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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各市州县区历史沿革

1949年8月,长沙和平解放,辖8区82保1838甲。

长沙为湖南省省会。

1950年3月30日,设郊区办事处领导外四区。

1953年1月,设水上区。

1955年,内四区建306居委会2909居民组。

1956年5月,撤销市郊外四区,辖乡并为7乡1镇。

同年撤水上区。

1957年,内四区辖26街道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个乡、镇。

1958年9月,农村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郊区建立万年红、东风、岳麓公社。

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

12月24日,湖南省调整县市行政区划,原属湘潭专区的长沙、望城二县划归长沙市管辖。

1983年2月8日,长沙市增辖浏阳、宁乡、湘阴(1983年7月13日湘阴回归恢复后的岳阳地区)。

当年着手改变政社合一建制。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成为全国第12个、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新区,面积490平方千米。

西汉时期置攸县、茶陵、容陵3县,并有临湘、湘南县地,俱属长沙国。

东汉时期属长沙郡,并析临湘县置醴陵县。

三国吴时析临湘、湘南县置建宁县,与攸县、醴陵县俱属长沙郡;析湘南县置湘西县,属衡阳郡;省容陵县置阴山县,与茶陵县俱属湘东郡。

南朝时期梁析阴山县置湘潭县,治今攸县西部,属湘东郡。

南朝梁、陈间改攸县称攸水县。

隋代废醴陵县入长沙县,并湘西县入衡山县,属潭州或长沙郡;省茶陵、攸水、阴山、建宁4县入湘潭县,属衡州或衡山郡。

唐武德四年(621),析长沙县置醴陵县,属潭州;并置南云州,析置茶陵、安乐、新兴3县;析湘潭县置攸县、阴山县。

贞观元年(627),废南云州,省茶陵、安乐、阴山、新兴4县入攸县并划属衡州。

圣历元年(698),析攸县复置茶陵县。

天宝八年(749),今株洲市区和株洲县为湘潭县地,与醴陵县俱属长沙郡,后属潭州;攸县、茶陵县属衡阳郡,后属衡州。

五代为楚潭州长沙府醴陵、攸县、茶陵和湘潭4县地。

北宋时期为潭州醴陵、攸县和湘潭3县地,以及衡州茶陵县。

南宋绍兴九年(1139),升茶陵县为茶陵军,嘉定四年(1211),析茶陵军置酃县。

元代为天临路醴陵州、攸州和湘潭州地,以及衡州路酃县。

明代为长沙府醴陵县、攸县、茶陵州和湘潭县地,以及衡州府酃县。

清末一度设株洲厅。

1913年,茶陵州改为茶陵县,与攸县、醴陵县等俱属湘江道,酃县属衡阳道。

1937年,为第一行政督察区醴陵和湘潭县地,以及第二行政督察区攸县、茶陵、酃县。

1949年,为长沙专区醴陵和湘潭县地,以及衡阳专区攸县、茶陵、酃县。

1951年6月,设株洲市(县级),辖湘潭县的株洲镇等13乡镇及荷花乡的5个村,属长沙专区。

1952年,改属湘潭专区。

1953年5月,株洲市改为省辖市(县级),由湘潭专区代管。

1956年4月,株洲市升为省辖地级市。

1959年6月,设中心、清水塘、田心、荷塘铺、董家塅和郊区6区。

1961年,复置酃县,属湘潭专区。

1965年4月,析株洲市的部分行政区域设立株洲县。

1968年,湘潭专区改称湘潭地区。

1970年1月,撤销中心区、清水塘区、田心区、荷塘铺区和董家塅区,设立东区、南区和北区。

1983年7月,将湘潭地区醴陵、攸县、茶陵、酃县4县划入株洲市。

1985年5月,醴陵县撤县立市(县级)。

1994年4月,酃县更名为炎陵县。

1997年5月,撤销东区、南区、北区和郊区,调整设立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代管县级醴陵市,市政府驻地天元区。

至正二十四年、吴王甲辰年(1364)为潭州府湘潭州和湘乡县。

明洪武三年(1370)湘潭州降为县,五年2县属长沙府。

明、清属长沙府。

1914~1922年属湘江道。

1937年12月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属长沙专区,专署初驻岳阳,旋迁驻湘潭县。

1950年1月以湘潭县城关区建湘潭市,属湘潭县,4月复为城关区,8月析置湘潭市(县级)。

1952年属湘潭专区。

1953年湘潭市升省辖市。

1959年复属湘潭专区。

1968年属湘潭地区。

1980年2月复为省辖市。

1983年湘潭地区撤销。

湘潭、湘乡2县划归湘潭市。

其时,湘潭市计辖雨湖、湘江、岳塘、板塘、郊区5区和湘乡、湘潭2县。

1984年12月从湘潭县再度析置韶山区。

1986年9月湘乡县撤县设省辖县级市,由湘潭市代管。

1990年12月韶山区撤区设省辖县级市,由湘潭市代管。

1992年8月撤雨湖、湘江、岳塘、板塘和郊区5区,建雨湖、岳塘2区。

先秦衡阳地区古属三苗、杨越,战国时为楚国所辖,为楚南重镇。

前221,秦始皇统一全国并将原楚国南部分为黔中、长沙两郡,衡阳地域属于长沙郡。

西汉高祖5年(202)始建酃县(治今珠晖区酃湖乡,中国西汉至隋朝初年酃县指衡阳市珠晖区酃湖,宋代至新中国成立之初酃县指炎陵县),后设立钟武侯国、重安侯国。

三国衡阳分属于衡阳郡和湘东郡,出现二郡分立的情况。

220年,孙吴于长沙郡东南设置湘东郡,郡治设酃县(今珠晖区酃湖乡);并于长沙郡西部设衡阳郡,下辖蒸阳(今衡阳县)、重安(今衡南县)、湘南、湘西(今衡山、衡东、南岳区)、湘乡、益阳等县。

此为历史上首次出现以衡阳命名的郡。

西晋置衡州,治衡阳。

东晋、南北朝先后设湘东郡、衡阳王国(辖今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湘乡市、宁乡县、韶山市、等地)、湘东王国(今衡阳市、茶陵、炎陵、攸县、双峰、安仁等地),首府设衡阳。

前589,隋灭陈并改郡为州,改湘东、衡阳两郡为衡州、临蒸为衡阳县,州、县城均在江东东岸。

此为历史上首次出现以衡阳命名的县。

唐朝唐天宝年间又将衡州改称衡阳郡,直至唐乾元元年才复用衡州。

肃宗至德二年置衡州防御使,领衡、涪、岳、潭、郴、邵、永、道八州。

764年,唐王朝为了加强对湖南地区的控制,设置湖南观察使。

这是历史上最早出现“湖南”之名,湖南观察使驻衡州。

宋朝为衡州衡阳郡。

元朝确定行省制度,省下设路,改置衡州路,在衡州设湖南宣慰司,属湖广行省(治武昌,今武汉)。

元贞元年(1295)衡永郴桂诸路人民抗粮、抗丁,起义频繁,朝廷于衡州设行枢密院。

明朝置衡州府,属湖广行省(治武昌,今武汉)。

下辖衡阳县(衡阳市区、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南岳区、衡山县、衡东县)、耒阳县(耒阳市、安仁县)、常宁县(常宁市)、茶陵州(茶陵县、攸县、炎陵县、安仁县)、桂阳州(桂阳县、临武县、蓝山县、嘉禾县),明朝中后期设桂王藩国,都衡阳。

清代湖广行省分为左、右布政使司,康熙三年(1664)分为湖南、湖北两省。

置衡永郴道,驻衡州府,领衡州府(衡阳县、清泉县、衡山县、耒阳县、常宁县、安仁县、酃县、桂阳州、临武县、蓝山县、嘉禾县)、永州府(零陵县、祁阳县、东安县、道州、宁远县、永明县、江华县、新田县)、郴州(永兴县、宜章县、兴宁县、桂东县),雍正十年(1732)增领桂阳州,更名衡永郴桂道。

1676年,吴三桂在衡阳称帝,国号周。

衡阳称应天府(国都)。

1914年,废府存道,改衡永郴街道为衡阳道。

1936年,湖南设立行政督察区,衡阳先后属于第五和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衡阳,辖衡阳、衡山、常宁、耒阳、攸县、安仁、酃县、茶陵。

1939年春,因抗日战争的缘故湖南省政府自沅陵迁至耒阳,省政府设在水东江至竹市一带,秘书厅设杜陵书院(今耒阳一中)。

1942年,衡阳县东华、雁峰、西湖、石鼓、江东5镇和城郊的广福、奇罡、酃湖3乡区域设置衡阳市。

宝鼎元年(266)置昭陵郡,属荆州,郡县同治,治置今邵阳市区。

此后,郡、州、府、路治所多设此。

西晋避司马昭讳,改郡、县俱曰邵陵,并改郡所辖昭阳县为邵阳县(治今邵东县境),邵阳之名始此。

南朝齐邵陵郡治迁都梁(今隆回县桃洪镇),梁还治邵陵。

隋初省邵陵县入邵阳县,县治迁今市区,属潭州。

大业三年(607)属长沙郡。

唐属邵州或邵阳郡。

五代晋天福(936-943)年间,改邵州为敏州,邵阳县为敏政县。

后汉,复称邵州邵阳县。

北宋崇宁五年(1106),属荆湖南路邵州。

南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升邵州为宝庆府。

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设宝庆安抚司;至元十四年(1277),升为宝庆路总管府,属湖南道。

明洪武元年(1368),复称宝庆府,属湖广布政司。

清康熙三年(1664),宝庆府改隶湖南省布政使司长宝道。

1913年,废府为宝庆县。

1914~1922年,属湘江道。

1928年,复名邵阳县。

1938年,属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0月,设临时政府邵阳地区督察专员公署,驻邵阳县城(简称邵阳专区)。

1950年,析邵阳县置邵阳市,属邵阳专区,专署、县、市同城而治。

1952年,邵阳县人民政府迁驻塘渡口,同年析置邵东县,并与新化县析置新邵县。

1953年,邵阳市改省辖市,由邵阳专署代管。

1958年,改邵阳专区辖市。

1968年,改邵阳专区为邵阳地区。

1977年,邵阳市再改为省辖市。

1983年7月,娄底地区所辖邵东、新邵二县划入本市。

1986年1月,撤销邵阳地区,所辖七县划入本市。

1994年,武冈县撤县设市,由邵阳市代管。

1997年8月,撤销东区、西区、郊区,调整设立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此时境域辖3区、7县、1自治县,代管1县级市。

2019年,邵东县撤县设市,至今邵阳市境域辖3区、6县、1自治县,代管2县级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划湖南省为十个专员公署,岳阳、临湘、平江和湘阴属长沙专署,华容县属常德专署(后改属益阳专署)。

1952年,长沙专署改称湘潭专署。

1960年分岳阳县设立岳阳市,1962年撤销,仍划归岳阳县。

1964年,又从湘潭专署划出岳阳、平江、临湘、湘阴及益阳专署的华容县设立岳阳专署,专署驻岳阳。

1966年,分湘阴县东部建汨罗县。

1970年岳阳专署改称岳阳地区,地区仍驻岳阳县。

1975年,恢复岳阳市,属岳阳地区。

1981年10月,撤销岳阳县,并入岳阳市。

1983年2月,岳阳市升为地级市,由省直辖;重新设立岳阳县;撤销岳阳地区,所属的汨罗、平江、华容、临湘4县划归岳阳市,湘阴县划归长沙市,同年7月,恢复岳阳地区,辖长沙市的湘阴县和岳阳市的汨罗、平江、华容、临湘4县,驻岳阳市。

1984年,岳阳市内设3区:南区、北区(1984年从临湘县析出大部分地区而置)、郊区。

1986年1月撤销岳阳地区,实行市管县,将原地区各县划归岳阳市。

1987年,撤销汨罗县,改设汨罗市。

1992年撤销临湘县,设立临湘市。

1996年,扩大城区范围,撤销南区、郊区,设岳阳楼区、君山区;北区更名为云溪区。

岳阳为江南最早的古城之一,以“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著称于世。

境内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际重要湿地之一。

2020年起实施的禁渔制度,有效保护了洞庭湖水域生态环境,为岳阳市发展带来新生机。

战国楚置高蔡邑。

秦置临沅县,属黔中郡。

西汉属武陵郡,并置索县(一说武陵郡治此)。

东汉武陵郡治移临沅县。

阳嘉三年(134)改索县称汉寿县,为荆州刺史部治所。

初平元年(190)州治徙南郡襄阳。

三国初属蜀,后属吴。

隋并临沅、沅南、汉寿3县置武陵县。

隋、唐为朗州或武陵郡治。

五代为朗州治。

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为鼎州治。

政和七年(1117)取《诗经•常武》小序“有常德以立武事”之意,置常德军。

乾道元年(1165)为常德府治。

元为常德路治。

明、清为常德府治。

1913年废府,改武陵县为常德县。

1914年为武陵道治,1916年属湘江道。

1922年废道存县。

1937年为第二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

1940年为第四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

1949年为常澧专区专署驻地。

1950年析常德县城关镇一带置常德市(县级),为常德专区专署驻地。

1968年为常德地区行政公署驻地。

1988年1月23日,国务院以国函【1988】18号文件批准撤销常德地区,建立省辖常德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

同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省辖地级大庸市(今张家界市),析慈利县归大庸市管辖。

时常德市辖武陵、鼎城2区和桃源、石门、澧县、汉寿、临澧、安乡6县,代管津市市至今。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属黔中郡,置慈姑县。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黔中郡析置武陵郡。

三国吴永安六年(263),析武陵郡西北部地置天门郡,境域属天门郡溇中、临澧县地。

西魏恭帝二年(555),罢天门郡置澧州郡。

北周建德四年(575),废溇中与临澧2县置崇义县,属北衡州。

隋开皇十八年(598),北衡州改为崇州,零阳县改为慈利县。

北宋乾德元年(963),属澧阳郡慈利县。

元至元十四年(1277),属澧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以慈利州设大庸县,第一次出现“大庸”地名。

清雍正八年(1730),升澧州为直辖州,废永定、九溪2卫设安福县,改岳常道为岳常澧道。

1914年,因与福建省永定县同名,更名为大庸县,属武陵道。

1916年,改属辰沅道。

1922年,大庸、慈利、桑植3县属省直辖。

1949年,慈利县属常澧专区,大庸、桑植2县属永顺专区。

1957年9月,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庸、桑植2县由其代管。

1985年5月,撤销大庸县,设立大庸市(县级)。

1988年5月,大庸市升为地级市。

1994年4月,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

战国时期为楚洞庭郡地。

秦属长沙郡,置益阳县,以县治位于益水(今资水)之阳而得名,是为区境置县之初。

三国吴为衡阳、南郡地。

晋为衡阳、南平郡地。

南朝宋为衡阳、长沙、武陵、南平郡地。

梁置药山郡,辖药山、重华2县,约当今沅江市地;大部仍为衡阳、南平郡地。

隋废药山郡,为长沙、巴陵、武陵郡地。

唐为潭州或长沙郡、岳州或巴陵郡地。

五代为潭州、岳州、郎州地。

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改鼎州。

南宋乾道元年(1165)升为常德府。

元为天临、岳州、常德、澧州路地。

元贞初升益阳县为州,治今益阳,属夭临路。

明为长沙、常德、岳州府地,益阳州降为县。

清为长沙、常德府及南州直隶厅地。

1938年,属湖南省第一、第二、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0年3月,设第五行政督察区,辖益阳、安化、湘乡、宁乡、汉寿、沅江等6县,专员公署驻益阳县城。

1949年7月25日,益阳专区成立,专员公署驻益阳县城城关区,辖益阳、安化、湘乡、宁乡、汉寿、沅江共6个县级政区,下辖35个区,9个镇、1244个乡。

1950年3月,益阳县城关区改为益阳城关区,升为县级区,直属益阳专区,9月益阳城关区改为益阳市。

2002年9月,撤销大通湖、北洲子、金盆、千山红4个农场,设大通湖管理区,由市直接管理。

2002年,朝阳经济开发区更名为益阳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

2021年末全市11个街道、72个镇、8个乡、1个民族乡。

10、郴州市

春秋战国时属楚地。

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前221),秦设郴县,属长沙郡。

1949年11月25日,郴州全境解放,置郴县专区。

1950年11月更名为郴州专区。

1958年8月设郴县郴州市。

1959年11月,郴县郴州市升为地辖县级市。

1960年8月,郴县专区改为郴州专区。

1967年3月撤销郴州专区,成立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委员会。

1968年2月成立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3月,改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为郴州地区行政公署。

1994年12月,撤销郴州地区,设立地级郴州市,撤销县级郴州市和郴县,分设北湖区和苏仙区。

11、永州市

秦统一中国后,始置零陵县,归长沙郡管辖。

汉元鼎六年(前111),置零陵郡。

王莽篡汉建立新朝,改零陵郡为九疑郡。

东汉时期,改泉陵侯国为泉陵县。

三国时期零陵郡先属蜀,后属吴。

西晋泰始元年(265),属荆州零陵郡。

南北朝时期零陵郡属南朝地域。

隋开皇九年(589),废零陵郡和永阳郡,置永州总管府。

隋大业三年(607),永州总管府复称零陵郡。

唐初将零陵郡分为永州零陵郡和道州江华郡。

宋淳化五年(994),废道改路,为永州路。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永州路为永州路总管府。

明洪武九年(1376),为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永州府。

清康熙三年(1664),永州府属湖南省衡永郴桂道。

1914年,将衡永郴桂道改为衡阳道。

1949年10月,成立永州专区。

1950年5月,改称零陵专区。

1952年11月,属湘南行政区。

1954年7月属衡阳专区。

1962年12月,恢复零陵专区。

1968年9月,改零陵专区为零陵地区。

1988年,永州被公布为湖南历史文化名城。

1995年11月,改零陵地区为永州市。

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永州市市政府迁至冷水滩区。

12、怀化市

春秋时期属楚巫中地。

战国时期属楚黔中郡地。

秦朝统一后,在此设郡置县。

魏晋六朝,治所加密,又有发展。

唐代以辰州为据点,设置辰州卢溪郡、锦州卢阳郡、叙州潭阳郡、奖州龙溪郡、晃州、诚徽州。

宋代设置怀化砦,管理少数民族。

元代设中书省,怀化境内设辰州路、沅州路、靖州路,隶属湖广行省。

明代设辰州府,治沅陵,领沅陵县、卢溪县、辰溪县、溆浦县。

清代置辰州府,直属湖南省。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怀化分设会同、沅陵两个专区。

1952年,撤销沅陵专区,形成怀化市的雏形。

1953年,改名黔阳专区。

1968年,改称黔阳地区,政府驻地不变。

1981年,改称怀化地区。

1997年,撤销怀化地区,改设地级怀化市。

13、娄底市

娄底市所辖的一区二市二县是从原邵阳市划分出来的,在此之前,它们的建制和隶属也一直随历史的风雨而反复变化。

特别是新化县,其建制过程更为复杂曲折,颇具传奇色彩。

 娄底一带原为少数民族杂居之地,相传先民们是盘古的后裔,属三苗、九黎集团,出自五帝中的颛顼。

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先民们与黄河流域的华夏和东夷进行了激烈的争夺,但最后失败了,大部分被迫向南迁徙,现今贵州、云南一带的少数民族很多是这一带移民的后裔,剩下的部分被西汉以来不断大量南移的中原汉人(特别是江西人)融合、同化,从而形成今天娄底市汉族人占99.9%的民族格局。

 娄底在夏商周时为荆州一隅,战国时属楚的范围。

秦统一中国后,娄底正式列入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的多民族国家秦的国土,隶属长沙郡,成为华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但饶有兴味的是,境内是两种行政管理状态并存,即在东南较平坦的地方大部分为秦所归化,而在西北一带,居民依然“椎髻徒跣,断发纹身,耕田有邑”,水行山处,不服王化,人称“梅山蛮”。

其基层组织与秦的亭、里、什大不相同,称为峒。

相传有十峒,为首者称“左甲首领”、“右甲首领”或“峒长”、“峒主”。

峒民有扶、苏、向、兰、青、赵、卜以及为逃避战祸迁入梅山定居的外姓陈、邹、刘、罗等姓,他们不为秦的行政所属,俨然独立王国。

并且,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北宋熙宁五年(1072)。

在此过程中,历代封建统治者一方面对梅山地区采取封锁政策,实行封边禁垦,不准汉、峒互通往来,一方面频繁兴兵征讨。

太平兴国元年(976)宋太宗派兵围攻梅山,俘斩峒民数千;次年又调兵镇压,俘斩峒民两万。

但是,“梅山蛮”奋起反击,从未屈服过。

宋仁宗开始对“梅山蛮”采取怀柔政策。

庆历七年(1047),潭州知府刘元珍派人入梅山,招抚峒民400余人。

嘉佑末年(1063),益阳知县张颉向朝廷建议经营开拓梅山,取消不准峒民耕种与益阳接界之地的禁约。

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湖南转运副使范子奇奏请朝廷,对“梅山蛮”“宜臣属而郡县之”。

蔡煜继为湖南转运副使后,又奏请朝廷,主张对“梅山蛮”“使为士民,口授其田,略为贷助,使业其生,建邑置吏,使知有政”。

宋神宗采纳臣下意见,派专使进山言和。

这年十一月,梅山正式归附北宋中央王朝。

宋籍其民,得主客14809户,19089丁(成年男子),田260436亩,并在梅山设上、下两邑。

上邑为“新化”,取“王化之新地”之意;下邑为“安化”,取“人安德化”之意。

 新化县成为娄底境内最早的建制县,在宋代隶属邵阳郡,元代属宝庆路,明清属宝庆府。

娄底境内的其他县市,双峰一带,秦时属长沙郡的湘南县,汉代以后长期属湘乡县地。

涟源一带,秦至东晋时大部分地域分属湘南、连道、湘乡、昭陵等县,北宋以后,其全部地域便长期分属湘乡、邵阳、安化、新化四县。

娄星区一带从汉代开始,就一直为湘乡辖地。

冷水江一带在宋以前属“梅山蛮”地,宋以后长期属新化县地。

 1977年9月,国务院批准建立涟源地区(1982年12月更名为娄底地区,1999年1月改为地级娄底市),从此,娄底崛起湘中,辐射三湘,开始了新的历史纪元。

14、湘西州

战国时期属楚黔中郡。

西汉时期属武陵郡。

三国时初属蜀后属吴。

两晋属荆州武陵郡。

隋唐五代时期属黔中道。

宋朝为荆湖北路的辰州、澧州。

元朝为湖广行省恩州宣慰司、辰州路、澧州路和四川行省永顺宣慰司,以及新添葛蛮安抚司地。

明朝置永顺宣慰司、保靖州宣慰司,其余为岳、辰两州地。

清朝置永顺府和凤凰直隶厅、乾州直隶厅、永绥直隶厅,东北部为澧州地。

1914年到1922年为辰沅道。

1938年到1949年为第八、九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分属沅陵专区和永顺专区。

1952年,设立湘西苗族自治区。

1955年,湘西苗族自治区改设湘西苗族自治州。

1957年9月20日,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988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将大庸市升为地级,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桑植县划归大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