉建武元年(25)延平郡复称九江郡,蚕富县改为钟离候国,仍属九江郡。

西晋复钟离县,属扬州淮南郡。

东晋在钟离县设钟离郡。

南北朝时期钟离县属钟离郡。

隋唐至元,钟离为濠州治。

明洪武元年(1368),称临濠府。

明洪武二年(1369)改钟离县为中立县。

三年(1370)改中立县为临淮县。

六年(1373)改临濠府为中立府。

七年(1374)改为凤阳府,析临淮县4乡地置凤阳县,府县同治。

清乾隆二十年(1755)临淮县并入凤阳县。

清顺治二年(1645),凤阳府属江南省。

康熙六年(1667),凤阳府属安徽省。

辛亥革命后,取消府的建制,凤阳县直属安徽省。

1914年,设淮四道,道亦驻凤阳。

1932年,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区),凤阳属安徽省第四专区。

1947年1月,国民政府内政部批准蚌埠设市,从此蚌埠从凤阳县分离出去。

1949年2月,中共凤阳县成立,属江淮第四专员公署;4月改属定远专区;七月,改属滁县专区。

1956年1月,滁县专区与凤阳宿县专区合并成立蚌埠专区,凤阳县属蚌埠专区。

1961年3月,撤销蚌埠专区,恢复成立滁县专员公署,凤阳县属滁县专区。

1993年1月,撤销滁县地区,设立省辖滁州市,凤阳县属滁州市,至今未变。

天长历史上最早见诸于文献记载建置是春秋时期卑梁邑。

唐初设置天长县(初称千秋县)。

中共抗日民主政府时期,曾两次与高邮等县合并改称天高县。

解放战争期间,为纪念新四军副军长罗炳辉,中国共产党地方政权曾两次将天长县改为炳辉县。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为炳辉县,属皖北区滁县分区专员公署,1952年4月12日属安徽省滁县专区,1956年1月12日属安徽省蚌埠专区。

1959年12月5日,国务院决定改炳辉县为天长县,次年1月5日,炳辉县正式改称天长县,1961年3月复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71年3月29日属安徽省滁县地区。

1993年9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下文撤销天长县,设立天长市(县级),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直接管辖,暂时委托滁州市代为管理。

1932年11月,设嘉山县。

1937年11月30日,县城沦陷。

1940年春,建立嘉山县民主抗日政府。

1949年,成立嘉山县政府。

1994年5月31日,撤销嘉山县,设明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