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花镇最初形成于两千五百年前的战国时期,扼鄂、豫、川、陕西古山道要冲,清朝时巡检司署,民国时设“县佐”。 1948年,石花街为谷城县第二区(石花区)驻地。 1950年,建立区辖石花镇。 1952年6月,改为县辖镇。 1958年,改为石花公社,石花镇为社辖镇。 1961年,复称石花区,石花镇为县辖镇。 1975年8月,撤销石花区,成立石花人民公社,石花镇仍为县辖镇。 1999年,将薤山林场观音坪村和柏家堰村划归石花镇。 2001年,撤销大峪桥镇,将其所辖行政管理区划归石花镇,将谢湾镇罗家井村和席垭村划归石花镇。 |
民国二十年(1931年),始设盛康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7月,为谷城县第三区治所。 1984年,设谷城县辖盛康镇。 |
清咸丰十一年(1860)后,沼泽淤积成滩,后人们建庙于滩上,而得名庙滩。 民国初期,沿用清末区、村制,隶属崇礼区,称庙滩村。 1931年撤区建乡镇,更名为庙滩镇。 1937年,改联保制,称庙滩镇。 1941年,更名为庙滩乡。 1948年7月,成立谷城县第四区(庙滩)。 1950年春,称庙滩区。 1956年,撤区建乡,更名为庙滩乡。 1958年,撤乡并社,实行“政社合一”,成立新气象人民公社。 1960年,改为庙滩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制,复称庙滩区,茨河公社并入庙滩区。 1975年8月,撤区并社,茨河与庙滩分社,成立庙滩人民公社。 1980年,设社辖庙滩镇。 1984年3月,成立县辖庙滩镇,庙滩区的南川公社划出,成立县辖南川区。 1985年7月,撤销南川区,并入庙滩镇。 1987年9月,将黄畈乡划出,成立县辖黄畈乡。 2001年4月,撤销黄畈乡,并入庙滩镇。 |
1939年,隶属第四区,称第五乡。 1949年,为谷城县第9区。 1956年7月,撤区建乡,将五山区划分为闻畈、谢湾、田河、张湾4个乡。 1958年,撤乡并社,称东方红人民公社,辖田河、闻畈、东湾、谢湾、张湾5个管理区。 1961年,恢复区制,改称五山区,辖田河、闻畈、张湾、谢湾、东湾5个小公社。 1975年,撤区建社,为五山人民公社。 1984年,五山撤社建区,复称五山区,下辖田河乡、张湾乡、东湾乡和谢湾镇、闻畈镇。 1987年9月,撤销五山区建制,设立县辖五山乡和谢湾镇。 1994年3月,撤销五山乡建置五山镇。 2001年4月,撤销谢湾镇,除席家垭村、罗家井村划入石花镇外,其余村划归五山镇。 |
西汉末年该地得名次河。 1912年沿用清末区、村制,隶属崇礼区,称茨河村。 1931年,始称茨河镇。 1943年,更名为茨河乡。 1948年,属谷城县第四区(庙滩)管理。 1951年,单设茨河区(第5区),下辖9乡。 1956年撤区建乡,境内设茨河、杨村2个县辖乡。 1958年撤销茨河、杨村2个乡,成立新农村人民公社。 1959年,改为茨河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制,隶属庙滩区管辖,称茨河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复称茨河人民公社。 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成立县辖茨河镇至今。 |
1948年7月,谷城全境解放,辖区属谷城县第六区(龙滩区)。 1956年撤区建乡,原辖区内分别建立了县辖龙滩、温坪、白水峪、小沟4个乡。 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时,将龙滩、小沟乡改为管理区划归新生活人民公社管辖,白水峪乡改为管理区划归红旗人民公社管理,温坪乡改为管理区划归薤山林场。 1961年恢复区制,温坪又划归盛康区,称南河公社、龙滩公社、温坪公社隶属盛康区管辖。 1975年9月撤区并社从原盛康区划出并成立龙滩公社。 1984年撤社建区时,由龙滩、盛康两个公社切块分离组合成南河区。 1985年,薤山林场所辖的温坪乡划归南河区。 1987年南河撤区建镇。 1995年粟谷乡撤销,白水峪办事处并归南河镇。 1996年,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南河镇对部分村进行了合并。 2002年7月南河镇撤销了办事处并对部分村进行了合并。 |
明洪武年间,隶属谷城县广和乡管辖,位于潭口都。 清顺治十年(1652),为潭口里范畴。 光绪三十年(1904),隶属广智区。 1941年,隶属石花区。 1948年7月,谷城解放,紫金是第8区,称紫金洞。 1956年1月,将粟谷的大树扒、玛瑙观、油坊坪、万家河划归紫金区;10月,撤区建乡,更名为紫金乡。 1957年6月,复建紫金、粟谷两区。 1958年9月,撤乡并社,改为紫金管理区,隶属金星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制,复称紫金区。 1975年,撤区建社,设置紫金人民公社。 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复称紫金区。 1987年9月,撤区建乡,将官坊乡划出,成立县辖紫金镇。 1995年10月,撤销粟谷乡,将柳树坪、瓦屋场、陕峪脑、倒沟、浙峪等5个村划归紫金镇。 1999年12月,将薤山林场管辖的青湾、东坡、天星寨等3个村划归紫金镇。 2001年,撤销官坊乡,划归紫金镇。 |
清同治年间,名冷家集,简称冷集。 民国初期,沿用清末区、村制,隶属昭信区,称冷家集村。 1931年,撤区建乡(镇),称冷集镇。 1936年,隶属第一区,称冷集乡。 1939年,复称冷集镇。 1949年,以汉水为界,光化县伍员乡(今沈湾一带)划归谷城县,与谷城县荣誉乡组成第九区。 1950年,成立冷集区。 1958年9月,撤乡并社,全县建设“政社合一”的9个公社后更名为东风(冷集)人民公社。 1961年恢复区制,公社范围缩小到原管理区范围,称冷集区。 1975年8月,成立冷集人民公社。 1981年8月至1982年春期间成立了社辖冷集镇。 1984年3月,复名冷集区。 1987年9月,撤区建乡,更名为冷集镇,为县辖镇;将冷集管辖的沈家湾乡划出,成立县辖沈湾乡。 2001年,撤销沈湾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冷集镇。 |
1951年谷城县建立健全乡人民政府,赵湾乡成立,隶属粟谷区。 1958年9月,隶属红旗人民公社管理,称赵湾管理区。 1961年3月,赵湾管理区改称赵湾公社,隶属粟谷区。 1975年8月,撤区并社,成立县辖赵湾公社。 1984年3月,赵湾公社并入粟谷区。 1987年9月,成立县辖赵湾乡。 1995年10月,撤销粟谷乡,将粟谷乡东河办事处5个村、西河办事处4个村划归赵湾乡。 |
1955年在此建县畜牧场,1958年成立综合农场,1962年县委根据气候特点,成立了国营薤山林场,成了以杉树为主的林特基地,划归谷城县林业局管理。 1966年试行以场代村体制。 1984年,撤社建区,改建为薤山林区,具有行政职能。 1985年撤区复场,归林业部门管理。 1987年9月,改为谷城县国营薤山林场,实行以场带村。 2000年10月,取消行政建制,改为谷城县国有薤山林场,归林业部门管理,同时成立谷城县薤山旅游度假区。 1986年,国营薤山林场设3个分场,辖14个行政村,总人口6729人。 1992年,辖行政村13个,人口6417人。 2002年,辖5个行政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