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郭家河保。 1914年属光山县沙城区。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城区。 1941年属沙城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城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城区。 1949年7月属麻布街乡。 1953年4月属四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城区。 1958年5月属郭家河乡。 1958年8月置麻布生产大队,属苏区人民公社。 1960年属陡山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陡山河区。 1962年6月属郭家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麻布村民委员会,属郭家河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郭家河保。 1914年属光山县沙城区。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城区。 1941年属沙城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城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城区。 1949年7月属塆店乡。 1953年4月属四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城区。 1958年5月属郭家河乡。 1958年8月置塆店生产大队,属苏区人民公社。 1960年属陡山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陡山河区。 1962年6月属郭家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塆店村民委员会,属郭家河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官堰保。 1914年属光山县沙城区。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城区。 1941年属沙城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城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城区。 1949年7月属莲花乡。 1953年4月属四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城区。 1958年5月属郭家河乡。 1958年8月置莲花生产大队,属苏区人民公社。 1960年属陡山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陡山河区。 1962年6月属郭家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莲花村民委员会,属郭家河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官堰保。 1914年属光山县沙城区。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城区。 1941年属沙城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城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城区。 1949年7月属莲花乡。 1953年4月属四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城区。 1958年5月属郭家河乡。 1958年8月置程店生产大队。 1960年属陡山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析出叶塆生产大队,属陡山河区。 1962年6月属郭家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柴楼村民委员会,属郭家河乡。 |
夏、商时属扬州。 西周至春秋时先后属弦国、黄国。 战国时先后属秦弦地、楚国。 秦代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 三国时属魏国弋阳郡。 晋代属豫州弋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属豫州弋阳郡、光城左郡、光州、沙州、豫州广陵郡、弋州弋阳郡。 隋代属光州光山县。 明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 清代属光山县南乡沙城里官堰保。 1914年属光山县沙城区。 1929年夏属弦南区。 1932年10月划归经扶县沙城区。 1941年属沙城镇。 1947年10月复属沙城区。 1947年12月属新县沙城区。 1949年7月属土门乡。 1953年4月属四区。 1955年10月复属沙城区。 1958年5月属郭家河乡。 1958年8月置土门生产大队,属苏区人民公社。 1960年属陡山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属陡山河区。 1962年6月属郭家河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更名为土门村民委员会,属郭家河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