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西凤村 民国时期属第四区。 1949年属菜园区。 1958年设西坡大队,属宫前公社。 1961年归头峪公社。 1965年与朱曹沟大队合并,属宫前公社。 1980年又与朱曹沟大队分置,复建西坡大队。 1984年公社改乡,改称西坡村民委员会,属宫前管辖至今。 |
17、马圪塔村 民国时期属第四区。 1949年属菜园区。 1958年设马圪塔大队,属宫前公社。 1961年归杏花公社。 1965年属宫前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改称马圪塔村民委员会,属宫前乡管辖至今。 |
18、五峪村 民国时期属第四区。 1949年属菜园区。 1958年设五峪大队,属宫前公社。 1961年归头峪公社。 1965年属宫前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改称五峪村民委员会,属宫前乡管辖至今。 |
19、岳家沟村 民国时期属第四区。 1949年属菜园区。 1958年设岳家沟大队,属宫前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改称岳家沟村民委员会,属宫前乡管辖至今。 |
20、池芦村 民国时期属第四区。 1949年属菜园区。 1958年属宫前公社宫前大队。 1961年由宫前大队划出,设池芦大队,属宫前公社。 1966年与明山大队合并,仍名池芦大队。 1980年与明山大队分置,设池芦大队。 1984年公社改乡,改称池芦村民委员会,属宫前乡管辖至今。 |
21、杏花村 民国时期属第四区。 1949年属菜园区。 1958年设杏花大队,属宫前公社。 1961年归杏花公社。 1965年属宫前公社。 1984年公社改乡,改称杏花村民委员会,属宫前乡管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