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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镇建制于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向为县治所在地。

初称城厢镇。

民国三十年(1941年),易名阳明镇。

1958年10月,撤销乡镇,成立东山、四联、俐东、俐江、九连等5个人民公社。

阳明镇属东山人民公社。

1960年,东山人民公社分为东山(1961年改称附城)、大坝、合水、城镇、桃源(1960年冬,更名上陵)5个人民公社。

1961年,东山与城镇合并称附城人民公社。

1963年,附城人民公社分为附城人民公社、阳明镇。

1968年,改称东风镇。

1980年,复名阳明镇。

2003年8月,原附城镇、粮溪镇合并入阳明镇。

大坝,古称大利坝。

民国时,称大坝,归大同、大成两乡管辖。

1957年,设大坝乡。

1960年,改称大坝公社。

1987年,改为大坝镇。

明、清时代,长塘隶属和平县广三图.民国时,建长塘乡。

新中国成立初,沿用旧制,划入下车区。

1954年,分为四围、龙陂、秀中、陶坑、赤黄、田吉6个小乡。

1958~1960年,先与优胜、下车合并为浰东公社,办公地点设在长塘,后称长塘公社。

1960年3月,浰东公社分为三个公社,成立长塘人民公社。

1983年,改为区。

1987年,撤区称长塘镇。

明清时代,下车隶属广三图,时称张坑。

民国时,建下车乡。

20世纪50年代初,称下车区(三区)。

1958年,属利东公社。

1960年,成立下车公社。

1986年起,为镇建制。

20世纪50年代初,上陵先后属岑江乡、大同乡。

1953年,属附城区。

1958年,属东山公社。

1960年,改为上陵公社。

1983年,改称为上陵区公所。

1987年,改称为上陵镇。

明、清时代,优胜属广三图,时称黎坑方。

民国初期,据说因很久以前此地盛产过油竹,一度将它改名油竹坝,油镇,划入三民乡管辖。

新中国成立初,称优胜乡。

1958-1960年,先与下车、长塘合称浰东公社,后分出优胜公社。

1987年,复名优胜乡。

1994年,改称优胜镇。

贝墩自秦朝赵佗在龙川建县以来,隶属龙川县。

设县治至和平始,贝墩为和平县所辖,属和平广三图。

清光绪三年(1877年),实行保安局、约制,县城设总局,下设8个分局,贝墩是其一。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始建贝墩约场。

民国十七年(1928年)贝墩为第三区(名曰四约)。

民国二十年(1931年),奉令举办自治。

1949年共和国建立后,成立贝墩乡人民政府。

1952年,联彭寨、粮溪、古寨、安垇、优胜鱼溪为第四区。

1958年,改为四联人民公社。

1959年,四联人民公社分出彭寨、贝墩1个人民公社。

1961年,贝墩人民公社分出贝墩、古寨、安坳3个人民公社。

1962年,设贝墩人民公社。

1983年,改名为贝墩区。

1987年,改为贝墩镇。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建古寨乡。

新中国成立后沿旧制,先后划归彭寨区、贝墩区、四联公社。

1961年成立古寨公社。

1983年改称古寨乡。

1993年为镇建制。

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至清光绪二年(1876年),属和平县分设四图的仁义图(彭镇、村镇、马塘、东水、杨洞、粮溪等地)。

清光绪三年(1877年),实行保安局约制,和平县城设总局,下设8个分局,彭寨其中之一。

民国初,沿袭旧制。

民国十年(1918年),和平县划为33个保卫团区,彭寨、安坳各属一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和平县设治安委员会,下分设5个区治安委员会,彭寨、安坳属第三区(彭寨、林寨、古寨、东水、贝墩)。

民国二十年(1931年),和平县设立11个自治区、2个镇(时保卫团制仍存在至民国二十一年二月始撤),彭寨属第三区(高山乡,粮溪乡、马塘乡、彭镇乡),安坳属第十一区(泷溪乡、水西乡、安坳乡)。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和平县设立5个联乡办事处,彭寨属第四联乡办事处,辖彭镇、粮溪、高山、马塘、贝墩、石村、河唇、安坳、古寨。

民国三十年(1941年)九月,将36个乡镇改为24个乡镇,安坳属古寨乡,彭寨单列一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六月,和平县设4个区,1个镇20个乡。

彭寨区辖彭寨乡、贝墩乡、古寨乡、粮溪乡,安坳隶属贝墩乡。

1952年,属和平县第五区(含粮溪镇)。

1958年10月,撤销乡镇成立东山、四联、彭寨、俐东,浰江、九连等5个人民公社。

1959年,四联人民公社分为彭寨、贝墩2个人民公社。

1961年,贝墩人民公社分为贝墩、古寨、安坳3个人民公社。

1963年,彭寨人民公社分为彭寨、粮溪2个人民公社。

1983年,人民公社改为区公所。

1987年,撤区改镇,彭寨为镇,安坳为乡。

1994年4月8日,安坳等10个乡改为镇。

2003年6月13日,安坳镇并入彭寨镇,镇名沿用彭寨镇。

新中国成立前,合水为永丰、三民、粮溪、大同乡属地。

1952年,建立合水乡。

1958年,划入东山公社,。

1960年,从中分出称合水公社。

1983年,称合水乡。

1993年,改称合水镇。

1961年,成立公白公社。

1983年,撤社改区。

1987年,撤区设乡。

1993年,改为公白镇。

明朝中期,青州镇西南部属河源县辖地,西北部为和平县惠化图辖地,后来惠化和忠信一部分地方划归连平县管辖。

民国中期,青州一度由河源、和平、连平三县共管。

1949年起,划归和平县,称青州乡。

1958年,与热水、俐源合称九连公社。

1961年,分设青州公社,以后改称乡。

1994年,改为青州镇。

1949年5月26日,解放浰头后,更名为浰源,设立浰源乡人民政府。

1958年10月1日,浰源与热水、青州合并为九连人民公社。

1960年冬,浰源、热水、青州分社,成立浰源人民公社。

1968年3月,成立公社革委会。

1983年9月,浰源公社改名为浰源区公所。

1986年12月,取消浰源区公所改名为浰源乡人民政府。

1994年3月,更名为浰源镇人民政府。

民国,为西南区、第八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废区扩乡为热水、述迤2乡。

1949年,属新四区。

1950年,从西泽划入上述迤一片,后为中村村。

1951年,西南部划出块所、菱角2乡属沾益县。

1953年,划出牛栏江边太阳乡归西泽区。

1984年,划出小江以西5大队归务德区。

1988年,设立热水乡。

2003年,撤乡设镇。

1949年6月,东水乡隶属林寨区。

1951年,设东水区。

1957年,设东水乡。

1958年,撤乡,并入浰江人民公社。

1959年,浰江人民公社分为东水、林寨、礼士等3个人民公社。

1983年,改为区公所。

1987年,撤区改镇,称东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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