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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各市州县区历史沿革

1949年8月,长沙和平解放,辖8区82保1838甲。

长沙为湖南省省会。

1950年3月30日,设郊区办事处领导外四区。

1953年1月,设水上区。

1955年,内四区建306居委会2909居民组。

1956年5月,撤销市郊外四区,辖乡并为7乡1镇。

同年撤水上区。

1957年,内四区辖26街道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个乡、镇。

1958年9月,农村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郊区建立万年红、东风、岳麓公社。

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

12月24日,湖南省调整县市行政区划,原属湘潭专区的长沙、望城二县划归长沙市管辖。

1983年2月8日,长沙市增辖浏阳、宁乡、湘阴(1983年7月13日湘阴回归恢复后的岳阳地区)。

当年着手改变政社合一建制。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成为全国第12个、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新区,面积490平方千米。

西汉时期置攸县、茶陵、容陵3县,并有临湘、湘南县地,俱属长沙国。

东汉时期属长沙郡,并析临湘县置醴陵县。

三国吴时析临湘、湘南县置建宁县,与攸县、醴陵县俱属长沙郡;析湘南县置湘西县,属衡阳郡;省容陵县置阴山县,与茶陵县俱属湘东郡。

南朝时期梁析阴山县置湘潭县,治今攸县西部,属湘东郡。

南朝梁、陈间改攸县称攸水县。

隋代废醴陵县入长沙县,并湘西县入衡山县,属潭州或长沙郡;省茶陵、攸水、阴山、建宁4县入湘潭县,属衡州或衡山郡。

唐武德四年(621),析长沙县置醴陵县,属潭州;并置南云州,析置茶陵、安乐、新兴3县;析湘潭县置攸县、阴山县。

贞观元年(627),废南云州,省茶陵、安乐、阴山、新兴4县入攸县并划属衡州。

圣历元年(698),析攸县复置茶陵县。

天宝八年(749),今株洲市区和株洲县为湘潭县地,与醴陵县俱属长沙郡,后属潭州;攸县、茶陵县属衡阳郡,后属衡州。

五代为楚潭州长沙府醴陵、攸县、茶陵和湘潭4县地。

北宋时期为潭州醴陵、攸县和湘潭3县地,以及衡州茶陵县。

南宋绍兴九年(1139),升茶陵县为茶陵军,嘉定四年(1211),析茶陵军置酃县。

元代为天临路醴陵州、攸州和湘潭州地,以及衡州路酃县。

明代为长沙府醴陵县、攸县、茶陵州和湘潭县地,以及衡州府酃县。

清末一度设株洲厅。

1913年,茶陵州改为茶陵县,与攸县、醴陵县等俱属湘江道,酃县属衡阳道。

1937年,为第一行政督察区醴陵和湘潭县地,以及第二行政督察区攸县、茶陵、酃县。

1949年,为长沙专区醴陵和湘潭县地,以及衡阳专区攸县、茶陵、酃县。

1951年6月,设株洲市(县级),辖湘潭县的株洲镇等13乡镇及荷花乡的5个村,属长沙专区。

1952年,改属湘潭专区。

1953年5月,株洲市改为省辖市(县级),由湘潭专区代管。

1956年4月,株洲市升为省辖地级市。

1959年6月,设中心、清水塘、田心、荷塘铺、董家塅和郊区6区。

1961年,复置酃县,属湘潭专区。

1965年4月,析株洲市的部分行政区域设立株洲县。

1968年,湘潭专区改称湘潭地区。

1970年1月,撤销中心区、清水塘区、田心区、荷塘铺区和董家塅区,设立东区、南区和北区。

1983年7月,将湘潭地区醴陵、攸县、茶陵、酃县4县划入株洲市。

1985年5月,醴陵县撤县立市(县级)。

1994年4月,酃县更名为炎陵县。

1997年5月,撤销东区、南区、北区和郊区,调整设立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代管县级醴陵市,市政府驻地天元区。

至正二十四年、吴王甲辰年(1364)为潭州府湘潭州和湘乡县。

明洪武三年(1370)湘潭州降为县,五年2县属长沙府。

明、清属长沙府。

1914~1922年属湘江道。

1937年12月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属长沙专区,专署初驻岳阳,旋迁驻湘潭县。

1950年1月以湘潭县城关区建湘潭市,属湘潭县,4月复为城关区,8月析置湘潭市(县级)。

1952年属湘潭专区。

1953年湘潭市升省辖市。

1959年复属湘潭专区。

1968年属湘潭地区。

1980年2月复为省辖市。

1983年湘潭地区撤销。

湘潭、湘乡2县划归湘潭市。

其时,湘潭市计辖雨湖、湘江、岳塘、板塘、郊区5区和湘乡、湘潭2县。

1984年12月从湘潭县再度析置韶山区。

1986年9月湘乡县撤县设省辖县级市,由湘潭市代管。

1990年12月韶山区撤区设省辖县级市,由湘潭市代管。

1992年8月撤雨湖、湘江、岳塘、板塘和郊区5区,建雨湖、岳塘2区。

先秦衡阳地区古属三苗、杨越,战国时为楚国所辖,为楚南重镇。

前221,秦始皇统一全国并将原楚国南部分为黔中、长沙两郡,衡阳地域属于长沙郡。

西汉高祖5年(202)始建酃县(治今珠晖区酃湖乡,中国西汉至隋朝初年酃县指衡阳市珠晖区酃湖,宋代至新中国成立之初酃县指炎陵县),后设立钟武侯国、重安侯国。

三国衡阳分属于衡阳郡和湘东郡,出现二郡分立的情况。

220年,孙吴于长沙郡东南设置湘东郡,郡治设酃县(今珠晖区酃湖乡);并于长沙郡西部设衡阳郡,下辖蒸阳(今衡阳县)、重安(今衡南县)、湘南、湘西(今衡山、衡东、南岳区)、湘乡、益阳等县。

此为历史上首次出现以衡阳命名的郡。

西晋置衡州,治衡阳。

东晋、南北朝先后设湘东郡、衡阳王国(辖今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湘乡市、宁乡县、韶山市、等地)、湘东王国(今衡阳市、茶陵、炎陵、攸县、双峰、安仁等地),首府设衡阳。

前589,隋灭陈并改郡为州,改湘东、衡阳两郡为衡州、临蒸为衡阳县,州、县城均在江东东岸。

此为历史上首次出现以衡阳命名的县。

唐朝唐天宝年间又将衡州改称衡阳郡,直至唐乾元元年才复用衡州。

肃宗至德二年置衡州防御使,领衡、涪、岳、潭、郴、邵、永、道八州。

764年,唐王朝为了加强对湖南地区的控制,设置湖南观察使。

这是历史上最早出现“湖南”之名,湖南观察使驻衡州。

宋朝为衡州衡阳郡。

元朝确定行省制度,省下设路,改置衡州路,在衡州设湖南宣慰司,属湖广行省(治武昌,今武汉)。

元贞元年(1295)衡永郴桂诸路人民抗粮、抗丁,起义频繁,朝廷于衡州设行枢密院。

明朝置衡州府,属湖广行省(治武昌,今武汉)。

下辖衡阳县(衡阳市区、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南岳区、衡山县、衡东县)、耒阳县(耒阳市、安仁县)、常宁县(常宁市)、茶陵州(茶陵县、攸县、炎陵县、安仁县)、桂阳州(桂阳县、临武县、蓝山县、嘉禾县),明朝中后期设桂王藩国,都衡阳。

清代湖广行省分为左、右布政使司,康熙三年(1664)分为湖南、湖北两省。

置衡永郴道,驻衡州府,领衡州府(衡阳县、清泉县、衡山县、耒阳县、常宁县、安仁县、酃县、桂阳州、临武县、蓝山县、嘉禾县)、永州府(零陵县、祁阳县、东安县、道州、宁远县、永明县、江华县、新田县)、郴州(永兴县、宜章县、兴宁县、桂东县),雍正十年(1732)增领桂阳州,更名衡永郴桂道。

1676年,吴三桂在衡阳称帝,国号周。

衡阳称应天府(国都)。

1914年,废府存道,改衡永郴街道为衡阳道。

1936年,湖南设立行政督察区,衡阳先后属于第五和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衡阳,辖衡阳、衡山、常宁、耒阳、攸县、安仁、酃县、茶陵。

1939年春,因抗日战争的缘故湖南省政府自沅陵迁至耒阳,省政府设在水东江至竹市一带,秘书厅设杜陵书院(今耒阳一中)。

1942年,衡阳县东华、雁峰、西湖、石鼓、江东5镇和城郊的广福、奇罡、酃湖3乡区域设置衡阳市。

宝鼎元年(266)置昭陵郡,属荆州,郡县同治,治置今邵阳市区。

此后,郡、州、府、路治所多设此。

西晋避司马昭讳,改郡、县俱曰邵陵,并改郡所辖昭阳县为邵阳县(治今邵东县境),邵阳之名始此。

南朝齐邵陵郡治迁都梁(今隆回县桃洪镇),梁还治邵陵。

隋初省邵陵县入邵阳县,县治迁今市区,属潭州。

大业三年(607)属长沙郡。

唐属邵州或邵阳郡。

五代晋天福(936-943)年间,改邵州为敏州,邵阳县为敏政县。

后汉,复称邵州邵阳县。

北宋崇宁五年(1106),属荆湖南路邵州。

南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升邵州为宝庆府。

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设宝庆安抚司;至元十四年(1277),升为宝庆路总管府,属湖南道。

明洪武元年(1368),复称宝庆府,属湖广布政司。

清康熙三年(1664),宝庆府改隶湖南省布政使司长宝道。

1913年,废府为宝庆县。

1914~1922年,属湘江道。

1928年,复名邵阳县。

1938年,属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0月,设临时政府邵阳地区督察专员公署,驻邵阳县城(简称邵阳专区)。

1950年,析邵阳县置邵阳市,属邵阳专区,专署、县、市同城而治。

1952年,邵阳县人民政府迁驻塘渡口,同年析置邵东县,并与新化县析置新邵县。

1953年,邵阳市改省辖市,由邵阳专署代管。

1958年,改邵阳专区辖市。

1968年,改邵阳专区为邵阳地区。

1977年,邵阳市再改为省辖市。

1983年7月,娄底地区所辖邵东、新邵二县划入本市。

1986年1月,撤销邵阳地区,所辖七县划入本市。

1994年,武冈县撤县设市,由邵阳市代管。

1997年8月,撤销东区、西区、郊区,调整设立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此时境域辖3区、7县、1自治县,代管1县级市。

2019年,邵东县撤县设市,至今邵阳市境域辖3区、6县、1自治县,代管2县级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划湖南省为十个专员公署,岳阳、临湘、平江和湘阴属长沙专署,华容县属常德专署(后改属益阳专署)。

1952年,长沙专署改称湘潭专署。

1960年分岳阳县设立岳阳市,1962年撤销,仍划归岳阳县。

1964年,又从湘潭专署划出岳阳、平江、临湘、湘阴及益阳专署的华容县设立岳阳专署,专署驻岳阳。

1966年,分湘阴县东部建汨罗县。

1970年岳阳专署改称岳阳地区,地区仍驻岳阳县。

1975年,恢复岳阳市,属岳阳地区。

1981年10月,撤销岳阳县,并入岳阳市。

1983年2月,岳阳市升为地级市,由省直辖;重新设立岳阳县;撤销岳阳地区,所属的汨罗、平江、华容、临湘4县划归岳阳市,湘阴县划归长沙市,同年7月,恢复岳阳地区,辖长沙市的湘阴县和岳阳市的汨罗、平江、华容、临湘4县,驻岳阳市。

1984年,岳阳市内设3区:南区、北区(1984年从临湘县析出大部分地区而置)、郊区。

1986年1月撤销岳阳地区,实行市管县,将原地区各县划归岳阳市。

1987年,撤销汨罗县,改设汨罗市。

1992年撤销临湘县,设立临湘市。

1996年,扩大城区范围,撤销南区、郊区,设岳阳楼区、君山区;北区更名为云溪区。

岳阳为江南最早的古城之一,以“洞庭天下水、岳阳天下楼”著称于世。

境内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际重要湿地之一。

2020年起实施的禁渔制度,有效保护了洞庭湖水域生态环境,为岳阳市发展带来新生机。

战国楚置高蔡邑。

秦置临沅县,属黔中郡。

西汉属武陵郡,并置索县(一说武陵郡治此)。

东汉武陵郡治移临沅县。

阳嘉三年(134)改索县称汉寿县,为荆州刺史部治所。

初平元年(190)州治徙南郡襄阳。

三国初属蜀,后属吴。

隋并临沅、沅南、汉寿3县置武陵县。

隋、唐为朗州或武陵郡治。

五代为朗州治。

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为鼎州治。

政和七年(1117)取《诗经•常武》小序“有常德以立武事”之意,置常德军。

乾道元年(1165)为常德府治。

元为常德路治。

明、清为常德府治。

1913年废府,改武陵县为常德县。

1914年为武陵道治,1916年属湘江道。

1922年废道存县。

1937年为第二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

1940年为第四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

1949年为常澧专区专署驻地。

1950年析常德县城关镇一带置常德市(县级),为常德专区专署驻地。

1968年为常德地区行政公署驻地。

1988年1月23日,国务院以国函【1988】18号文件批准撤销常德地区,建立省辖常德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

同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省辖地级大庸市(今张家界市),析慈利县归大庸市管辖。

时常德市辖武陵、鼎城2区和桃源、石门、澧县、汉寿、临澧、安乡6县,代管津市市至今。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属黔中郡,置慈姑县。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黔中郡析置武陵郡。

三国吴永安六年(263),析武陵郡西北部地置天门郡,境域属天门郡溇中、临澧县地。

西魏恭帝二年(555),罢天门郡置澧州郡。

北周建德四年(575),废溇中与临澧2县置崇义县,属北衡州。

隋开皇十八年(598),北衡州改为崇州,零阳县改为慈利县。

北宋乾德元年(963),属澧阳郡慈利县。

元至元十四年(1277),属澧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以慈利州设大庸县,第一次出现“大庸”地名。

清雍正八年(1730),升澧州为直辖州,废永定、九溪2卫设安福县,改岳常道为岳常澧道。

1914年,因与福建省永定县同名,更名为大庸县,属武陵道。

1916年,改属辰沅道。

1922年,大庸、慈利、桑植3县属省直辖。

1949年,慈利县属常澧专区,大庸、桑植2县属永顺专区。

1957年9月,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庸、桑植2县由其代管。

1985年5月,撤销大庸县,设立大庸市(县级)。

1988年5月,大庸市升为地级市。

1994年4月,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

战国时期为楚洞庭郡地。

秦属长沙郡,置益阳县,以县治位于益水(今资水)之阳而得名,是为区境置县之初。

三国吴为衡阳、南郡地。

晋为衡阳、南平郡地。

南朝宋为衡阳、长沙、武陵、南平郡地。

梁置药山郡,辖药山、重华2县,约当今沅江市地;大部仍为衡阳、南平郡地。

隋废药山郡,为长沙、巴陵、武陵郡地。

唐为潭州或长沙郡、岳州或巴陵郡地。

五代为潭州、岳州、郎州地。

北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改鼎州。

南宋乾道元年(1165)升为常德府。

元为天临、岳州、常德、澧州路地。

元贞初升益阳县为州,治今益阳,属夭临路。

明为长沙、常德、岳州府地,益阳州降为县。

清为长沙、常德府及南州直隶厅地。

1938年,属湖南省第一、第二、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0年3月,设第五行政督察区,辖益阳、安化、湘乡、宁乡、汉寿、沅江等6县,专员公署驻益阳县城。

1949年7月25日,益阳专区成立,专员公署驻益阳县城城关区,辖益阳、安化、湘乡、宁乡、汉寿、沅江共6个县级政区,下辖35个区,9个镇、1244个乡。

1950年3月,益阳县城关区改为益阳城关区,升为县级区,直属益阳专区,9月益阳城关区改为益阳市。

2002年9月,撤销大通湖、北洲子、金盆、千山红4个农场,设大通湖管理区,由市直接管理。

2002年,朝阳经济开发区更名为益阳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

2021年末全市11个街道、72个镇、8个乡、1个民族乡。

春秋战国时属楚地。

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前221),秦设郴县,属长沙郡。

1949年11月25日,郴州全境解放,置郴县专区。

1950年11月更名为郴州专区。

1958年8月设郴县郴州市。

1959年11月,郴县郴州市升为地辖县级市。

1960年8月,郴县专区改为郴州专区。

1967年3月撤销郴州专区,成立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委员会。

1968年2月成立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3月,改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为郴州地区行政公署。

1994年12月,撤销郴州地区,设立地级郴州市,撤销县级郴州市和郴县,分设北湖区和苏仙区。

秦统一中国后,始置零陵县,归长沙郡管辖。

汉元鼎六年(前111),置零陵郡。

王莽篡汉建立新朝,改零陵郡为九疑郡。

东汉时期,改泉陵侯国为泉陵县。

三国时期零陵郡先属蜀,后属吴。

西晋泰始元年(265),属荆州零陵郡。

南北朝时期零陵郡属南朝地域。

隋开皇九年(589),废零陵郡和永阳郡,置永州总管府。

隋大业三年(607),永州总管府复称零陵郡。

唐初将零陵郡分为永州零陵郡和道州江华郡。

宋淳化五年(994),废道改路,为永州路。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永州路为永州路总管府。

明洪武九年(1376),为湖广承宣布政使司永州府。

清康熙三年(1664),永州府属湖南省衡永郴桂道。

1914年,将衡永郴桂道改为衡阳道。

1949年10月,成立永州专区。

1950年5月,改称零陵专区。

1952年11月,属湘南行政区。

1954年7月属衡阳专区。

1962年12月,恢复零陵专区。

1968年9月,改零陵专区为零陵地区。

1988年,永州被公布为湖南历史文化名城。

1995年11月,改零陵地区为永州市。

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永州市市政府迁至冷水滩区。

春秋时期属楚巫中地。

战国时期属楚黔中郡地。

秦朝统一后,在此设郡置县。

魏晋六朝,治所加密,又有发展。

唐代以辰州为据点,设置辰州卢溪郡、锦州卢阳郡、叙州潭阳郡、奖州龙溪郡、晃州、诚徽州。

宋代设置怀化砦,管理少数民族。

元代设中书省,怀化境内设辰州路、沅州路、靖州路,隶属湖广行省。

明代设辰州府,治沅陵,领沅陵县、卢溪县、辰溪县、溆浦县。

清代置辰州府,直属湖南省。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怀化分设会同、沅陵两个专区。

1952年,撤销沅陵专区,形成怀化市的雏形。

1953年,改名黔阳专区。

1968年,改称黔阳地区,政府驻地不变。

1981年,改称怀化地区。

1997年,撤销怀化地区,改设地级怀化市。

娄底市所辖的一区二市二县是从原邵阳市划分出来的,在此之前,它们的建制和隶属也一直随历史的风雨而反复变化。

特别是新化县,其建制过程更为复杂曲折,颇具传奇色彩。

 娄底一带原为少数民族杂居之地,相传先民们是盘古的后裔,属三苗、九黎集团,出自五帝中的颛顼。

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先民们与黄河流域的华夏和东夷进行了激烈的争夺,但最后失败了,大部分被迫向南迁徙,现今贵州、云南一带的少数民族很多是这一带移民的后裔,剩下的部分被西汉以来不断大量南移的中原汉人(特别是江西人)融合、同化,从而形成今天娄底市汉族人占99.9%的民族格局。

 娄底在夏商周时为荆州一隅,战国时属楚的范围。

秦统一中国后,娄底正式列入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的多民族国家秦的国土,隶属长沙郡,成为华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但饶有兴味的是,境内是两种行政管理状态并存,即在东南较平坦的地方大部分为秦所归化,而在西北一带,居民依然“椎髻徒跣,断发纹身,耕田有邑”,水行山处,不服王化,人称“梅山蛮”。

其基层组织与秦的亭、里、什大不相同,称为峒。

相传有十峒,为首者称“左甲首领”、“右甲首领”或“峒长”、“峒主”。

峒民有扶、苏、向、兰、青、赵、卜以及为逃避战祸迁入梅山定居的外姓陈、邹、刘、罗等姓,他们不为秦的行政所属,俨然独立王国。

并且,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北宋熙宁五年(1072)。

在此过程中,历代封建统治者一方面对梅山地区采取封锁政策,实行封边禁垦,不准汉、峒互通往来,一方面频繁兴兵征讨。

太平兴国元年(976)宋太宗派兵围攻梅山,俘斩峒民数千;次年又调兵镇压,俘斩峒民两万。

但是,“梅山蛮”奋起反击,从未屈服过。

宋仁宗开始对“梅山蛮”采取怀柔政策。

庆历七年(1047),潭州知府刘元珍派人入梅山,招抚峒民400余人。

嘉佑末年(1063),益阳知县张颉向朝廷建议经营开拓梅山,取消不准峒民耕种与益阳接界之地的禁约。

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湖南转运副使范子奇奏请朝廷,对“梅山蛮”“宜臣属而郡县之”。

蔡煜继为湖南转运副使后,又奏请朝廷,主张对“梅山蛮”“使为士民,口授其田,略为贷助,使业其生,建邑置吏,使知有政”。

宋神宗采纳臣下意见,派专使进山言和。

这年十一月,梅山正式归附北宋中央王朝。

宋籍其民,得主客14809户,19089丁(成年男子),田260436亩,并在梅山设上、下两邑。

上邑为“新化”,取“王化之新地”之意;下邑为“安化”,取“人安德化”之意。

 新化县成为娄底境内最早的建制县,在宋代隶属邵阳郡,元代属宝庆路,明清属宝庆府。

娄底境内的其他县市,双峰一带,秦时属长沙郡的湘南县,汉代以后长期属湘乡县地。

涟源一带,秦至东晋时大部分地域分属湘南、连道、湘乡、昭陵等县,北宋以后,其全部地域便长期分属湘乡、邵阳、安化、新化四县。

娄星区一带从汉代开始,就一直为湘乡辖地。

冷水江一带在宋以前属“梅山蛮”地,宋以后长期属新化县地。

 1977年9月,国务院批准建立涟源地区(1982年12月更名为娄底地区,1999年1月改为地级娄底市),从此,娄底崛起湘中,辐射三湘,开始了新的历史纪元。

战国时期属楚黔中郡。

西汉时期属武陵郡。

三国时初属蜀后属吴。

两晋属荆州武陵郡。

隋唐五代时期属黔中道。

宋朝为荆湖北路的辰州、澧州。

元朝为湖广行省恩州宣慰司、辰州路、澧州路和四川行省永顺宣慰司,以及新添葛蛮安抚司地。

明朝置永顺宣慰司、保靖州宣慰司,其余为岳、辰两州地。

清朝置永顺府和凤凰直隶厅、乾州直隶厅、永绥直隶厅,东北部为澧州地。

1914年到1922年为辰沅道。

1938年到1949年为第八、九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分属沅陵专区和永顺专区。

1952年,设立湘西苗族自治区。

1955年,湘西苗族自治区改设湘西苗族自治州。

1957年9月20日,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988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将大庸市升为地级,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桑植县划归大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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