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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地市历史沿革

商代曾在此建都称亳。

西周属管国。

春秋属郑。

战国属韩。

秦属三川郡。

汉属河南郡。

隋开皇三年(583)改荥州为郑州,治成皋(今荥阳汜水)。

十六年(596)改郑州为管州,治管城(今管城区)。

大业二年(606)复名郑州。

唐武德四年(621)分置郑州、管州,郑州治成皋,管州治管城。

贞观元年(627)废管州入郑州。

七年移治管城。

宋熙宁五年(1072)废郑州。

元丰八年(1085)复置。

崇宁四年(1105)郑州建为“西辅”,为宋代四辅郡之一。

明属开封府。

清雍正二年(1724)郑州升为直隶州,属河南省。

十二年复属开封府。

光绪二十九年(1903)复为直隶州。

1913年改郑州为郑县,属豫东道。

1914年属开封道。

1928年设郑州市。

1931年撤销,复郑县。

1933年属河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8年复置郑州市。

1949年郑州市及郑州专区属河南省。

195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由开封市迁入郑州市。

1959年原开封专区的荥阳、巩县、登封、密县、新郑5县划入。

1961年荥阳县、巩县、登封县、密县、新郑县复归开封专区。

1971年荥阳县划入郑州市。

1983年巩县、登封县、密县、新郑县、中牟县划入郑州市,成今境。

春秋属郑,郑庄公在此筑启封城。

战国属魏,魏惠王九年(前362)从安邑(今山西夏县北)迁都于仪邑(今开封),改称大梁。

秦于大梁置浚仪县,于启封城置启封县,均属砀郡。

汉景帝元年(前156)改启封县为开封县,浚仪、开封均属三川郡,开封之名始于此。

魏晋时期,开封县属荥阳郡,浚仪县属陈留郡。

东魏天平元年(534)设梁州,辖阳夏、开封、陈留三郡。

北齐省开封郡入陈留郡。

北周年间因城临汴水改称汴州,浚仪县、开封县属汴州陈留郡。

隋大业初废汴州,分其地入荥阳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汴州。

延和元年(712)开封县移入汴州城,从此浚仪、开封二县治所同在一城。

天宝元年(742)改称陈留郡。

乾元元年(758)复称汴州。

建中二年(781)扩建汴州城,为今开封城的雏形。

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以汴州为都城,升汴州为开封府,称东都,洛阳为陪都,称西都。

五代后唐同光元年(923)复称汴州。

后晋天福三年(938)汴州改称东京。

后晋、后汉、后周、北宋均都此,称东京开封府。

北宋开封府辖17县,浚仪、开封两县仍同为开封府附廓首县,治所均在今开封城。

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改浚仪县为祥符县。

东京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

金天会八年(1130)东京改称汴京。

天会十五年(1137)设汴京路开封府。

贞元元年(1153)改称南京开封府。

元改称汴梁路。

至元二十八年(1291)设河南行中书省,省治汴梁。

明洪武元年(1368)设河南中书分省,改汴梁路为开封路,汴梁改称开封,省会设此。

撤开封县并让祥符县,从此结束两县治所同城的历史。

同年开封改为北京。

十一年(1378)复称开封。

清河南巡抚驻开封,设河南省开封府,为省会。

1913年废开封府改豫东道,祥符县改开封县。

1929年析开封县城设开封市,翌年撤市。

1932年设河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8年11月成立开封特别市,属豫皖苏解放区,12月改称开封市。

1949年3月属“中原临时政府”,5月成立河南省人民政府,省会开封。

1954年省会迁郑州。

1955年郑州专区改为开封专区,专员公署驻开封市。

1962年复为省辖市。

1969年更名开封地区。

1983年撤销开封地区,改为省辖市,将原开封地区的开封、杞县、通许、尉氏、兰考5县划入开封市,成今境。

2014年9月,撤销开封县改设开封市祥符区。

商从南亳迁至新都,史称西亳。

周为王畿地。

秦庄襄王元年(前249)置三川郡,治洛阳。

汉高帝二年(前205)改置河南郡。

东汉改为河南尹。

三国魏、西晋均都此,并置司州。

北魏改为洛州,太和十七年(493)徙都,复称司州。

河南尹仍治洛阳。

隋初为洛州,炀帝徙都于此,称豫州,又称东京,后改为河南郡。

唐初为洛州,显庆二年(657)建东都,开元初年(713)改洛州为河南尹,天宝初年(742)定为东京。

五代后晋称西京。

宋仍为西京河南府,属京西北路。

金兴定元年(1217)称中京,改府为金昌府。

元为河南府路。

明、清为河南府。

1913年废府,设豫西道。

1914年改称河洛道。

1932年南京政府曾迁洛,为陪都,同年设第十行政督察区。

1948年析洛阳县城区置洛阳市。

1949年洛阳市、洛阳县并存,均属洛阳专区。

1952年洛阳市改省辖市。

1955年撤销洛阳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洛阳市及孟津、宜阳、偃师3县。

1958年洛阳市改为县级市,属洛阳专区。

1964年洛阳市改省辖市。

1971年孟津县划入洛阳市。

1976年孟津县划入洛阳地区。

1983年洛阳地区的偃师、孟津、新安3县划入洛阳市。

1986年撤销洛阳地区,将栾川、嵩县、汝阳、宜阳、洛宁、伊川6县划入洛阳市。

古为豫州地。

殷商时应龙氏部落封国于此。

西周为武王宗室应侯封地,春秋战国时期分属郑、楚、晋、魏、韩。

秦统一后,今境分属颍川郡、三川郡、南阳郡。

汉改三川郡为河南郡,北部仍属颍川郡。

晋析颍川郡置襄城郡,分属河南郡、襄城郡、南阳郡。

南北朝时先后分属鲁阳郡、襄城郡、南安郡、汝北郡、汝南郡、顺阳郡、汉广郡。

隋代分属襄城郡、颍川郡。

唐代先后分属汝州郡、许州郡、襄城郡。

宋元明清时期分属汝州、许州、裕州。

1912年,属河洛道、汝阳道,后分属豫南道、豫东道、豫西道。

1949年后逐步发展为以煤炭为主的新兴工业城。

1954年成立平顶山煤矿筹备处。

1955年建立矿区。

1956年由宝丰县析出井营乡、西高皇乡、姚孟乡,叶县析出大营乡、东高皇乡并入平顶山矿区。

1957年设平顶山市。

1958年宝丰县留村乡、叶县北渡乡划入,属许昌专区。

1960年宝丰县撤销,划入平顶山市。

1961年析出复置宝丰县,属许昌专区。

1964年3月平顶山市复为平顶山矿区,6月改为平顶山特区。

1968年复为平顶山市。

1971年韩梁矿区与宝丰县薛庄乡划入。

1977年舞钢工区划入。

1979年舞钢区划出,属许昌地区。

1982年复属平顶山市。

1983年原许昌地区的鲁山、宝丰、叶县3县划入平顶山市。

1986年原许昌地区的襄城、郏县2县,洛阳地区的临汝县划入。

1997年襄城县划出,属许昌市。

商为相地,河亶甲所都。

后盘庚从奄迁都于此,称殷。

西周先属邶国,后属卫。

春秋属卫,继为晋东阳地。

战国先属魏为邺地,后属赵称安阳。

秦分属上党、邯郸2郡。

汉属河内郡和魏郡。

三国魏属司州魏郡。

北魏天兴四年(401)魏郡属相州。

北周大象二年(580)相州、魏郡迁治安阳城。

隋开皇初魏郡废,大业初复置而相州废。

唐武德初魏郡改相州,置总管府。

天宝元年(742)改为邺郡。

乾元元年(758)复改相州。

五代晋置彰德军。

金明昌三年(1192)改相州置彰德府。

元至元初改彰德路。

明复彰德府属河南行省。

清为河南省彰德府。

1913年废府属豫北道。

1914年属河北道。

1927年道废,直属河南省。

1933年属河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析安阳城及近郊置安阳市,为平原省辖市。

1952年平原省撤销,市属河南省,县属新乡专区。

1958年属新乡专区。

1961年复置安阳专区。

1969年改称安阳地区。

1974年复为河南省辖市,由安阳地区代管。

1983年撤销安阳地区,安阳、汤阴、林县、淇县、浚县5县并入市。

1986年淇县、浚县析出,内黄、滑县并入。

1994年林县撤县改林州市(县级),由安阳市代管。

1949年分属汤阴县、安阳县、浚县、淇县。

1952年在汤阴县鹤壁集周围建国有煤矿。

1956年设鹤壁煤矿办事处。

1957年析汤阴、安阳2县地置鹤壁市,直属省。

1958年改为县级市,属新乡专区。

1959年驻地迁至大胡。

1960年汤阴县划入。

1961年11月又划出,12月属安阳专区。

1969年属新乡地区。

1974年改设地级市。

1986年淇县、浚县划入。

商代大部属畿内地。

周代有庸、凡、共、胙、封父等国。

春秋分属卫、郑,后属晋。

战国属魏。

秦代分属三川郡和东郡。

汉置新中乡。

隋开皇六年(586)置新乡县,治新乐城。

唐代分属河北道、河南道。

宋代分属京畿路、京西北路、河北西路。

元代分属直隶中书省、行中书省。

明代分属开封府、卫辉府。

清代分属开封府、怀庆府、卫辉府。

1911年分属河南省第三、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8年于新乡县小冀镇设新乡市。

1949年5月市人民政府迁新乡城区,8月为平原省省会,12月划新乡县14自然村为新乡市第四区。

1952年平原省撤销,复属河南省。

1958年为新乡专区。

1959年、1960年新乡、获嘉2县先后并入。

1964年又析出。

1967年更名新乡地区。

1974年改由省、地双重领导。

1978年仍为新乡地区。

1983年改由省直辖,新乡、汲县2县改由市辖。

1986年撤销新乡地区,设立新乡市,获嘉、辉县、原阳、延津、封丘、长垣6县划入成今境。

商代及西周属畿内地,分属雍、邗、温三国。

春秋时期属晋。

战国时期属魏。

秦代归三川郡。

汉代设河内郡。

元至元六年(1269),称焦家作,后简称焦作,属修武县。

清宣统二年(1910),为焦作镇。

1945年,置焦作市。

1948年,改焦作县。

1949年,改设焦作矿区,归平原省管辖。

1952年,属河南省新乡专区。

1956年,改置焦作市。

1960年,修武、博爱2县并入。

1961年,恢复修武、博爱建制,复归新乡专区。

1974年,升为省辖市。

1983年,修武、博爱2县并入。

1986年,武陟、温县、孟县、济源、沁阳5县划入。

1988年,济源县改市。

1989年,沁阳县改市。

1997年,孟县改市。

济源由省直辖。

2002年,市政府由山阳区迁驻解放区。

古称帝丘,颛顼曾建都于此。

夏建昆吾国,顾(国)、观(国)并存。

商为畿内地。

周为卫国地。

春秋为魏都,战国始称濮阳。

秦汉为东郡。

三国两晋南北朝为濮阳国、濮阳郡、顿丘郡。

隋开皇十六年(596)析顿丘、临河、内黄3县置澶渊县,改濮阳郡置濮州。

大业初废濮州。

唐武德四年(621)复置濮州,分黎州置澶州(治顿丘),后废,又复置。

天宝元年(742)濮州复改濮阳郡,属河南道。

乾元元年(758)复称濮州。

宋崇宁四年(1105),澶州纳入京畿路,次年升为开德府。

金天会元年(1123),开德府复名澶州。

皇统四年(1144),改澶州为开州,属大名府路,今范县属大名府濮州,今台前县大部属山东西路东平府。

明清因之。

1913年,分属直隶省大名道及山东省东临道、曹濮道。

1928年分属河北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及山东省。

1936年、1939年分别属河北省第十七督察区、河北省第十行政督察区、山东省第六行政督察专区、山东鲁西二专署。

1941年今境大部属冀鲁豫边区行政公署。

1949年,分属平原省濮阳专区、聊城专区。

1952年,属河南省,濮县、范县、观城、朝城4县划属山东省聊城专区。

1954年,撤销濮阳专区,濮阳、清丰、南乐3县并入安阳专区。

1956年,濮县、观朝县撤销,濮县全境和观朝县的7个乡划属范县。

1958年,安阳专区并入新乡专区。

1964年,山东聊城专区的范县、寿张县,金堤以南区域改属河南省安阳专区范县。

1968年,安阳专区改称安阳地区。

1983年,撤安阳地区、濮阳县,设立濮阳市,为河南省辖市。

辖濮阳市郊区、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长垣县、内黄县、滑县8县。

1986年,滑县、内黄2县划属安阳市,长垣县划属新乡市。

1987年6月,撤销濮阳市郊区,复建濮阳县。

古时为许由部落牧耕地。

夏代为部落活动中心区域,夏启曾建都于阳翟(今许昌禹州),“大享诸侯于钧台”。

西周时有许国、鄢国两个都邑。

秦置许县,隶颍川郡(郡治阳翟)。

东汉建安元年(196),曹操迎汉献帝于许,称许都。

三国魏黄初二年(221),文帝曹丕以“汉亡于许,魏基昌于许”,改许县为许昌县。

南朝宋永初二年(421),置许昌郡。

北魏置颍川郡。

西魏复置许昌郡。

东魏天平元年(534),置颍州。

武定七年(549),改颍州为郑州,治颍阴(今魏都区)。

隋改许州为颍川郡。

后历代均为郡、府、州治。

1913年,府废,属豫东道。

1932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8年,由许昌县城析设许昌市(县级),属许昌专区。

1960年,撤销许昌县,并入许昌市(今魏都区)。

1961年,市县分设。

1969年,许昌专区改称许昌地区。

1986年,许昌市升为省辖市,原许昌地区的叶县、宝丰县、鲁山县、郏县、襄城县划属平顶山市。

1997年,襄城县从平顶山市划入。

2016年,撤销许昌县改设建安区。

隋开皇五年(585),置郾城县,后历代均属郾城县。

元代,因沙澧河相汇处,河湾状似海螺,将上口镇更名为螺湾河镇。

明嘉靖十九年(1540),在郾城县城东5里,沙、澧二河交汇处东南侧,始建螺湾镇,属郾城县。

明末筑有寨,名源汇寨。

清代称螺湾河镇。

后演化简称为漯河镇。

1930年,分置两镇,寨内称漯河镇,火车站附近区域称五权镇。

1945年后,两镇合并统称漯河镇。

1948年,设立县级漯河市,属豫西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改属许昌专区。

1970年,属许昌地区。

1986年,升为省辖市,原许昌地区的郾城、临颍、舞阳3县划入。

1957年,因建设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析陕县部分地区置三门峡市(地级),由省直辖。

1958年,降为县级市,属洛阳专区。

1959年,复为地级市。

1960年,陕县并入。

1961年,降为县级市,属洛阳专区。

1962年,陕县析出另置。

1968年,属洛阳地区。

1986年,洛阳地区撤销,三门峡市升为省辖市,原属洛阳地区的陕县、渑池县、灵宝县、卢氏县、义马市划入。

周为申、吕、蓼国地。

春秋时期楚设宛邑。

战国时期先属楚国后为秦国所据。

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初设南阳郡。

三国属魏。

晋为南阳国,都宛。

隋大业三年(607),南阳郡改为州,后复为郡。

唐属山南道。

宋属京西南路。

元代南阳郡改为南阳府,属河南江北行中书省。

1913年,属豫南道。

1914年,属汝阳道。

1927年,属河南省。

1932年,为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成立南阳专区,原辖叶县、舞阳2县划属许昌地区。

1969年,改为南阳地区。

1994年,撤销南阳地区,设立地级南阳市。

周为宋国。

周赧王二十九年(前286)齐、楚、魏三分其地。

秦置砀郡。

汉为梁国。

三国魏改梁郡。

西晋改梁国。

南朝宋郡治迁下邑县(今安徽砀山县),属梁郡。

大明元年(457)改属徐州。

北魏梁郡还故治,属南兖州。

隋开皇初废梁郡,十六年(596)置宋州,治宋城(今商丘县城关镇偏南)。

大业三年(607)复改为梁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称宋州。

天宝元年(742)改为睢阳郡。

乾元元年(758)复为宋州,其治不变。

唐建中二年(781)于此置宣武军。

宋景德三年(1006)升为应天府,属京东西路。

大中祥符七年(1014)建为南京应天府。

金天会八年(1130)更名归德府,属南京路。

元仍为归德府,属河南行省。

明初降为州。

弘治十五年(1502)州治圮于水患。

十六年移址今商丘县城。

嘉靖二十四年(1545)复为府,属河南布政使司。

清因之。

1913年府废,属豫东道。

1914年改属开封道。

1932年设第二行政督察区,治所商丘古城。

1948年设商丘专区,专员公署驻商丘县。

1950年专员公署迁朱集市,析商丘县城关镇置商丘市(县级)。

1951年商丘市、朱集市两市合并,仍名商丘市(县级)。

1953年原淮阳专区的淮阳、鹿邑、太康、项城、沈丘、郸城6县划入。

1958年属开封专区。

1960年商丘县并入,次年又析出。

1961年复商丘专区。

1965年将原属淮阳专区的6县划入周口专区。

1968年改商丘地区。

1977年兰考县划入。

1980年兰考县析出,属开封地区。

1997年撤销商丘地区,设立商丘市。

春秋战国属楚。

秦为衡山郡地。

西汉置钟武县,治今城区东南,东汉废,改置平春县,治今城区西北。

属江夏郡。

东晋置平阳县,属义阳郡。

隋开皇三年(583),改平阳县为义阳县,为义阳郡治。

隋属弋阳郡、义阳郡、汝南郡。

唐分为河南道蔡州(豫州)汝南郡和淮南道光州(治今潢川)弋阳郡、申州义阳郡。

宋属京西路蔡州汝南郡、信阳郡和淮南西路光州弋阳郡。

太平兴国元年(976),因避太宗讳,改义阳为信阳。

元为河南行中书省汝宁府之息州(治今息县)、光州(治今潢川)和信阳州(治今罗山)。

明为河南省布政使司汝宁府信阳州、光州。

清为河南省汝宁府信阳州(治今信阳市附近)、光州(治今潢川)。

1913年,属豫南道。

1914年,改称汝阳道。

1927年,属河南省。

1932年,属第九行政督察区(治今潢川)。

1949年,确山专员公署迁信阳,改称信阳专区。

1949年,于东部并置潢川专区(驻潢川),辖8县。

1952年并入信阳专区。

1965年,以淮河北诸县析置驻马店地区,以南为信阳专区。

1969年,改设信阳地区。

1998年,设立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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